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會法學
- 別名:寺院法學
教會法學又稱“寺院法學”。通常指中世紀歐洲天主教僧侶的法學。12世紀中期隨著教會勢力的不斷擴大和教會法獲得系統發展,逐漸產生和發展。當時隨著對教會法學研究的展開,出現了許多教會法學家和教令學家,並產生了不少有關教會法的專...
教會法學派,中世紀以羅馬教會的教令為主要研究對象的法學流派。他們尤其注重研究1140年《格拉提安教令集》和1234年《格里高列九世教令集》之間的教令。這些法學家的主要興趣是對《教令集》進行研究。當時的主要研究中心在波倫亞,另外還有...
約在1140年,義大利法學中心波倫亞大學的格拉蒂安把歷代教皇制定的法律以及給各地主教的批示和信函聚彙編成冊,名為《格拉蒂安教令集》。教會史家以此教令集的問世為分界線,稱此前的各種法規為古法規,以後的為新法規,如教皇格列高利九世...
到了歐洲中世紀,法學淪為神學的奴婢,神學法學家(如義大利的托馬斯·阿奎那等)認為上帝是宗教信仰.道德甚至法律的最高淵源,因此,教會的權力凌駕於主權之上,教會法不僅適用於本教教徒,也適用於世俗居民。17世紀以後,隨著資本主義的...
《世界法系概覽》共17章,依序為:埃及法系、美索不達米亞法系、希伯來法系、中華法系、印度法系、希臘法系、羅馬法系、日本法系、伊斯蘭法系、凱爾特法系、斯拉夫法系、日耳曼法系、海事法系、教會法系、大陸法系、英美法系、法系的演進。關於“...
羅馬五大法學家之一的蓋尤斯的《法學階梯》,是一部最早的並完整保存下來的西方法學著作。 歐洲中世紀,由於天主教會在政治、經濟上占有很大勢力,教會神學在思想領域中居於壟斷地位,法學與哲學、政治學等都成了神學的附庸。到中世紀中期和...
當時這種廣泛研究,意味著法學正從神學中分離出來。與此相適應,一個獨立的、世俗的法學家階層逐步形成。研究內容 他們主要代表新興市民等級的利益,與代表封建制度的神學或教會法學家相對立。注釋法學派的出現和發展,同西歐近代大學的興起...
當時這種廣泛研究,意味著法學正從神學中分離出來。與此相適應,一個獨立的、世俗的法學家階層逐步形成。他們主要代表新興市民等級的利益,與代表封建制度的神學或教會法學家相對立。注釋法學派的出現和發展,同西歐近代大學的興起也有密切...
在歐洲中世紀,天主教會居於統治地位,哲學、政治學和法學等學科都成了神學的附庸。古代印度的《摩奴法典》和公元7世紀出現的《古蘭經》是宗教經典,也是法典。17、18世紀資產階級革命時期,這些學科才逐步擺脫神學的桎梏。但政治學和法學...
西歐封建社會的法學 與中國封建社會的法不同,呈現出極為分散的狀態。在西歐大陸長達幾百年以至一千多年間,除羅馬法外,還有各種各樣的日耳曼法、教會法、地方法(封建法)、城市法、商法以及國王的口令等,錯綜複雜地相互並存、結合或...
隨著中世紀教會法的發展,教會法學也逐漸發展起來,教會法學家系統整理皇教諭和教會其他法規,並以《聖經》或教父詞句加以論證,認為自然法不僅代表理性,而且是上帝法的一個組成部分,高於任何人定法,只有教會有權對自然法進行解釋。
義大利基督教教會法學家,教會法創始人。個人經歷 生於托斯卡納的丘西。原為本篤會修道院修士。曾在波倫亞一所修道院任教會法教師。主要成就 1139—1142年間把基督教歷屆公會議和教皇的諭令彙編成冊,編成《教會法合參》,後世稱《格拉蒂安...
《基督教與羅馬私法——以人法為視角》是汪琴創作的法學史著作,首次出版於2011年9月。該書立足於羅馬法、《聖經》與基督教教義的原始文獻分析,採用歷史的分析方法,通過考察羅馬私法上的身份制度、婚姻制度、親子關係、婦女地位以及奴隸...
西方教會法 自然法和自然權利 良心抗拒、公民不服從和反抗 契約法一般原則的宗教淵源 程式、證明和證據 家庭法和基督教法學 貧窮、慈善與社會福利 財產與基督教神學 基督之愛與刑罰 基督教與人權 宗教自由 現代教會法 宗教組織與國家:...
法學著作中把這一現象稱為羅馬法的復興(見注釋法學派)。羅馬法的採用有利於王權的加強,對西歐資本主義經濟的成長和民族統一國家的形成起了促進作用,也是市民等級和王權結成聯盟的反映。教會法 自12世紀開始,天主教教會法以《格拉提安...
在研究視角方面,作者從公產法的角度考察了德國和法國關於宗教財產的立法,關注了羅馬教廷組織全球教會法學家制定的1983年《天主教法典》對教會財產的立法,借鑑了俄羅斯公有宗教財產歷史遺留問題解決的司法實踐和立法經驗,考察了中國民事法制...
曾出版《教會法(第三版)》(Ecclesiastical Law 3rd edn),主編《宗教自由與人權》(Religious Liberty and Human Rights)和《教會法雜誌》(Ecclesiastical Law Journal)。拉塞爾·桑德伯格(Russell Sandberg),卡迪夫大學法學院講員,...
歷史神學包括神學史、教會史、聖經史、教父學等。實用神學包括教牧學、崇拜學、教政學、宣道法等。道德神學即基督教倫理學,聖經神學包括舊約神學、新約神學等等。基督教神學根據認識上帝的途徑之別,又有自然神學與啟示神學之分。前者指...
海事法系、羅馬法系、凱爾特法系、日耳曼法系、教會法系、日本法系、伊斯蘭法系、斯拉夫法系、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並對其發展演變的歷程及其內在規律進行了系統的論述,在多國法制史和比較法制史研究方面做出了可貴的探索,開創了現代比較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