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旨(表達朝鮮國王的命令或旨意的文書)

教旨(表達朝鮮國王的命令或旨意的文書)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教旨(교지)是表達朝鮮國王的命令或旨意的文書,也專指國王賜予官職的文書中首行是“教旨”字樣的文書種類。

沿革,用途,格式,

沿革

統一新羅時代,朝鮮半島就有“教旨”一說,如680年報德王安勝(安舜)上新羅文武王表中,就有“奉宣教旨”之語。不過,高麗時代的同類文書主要叫“聖旨”。高麗臣服元朝後的1275年,改稱“宣旨”。1276年又在元朝壓力下改稱“王旨”。朝鮮王朝建立後,仍沿用稱“王旨”。到1425年,朝鮮世宗改稱“教旨”。“教”是相對於皇帝之命的“蒸捉侯王之命”,以避免“僭擬之嫌”(朝鮮是中國的藩屬國)。1894年甲午更張後開始使用“敕旨”。

用途

“教旨”一般用於“常行文書”,即日常行政文書。與之相比,國王針對特定事項頒給臣民的命令、訓諭、宣布等文殼陵良巴書稱為“教書”。冊封王妃、王世肯擔兵子、王世子嬪、王世弟、王世弟嬪、王世孫等的文書稱為“教命”。使用密符(戰時國王指示軍政官員所用的兵符)、褒獎官員、曉諭臣民等場合的文書稱為“諭書”。具疊匙多體來劃分“教旨”的用途,可分為告身(官員任命書)、紅牌(發給文科及第者的科舉合格蘭市危喇證)、白牌(發給中生員、進士者的科舉合格證)、追贈教旨、諡號教旨、免役教旨、賜牌教旨等種類。
一般來說,只有國王才能用“教旨”,王妃用“內旨”,世子用“令旨”。但大妃察糠棄、大王大妃的命令有時也稱“教旨”。因其用諺文(諺書)書寫,故稱“諺教”。

格式

“教旨”的格式一般都是首行寫“教旨”兩字,內容寫受教旨者的姓名及國王賜予的官職、物品、特權等,最後以“者”字結尾,落款為下立騙慨教的年、月、日。在年代上要蓋上御寶,一般用“施命之寶”,但紅牌、白牌則用“科舉之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