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資制度是中國實施的關於教職工工資的規定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50—70 年代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1985 年開始實行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結構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勵工資四部分組成。中國小、幼兒教師同時實行教齡津貼。高等學校教學人員職務名稱按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分列;實驗人員按高級實驗師、實驗師、助理實驗師、實驗員分列;科研人員及其他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按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的職務名稱系列分列。中國小教學人員職務名稱按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教師分列。
2022年1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發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將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列為政府必保支出,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待遇保障長效機制和工資收入隨當地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落到實處,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政策。在發放2021年年終獎勵性補貼及安排2022年度財政預算時,確保“不低於”持續落實落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師工資制度
- 出處:《教育大辭典》
- 定義:中國實施的關於教職工工資的規定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