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
產生的歷史條件:資產階級政治生活和經濟生活的形成,為現代政黨的誕生提供了現實基礎和社會政治要求。
內容
國家法律規定或實際生活形成的政黨的社會地位和作用,特別是政黨執掌、參與或影響
國家政權的具體體制和運行機制。包括與其他政黨的相互關係制度。是現代國家
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個國家的政黨制度是由該國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和現實條件決定的。首先,它取決於國內各
階級、
階層和集團之間力量的對比,以及各政黨的狀況。其次,它同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直接相關。再次,各國的
選舉制度對政黨制度起著促成和鞏固作用。由於國家的性質不同,政黨制度也有不同的類型,主要有
資本主義國家的政黨制度和
社會主義國家的政黨制度兩大基本類型。
特點
它的基本點是經過幾年一度的競選,由某個或某些資產階級政黨執掌或參與
國家政權,其代表人物擔任
政府首腦,或者參加
內閣,在議會中占取多數或一定席位。
執政黨按照競選綱領治理
國家與社會,旨在維護
資本主義私有制度,鞏固
資產階級專政。在野的資產階級政黨與執政的資產階級政黨雖然在權力鬥爭中互相對立,力圖取而代之,但是它們的基本價值觀和基本社會目標卻是一致的,都是維護
資本主義制度並鞏固資產階級專政。所以在換屆改選、政局動盪和社會危機中,雙方又會在激烈的爭吵中出現有限的抵制、微妙的配合和改頭換面的取代。在資產階級政黨占統治地位的
政治體制中,只有處於非法、在野或參政的無產階級政黨能夠為捍衛和爭取廣大人民民眾的利益而堅持鬥爭。
組織結構
政府外的政黨組織
政黨在政府外自行建立的組織機構包括黨的中央組織、黨的領導者、黨的地方組織和外圍組織。
黨的中央機關是政黨的全國性領導組織,領導全體黨員,協調黨內工作。又可細分為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黨的中央委員會、黨的核心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等。
黨的領導者也就是黨的領袖或領導集團。領袖的產生一種是黨內選舉產生;一種是大選中獲勝的國家元首也就是黨的領袖;而落選的
在野黨候選人雖然也是名義上的黨的領袖,但並無實際作用,在野黨基本屬於無領袖狀態。
黨的地方組織有三種類型。一種是根據行政區劃設立黨組織;一種是根據
選區建立黨組織,還有一種是根據自行設定的規定設定地方組織。
外圍組織是為了與其他群體進行溝通而設立。
政府內的政黨組織
政黨在政府機構內部設立組織以統一本黨黨員的意志和行動。在議會內組成一個或數個
議會黨團和黨組,議會黨團的最高決策機構是議會黨團全體會議,負責選舉出黨團的領導層和負責人。黨團主席一般由黨的領袖擔任,下設督導員和各種工作委員會,負責維持黨的紀律,督促黨員投票。黨團成員的構成各國不同。例如英國全部由本黨黨員構成,而法國則允許其他政黨成員加入。
大多數國家執政黨在組閣時會考慮政黨背景,但一般不會在政府內部建立
政黨組織。西方國家的
文官一般要求
政治中立,不許參加黨派,但是也有一些國家允許文官有政黨背景。例如英國的文官可以參加地方性政黨。許多實行司法獨立的國家,法官不能以黨派身份來審理案件,但是政黨會通過其他方式去影響司法活動。西方國家的軍隊一般實行政黨與軍隊分離的原則,軍隊只效忠於國家。
政黨的組織類型
一般根據政黨的組織嚴密程度將政黨分為:
民主鬆散型:往往
政黨組織原則鬆散,
黨紀對黨員的約束力很小,一般
保守黨和自由黨屬於這種類型。
民主緊密型:政黨有較為明確的組織原則和組織結構,黨紀對黨員具有一定約束力,黨員的進出需要一定的手續。
社會黨或
社會民主黨多屬於這種類型。
民主集中型:這是共產黨的組織原則,黨員必須個人服從組織,
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黨員的吸納也需要履行嚴格的手續。
類型
資本主義國家
資本主義國家的政黨制度按照不同標準可以劃分為幾種具體類型:
①傳統的分類是根據一國實際執掌政權的政黨的數量,把政黨制度分為
兩黨制、
多黨制和
一黨制。兩黨制是由兩個主要資產階級政黨輪流執政的體制,最先形成於英國,以後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和美國都實行兩黨制。但各國又有其不同模式。多黨制是由兩個以上資產階級政黨聯合執政的體制。在法、意、德等大多數
資本主義國家,政黨林立,各黨勢均力敵,很難有某一黨在議會競選中獨占絕對多數,這樣就只能以一黨為主,多黨聯合執政。一黨制是由一個政黨長期執掌
國家政權的體制。其中又有幾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
法西斯政黨一黨掌權,取締其他政黨活動,如歷史上的意、德、日、西班牙、
葡萄牙等國曾經出現過的
一黨專政;另一種是
第三世界民族獨立國家,本國歷史上政黨不發達,長期由一黨掌權,或者取締其他政黨活動,如非洲的
加彭、
薩伊等國;還有一種是名義上存在多黨平等競爭,實為最強大的一個資產階級政黨長期獨掌政權,如
日本自由民主黨從1956年以來一直在歷屆議會選舉中獨占多數,連續執政。
②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政黨制度在更多國家的建立,有些西方學者認為傳統的三分法已無法全面概括當今世界的政黨制度。A.S.班克斯和R.B.泰克斯特提出五分法,即
一黨制、主從黨制、一個半黨制、
兩黨制和
多黨制。義大利的G.薩爾多里主張七分法,即一黨制、霸黨制、第一大黨制、兩黨制、有限多黨制、極端多黨制和微型多黨制。
③薩爾多里等人還擺脫按政黨數量的分類法把政黨制度分為“無競爭性”和“競爭性”兩類。他們把一黨極權制、一黨權威制和一黨多元制的各種一黨制列入無競爭性政黨制度;而把兩黨制和多黨制列入競爭性政黨制度。
④義大利的J.拉帕隆巴拉等人根據政黨
執政方式和政黨特性相結合的原則,把執政方式分為獨霸型和輪流型,把政黨特性分為意識形態型和實用型,兩者結合交叉,又分為獨霸-意識形態型(如德國納粹黨)、獨霸-實用型(如
日本自民黨)、輪流-意識形態型(如英國工黨和保守黨)、輪流-實用型(如
美國共和黨和民主黨)。
⑤按各國政黨力量對比,英國的
史密斯把政黨制度分為平衡、分散和不平衡三種形態。平衡形態即兩個大黨或兩個政黨集團能獲得90%以上
選票,而且彼此相差不多,因此誰都無法長期執政,總是輪流執政,如
奧地利和聯邦德國。分散形態即主要政黨數目多,票數分散,因此需要聯合執政,如荷蘭有 7個主要政黨,其中兩大黨分別只擁有1/3選票。不平衡型即某一大黨長期獨占多數,其他各黨都競爭不過,如日本自民黨。S.亨利格按政黨不同政治傾向,把政黨分為右翼、中右、中左、左翼,再依各黨所得不同票數的百分比,把政黨制度分為北歐型(指中右和中左政黨占優勢)、
南歐型(指中右和左翼政黨占優勢)和日本型(中右政黨占優勢,中間派次之,左翼最小)。西方學者對政黨制度的上述5種分類法,以第一種最為流行,為大多數人所採用。
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國家的政黨制度是一種新的類型。20世紀社會主義首先在不已開發國家取得勝利,不已開發國家原先國內
民主政治、
政黨政治傳統薄弱,無產階級政黨掌握政權後又長期處於發達
資本主義國家的包圍之中,國內外階級鬥爭尖銳複雜,這都影響到
社會主義國家政黨制度的建設,或者給政黨制度的建設打下深刻的烙印。
蘇聯是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革命前長期處於
沙皇君主專制統治之下。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才出現無產階級的社會民主工黨、小資產階級的
社會革命黨、資產階級的
立憲民主黨等。1917年
二月革命推翻沙皇
專制制度後,立憲民主黨和社會革命黨執掌政權。幾個月後,В.И.
列寧領導的
布爾什維克黨發動和領導
十月社會主義革命,推翻了立憲民主黨和社會革命黨的臨時政府,建立了無產階級政黨領導的
無產階級專政政權。
十月革命前,布爾什維克黨曾於 9月間與從社會革命黨中分化出的
左派社會革命黨建立聯盟,並有7名左派
社會革命黨人被吸收參加領導十月武裝起義,同年12月又有7名左派社會革命黨人被吸收參加第一屆工農政府,擔任
人民委員會的農業、司法、郵電等人民委員職務,這是無產階級政黨領導的同
小資產階級政黨組成聯盟的兩黨
聯合政府。1918年春,左派社會革命黨因反對簽訂對德國的布列斯特和約而退出政府,結束了兩黨合作。1920年後,
蘇俄形成了共產黨一黨獨掌政權的體制。直到1990年,蘇聯一直實行這種政黨制度。
我國政黨制度
簡介
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的長期鬥爭中,同各民主黨派結成
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終於取得了民主革命的勝利。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一直堅持共產黨領導的
多黨合作制。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之時,
毛澤東進而提出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 互相監督”的方針。 1957年以後受“左”的指導思想影響,多黨合作受到損害。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共重申堅持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同時又加上“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內容。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
特點
中國的政黨制度的基本點是堅持共產主義政黨的長期穩定領導,同時發揮
多黨合作的作用。由於共產主義政黨是無產階級先進的有紀律的部隊,以
馬克思主義、
科學共產主義為指導,理論聯繫實際,
密切聯繫民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謀私利,掌握自我批評武器,善於聽取批評意見,所以它必須而且能夠領導好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同時共產黨又需要各民主黨派的合作與監督。各民主黨派代表廣大勞動者和愛國者的利益,反映他們的要求與意願。沒有儘量廣泛的政黨聯盟,沒有盡力發揮各民主黨派的作用,就無法充分調動廣大人民民眾的積極性,無法避免決策的失誤。共產主義政黨對
國家政權的領導包括
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政治領導主要是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和重大方針政策;思想領導主要是提高馬克思主義水平,加強對國家公職人員和人民民眾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思想教育;組織領導主要是推薦各級政權機關領導人人選,由人民政權機關選舉或任命。共產主義政黨不僅要領導國家政權,而且還要對社會實行全面的領導。為了克服以往存在以黨代政、黨政不分的弊病,在社會主義改革中逐步實現
黨政分開,既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又改進、完善黨的領導。黨對國家事務主要實行政治領導,充分發揮
國家機關的作用,黨經過法定程式使自己的主張變為國家意志,同時通過黨組織的活動和黨員的模範作用帶動廣大人民民眾,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