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關於春耕生產的指示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4年03月31日發布,自1954年03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務院關於春耕生產的指示
- 發布部門:政務院(已變更)
- 發布日期:1954年03月31日
- 實施日期:1954年03月3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農業管理
政務院關於春耕生產的指示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4年03月31日發布,自1954年03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政務院關於春耕生產的指示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4年03月31日發布,自1954年03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做好春耕生產工作,是完成全年農業生產任務的決定性的關鍵,各級人民政府必須立即動員、組織和領導廣大農民,及時進行春耕。根據國家...
政務院關於一九五二年農業生產的決定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2年02月26日發布,自1952年02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一一九五一年的農業生產,在各級人民政府正確領導和全體農民的積極努力下,獲得了顯著的成績。糧食總產量已恢復到...
政務院關於一九五二年防治農作物病害蟲害的指示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2年03月26日發布,自1952年03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一九五一年各種農作物的蟲害和病害曾嚴重發生,尤以蝗蟲、棉蚜、稻螟、黑穗病為最重。經各級人民政府的大力...
政務院關於開展冬季農業生產工作的指示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3年12月25日發布,自1953年12月2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一、冬季生產工作是明年(1954年)農業生產的極重要的準備步驟。在南方某些地區,冬季也還是重要的生產季節。一九五三年...
政務院關於發動民眾開展造林、育林、讓林工作的指示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3年09月30日發布,自1953年09月3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我國現有森林面積過小,木材資源貧乏,因之,既不能滿足國家長期建設的需要,又不能庇護廣大土地,抵抗...
政務院關於增產油料作物的指示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3年12月25日發布,自1953年12月2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目前食油供應的基本情況,是產銷之間存在著不平衡,生產趕不上需要。一方面,在整個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中,油料作物生產恢復的...
各該地區的領導機關必須對於此種嚴重旱象引起高度警惕,不得有絲毫麻痹鬆懈,否則任其發展,就會造成錯誤,使今年(1952年)農業生產受到損失,從而給國家經濟建設帶來困難。一切已呈旱象的地區,必須緊急動員起來,以全力開展抗旱鬥爭,爭取...
依據各有災區情況的報導及幾年來各地同災荒作鬥爭的經驗,特作如下指示:一、一九四九年十二月政務院關於生產救災的指示說:“災區的各級人民政府及人民團體要把生產救災作為工作的中心。……各級人民政府須組織生產救災委員會,包括民政、...
政務院關於加強地方交通工作的指示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3年11月27日發布,自1953年11月2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隨著國家有計畫的經濟建設的開展,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城鄉物資交流的擴大,交通運輸工作的作用亦愈益重大。但我國近代交通...
指示內容 一、在每年容易發生山火的季節,山區及山區附近的各級人民政府應把護林防火工作列為中心工作之一,由首長負責,親自布置、檢查和督促。把護林防火工作與農業生產密切結合起來,以大力發動民眾,教育民眾,建立防火組織,訂立防火公約...
在鴉片種植泛濫嚴重的西南地區,1950年3月1日,西南軍政委員會發布的《關於1950年春耕及農業生產指示》,特別指出要嚴禁種植鴉片。1951年春,西南地區就基本禁絕了鴉片種植。如雲南嵩明縣民權鄉,農民自動訂立公約,保證不讓一粒煙籽入土...
關於加緊春耕運動,努力生產的指示(1942年3月13日)整頓行政紀律訓令(1942年6月7日)關於貫徹改善民生法令實施的指示(1942年6月20日)鋤奸工作總結報告(1942年7月)三年來的政府工作(1942年10月)對參議員質詢的答覆(1942年10月)五個月...
中共中央批轉中宣部《關於改組文藝團體和加強對文藝創作領導的報告》(一九五三年三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同意中南局《關於糾正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中急躁傾向的報告》(一九五三年三月十四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春耕生產給各級黨委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