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物權的從屬性,即“擔保物權的附隨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擔保物權的從屬性
- 類別:法律術語
擔保物權的從屬性,即“擔保物權的附隨性”。
擔保物權的從屬性,即“擔保物權的附隨性”。...
因此,擔保物權的基本屬性仍是物權。 定義 擔保物權,是指債權人所享有的為確保債權實現,在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權利之上設定的,就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優先受償的他物權。擔保物權的...
擔保物權的附隨性 擔保物權的附隨性,亦稱“擔保物權的從屬性”。擔保物權作為主債權的從權利而存在,故其效力應依附於其所擔保的主債權,當主債權不存在或者無效時,擔保物權也歸於無效。
在涉外擔保的情形下,物的擔保面臨著(1)跨國訴訟的不便;(2)擔保物跨國登記的不便;(3)擔保物價值可能減損;(4)如果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有不當的行為,債權人也是很難體察;(5)傳統的擔保物權具有從屬性,其效力決定於其所擔保的債權。
具體而言,擔保智慧財產權的從屬性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發生上的從屬性。擔保智慧財產權往往基於約定而發生。對於約定擔保而言,擔保契約是設定擔保物權的基礎關係,擔保契約和原契約之間是主從契約關係,原契約為主契約,擔保契約為從契約...
擔保的從屬性 擔保的獨立性 擔保契約的無效 擔保契約無效的責任承擔 擔保人的追償權 反擔保 反擔保的從屬性 反擔保的成立 反擔保契約的無效 反擔保的效力範圍 求償保證 求償抵押 求償質押 擔保物權的存續期間 第二編保證 第一章保證和...
(一)擔保物權以確保債權清償為目的(241)(二)擔保物權是在他人的物或者權利上成立的權利(241)(三)擔保物權是一種定限物權(241)二、擔保物權的特徵(241)(一)從屬性(241)(二)不可分性(242)(三)物上代位性(243)爭點討論:擔保...
擔保抵押權是德國法律對不動產抵押權所劃分的一種類型。設定要向登記機關登記,但登記機關不作成抵押證書。其特點是抵押權對抵押債權的從屬性,債權的存在與否不能以登記為根據,而必須以登記冊以外的其他方法獨立予以證明,抵押權人必須...
1.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直接行使抵押權,而不依賴於抵押人的行為,因而它是一種物權,而且這種物權是為擔保債權的實現、債務的履行而設定的,因而是一種擔保物權。2.抵押權具有從屬性。隨著債權的...
當事人根據上述契約約定,已經完成財產權利變動的公示方式轉讓至債權人名下,債務人到期沒有清償債務,債權人請求確認財產歸其所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請求參照法律關於擔保物權的規定對財產拍賣、變賣、折價優先償還其債權的,...
《實現擔保物權非訟程式研究》是202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林啟。本書在探討實現擔保物權非訟程式屬性與價值的基礎上,從申請主體、審查標準、案件裁定、案件類型化、申請費用及裁定執行等方面對實現擔保物權非訟程式展開全方位、...
權利物權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權利物權的特徵有: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絕對權、物權是財產權、物權的客體是物等等。意義 制定物權法,對明確物的歸屬,充分發揮物的效用,維護...
如建設用地使用權屬用益物權,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可以其用益物權對抗第三人對該建設用地主張租賃、借用、贈與等債權。擔保物權亦相同。當同一標的物之上擔保物權和債權並存時,擔保物權優先於債權。例如,享有擔保物權的債權人相對普通債權人...
從物權則是指必須依附於其他權利而存在的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是為擔保的債權而設定的。地役權在與需役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關係上,也是從物權主物權與從物權這種分類的意義在於,對於物權的取得、變更、喪失,從物權應與...
從屬性是擔保的基本屬性,要慎重認定獨立擔保行為的效力,將其嚴格限定在法律或者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的情形。要根據區分原則,準確認定擔保契約效力。要堅持物權法定、公示公信原則,區分不動產與動產擔保物權在物權變動、效力規則等方面的異同,...
不動產抵押是一種物權擔保,因此,它具有物權的排他性和追及性等一般特徵,同時由於抵押權的特殊性,使其又有自身的特徵,從而也有別於其他擔保。從屬性 不動產抵押是為擔保債務的償還而設立的,其從屬性是明顯的。不動產抵押契約從...
第一節 建築工程優先受償權的財產權屬性 一、關於建築工程優先受償權財產權屬性的不同觀點 二、從比較法的角度分析 三、從物權的特性角度分析 四、從擔保物權的屬性角度分析 第二節 建築工程優先受償權在擔保物權體系中的類型屬性 一...
土地債務是德國不動產擔保物權的一種形式。土地債務授與債權人在其債權未受清償時從土地出售所得中獲得清償的權利。一般用來擔保長期貸款。土地債務與抵押權的主要區別在於,它與債權的產生、存在無關,即沒有對債權的從屬性。土地債務與...
(一)從屬性上的特殊性。從屬性原為抵押權的本質屬性之一,“然而隨著近代擔保物權之發展與社會經濟進步之要求,如死守抵押權從屬性之巢穴,不僅與投資抵押的發展潮流相悖,亦無從適應社會之需要。”⑴於是出現了抵押權從屬性的緩和現象...
最高額抵押權作為一種特殊的抵押權,是否具有從屬性,學者間主要存在兩種不同的主張:一是否定說。這種學說又可以稱為獨立性說,這是絕大多數學者所持的態度,認為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在最高額抵押權設立時並不一定現實存在,最...
第三百八十七條 【擔保物權的適用範圍和反擔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
1.從屬性。不動產抵押是為擔保債務的償還而設立的,其從屬性是明顯的。不動產抵押契約從屬於主契約,即抵押契約的發生和存在必須以主契約的存在為前提。抵押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成立上的從屬性,消滅上的從屬性和處分上的從...
第三百一十條 【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共有的參照適用】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定。第三百一十一條 【善意取得】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