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債務

土地債務是德國不動產擔保物權的一種形式。土地債務授與債權人在其債權未受清償時從土地出售所得中獲得清償的權利。一般用來擔保長期貸款。土地債務與抵押權的主要區別在於,它與債權的產生、存在無關,即沒有對債權的從屬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債務
  • 定義:土地債務授與債權人在其債權未受清償時從土地出售所得中獲得清償的權利
土地債務與它所擔保的債權可以分開轉讓,債權的讓與並不一定同時轉讓土地債務。雙方當事人可在擔保協定中規定土地債務必須與債權同時讓與,但此項協定不得對抗第三人。在以土地債務作為債權的擔保時,如債權不成立或債權消滅,土地所有人可根據德國民法典關於不當得利的規定,要求權利人退還土地債務。土地債務可由登記機關作成證書,也可以不作成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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