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抵押權

擔保抵押權是德國法律對不動產抵押權所劃分的一種類型。設定要向登記機關登記,但登記機關不作成抵押證書。其特點是抵押權對抵押債權的從屬性,債權的存在與否不能以登記為根據,而必須以登記冊以外的其他方法獨立予以證明,抵押權人必須證明債權的存在才能實行抵押權,如果債僅不存在就無從取得抵押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擔保抵押權
  • 屬性:德國法律對不動產抵押權所劃分的一種類型
擔保抵押權往往用來作為銀行往來賬戶透支的擔保和作為發行無記名債券的擔保。擔保抵押權可規定擔保一定金額範圍內的債權,稱為最高額抵押權。抵押金額可在規定範圍內隨時變動,所以特別適合於擔保銀行透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