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愛國衛生工作管理辦法

為推動愛國衛生工作,改善城鄉衛生面貌,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揭陽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揭陽市愛國衛生工作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9月9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1月1日
  • 發布單位:揭陽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愛國衛生工作是指動員全民參與,以改善社會衛生環境、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危害健康因素、增強城鄉居民體質、提高城鄉居民健康素質為目的的社會性、民眾性衛生活動。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加強對愛國衛生工作的領導,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將愛國衛生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愛國衛生工作實行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民參與、社會監督、科學治理的原則。
  第四條 實行愛國衛生活動月制度,每年4月為本市“愛國衛生月”。各級愛衛會應當集中宣傳和普及愛國衛生知識,開展愛國衛生活動。
  第五條 公民擁有享受良好公共環境衛生、免於健康危害的權利,同時要積極參加愛國衛生活動,自覺維護公共環境衛生。 
第二章 組織和職責
  第六條 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由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組成,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愛國衛生工作,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愛國衛生工作規劃,組織動員全社會參加愛國衛生活動。
  愛衛會實行成員單位分工負責制,各成員單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愛國衛生工作。
  愛衛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愛衛辦)是愛衛會的辦事機構,負責愛衛會日常工作,要落實專兼職工作人員,組織成員單位開展愛國衛生工作。
  第七條 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愛國衛生工作。
  村民(居民)委員會負責協助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組織本區域的單位和個人參加愛國衛生活動。
  第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確定責任人,配備衛生設施,保證室內外環境衛生達標;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愛國衛生活動,保護和促進職工健康。
第三章 健康促進與教育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制定和實施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規劃,完善健康促進與教育網路建設,組織全社會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普及衛生健康知識,並及時向公眾發布疾病及相關防治信息。
  學校、學前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開設健康教育課程、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培養學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健康教育,組織健康檢查,減少和控制職業傷害、職業病以及其他相關疾病發生。
  鼓勵新聞媒體設定健康教育專欄,發布公益健康廣告,開展健康知識宣傳和教育,並在傳染病流行期間或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正確引導健康防病輿論導向。
  第十條 公共場所應當通過設定健康教育宣傳欄、電子顯示裝置,建設健康步道、健康主題公園、健康場館等形式,開展健康促進與教育。
  第十一條 各級愛衛會應當積極開展創建無煙單位、無菸草廣告城市活動。
  醫院、學校、車站、機場、體育館、商場、公共運輸工具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公共場所,除專設吸菸區外,禁止吸菸。
  第十二條 各級愛衛會相關成員單位應當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控制吸菸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創建無菸環境的意識,營造良好的公共衛生環境。
  學校、醫院等單位應當定期開展菸草煙霧危害和控制吸菸的宣傳教育活動。
  鼓勵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開展吸菸和被動吸菸有害健康的公益宣傳活動。
  第十三條 個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
  禁止吸菸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不得設定任何與吸菸有關的器具,應當在醒目位置設定統一的禁止吸菸標識和監管電話,並對吸菸者進行勸阻。
第四章 環境衛生治理
  第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制定和實施環境衛生專項規劃,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加強對環境衛生重點治理區域的整治,定期組織開展環境衛生治理活動,提高城鄉環境衛生整體水平。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將廁所、污水處理、建築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處置、預防控制病媒生物等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逐步實行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及無害化處理。
  第十六條 公共場所衛生應有完善的衛生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制度,有專職或者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健全的衛生責任制度,室內外衛生環境、水質、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持有健康合格證明,並保持個人衛生;患有傳染性疾病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七條 禽畜飼養場、屠宰場、肉類加工廠以及其他可能對周圍環境衛生產生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及設施,其選址、建設和管理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八條 醫療衛生機構、屠宰場和生物製品、化學製品的生產加工企業等單位應當對其產生的廢棄物及污水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將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中堆放、清運。
  第十九條 風景名勝區、旅遊景點管理機構應當加強景區、景點公共衛生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做好垃圾、糞便和污水的無害化處理,保持景區、景點環境衛生。
  景區、景點內的單位、居民和遊客應當遵守景區、景點衛生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集貿市場的開辦者應當設定符合衛生要求的公共廁所、垃圾站和供排水等公共衛生設施,配備保潔人員,建立健全相關衛生制度,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
  未設定公共衛生設施或者公共衛生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集貿市場,有關部門不得為其辦理有關開業手續。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妥善處理垃圾、糞便和污水,並做好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轉運。施工工地的宿舍、廚房、廁所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第二十二條 城鄉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設施建設和管理,推進城市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和農村生活飲用水工程建設,並按照有關要求,加強對集中式供水單位的衛生管理和水質監測,保證二次供水清潔衛生。
  第二十三條 居民應當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摒棄吃野生動物的習俗,不食用法律法規保護、容易傳播疾病或者未經檢疫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第二十四條 禁止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菸蒂、口香糖、廢電池以及各種食品包裝物等廢棄物;禁止亂倒垃圾、糞便和污水。
  第二十五條 除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外,畜禽禁養區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牛、羊、豬等家畜家禽。
  第二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創建規劃和計畫,組織開展衛生城市、衛生鎮街、衛生鄉村、衛生單位創建工作。
  第二十七條 城鄉廁所建設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制定廁所建設管理專項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提出工作目標和任務,明確各部門職責。同時,將城鄉公共廁所建設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加大城鄉公共廁所建設管理的財政投入力度,推動廁所建設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廁所產權歸屬和管理情況進行調查登記,健全廁所日常管理制度和廁所資源共享機制,加強廁所運營規範化管理和監督。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利用各種媒體平台,在全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文明如廁宣傳活動,引導社會公眾愛護公共廁所設施設備,培養文明如廁行為習慣。
  第二十九條 公共廁所應當免費向公眾開放。鼓勵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賓館、酒樓、商場等內設公共廁所向公眾開放,服務社會。
第五章 病媒生物預防控制
  第三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組織全社會採取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病媒生物綜合預防控制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條件,消滅老鼠、蒼蠅、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
  生產、銷售、使用殺滅病媒生物的藥品、器械,應當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標準與規定,禁止使用違禁、偽劣藥品和器械。
  第三十一條 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實行單位責任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村民(居民)委員會等應當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減少和避免病媒生物危害的發生。
  第三十二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組織開展病媒生物種群分布、密度和抗藥性監測,建立病媒生物監測網路,定期開展風險評估、風險報告和控制效果評價,並及時將監測結果報告當地愛衛會。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協助愛衛會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的技術指導和專業培訓工作。
  第三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完善防鼠、防蠅、防蚊、防蟑螂設施,及時清除積水、垃圾,密封糞池並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條件,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標準範圍內。
  第三十四條 醫療衛生機構、學校、住宅小區、建築工地、集貿市場、花卉市場、公園、公共廁所、資源資源回收筒、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統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場所和設施,應當落實和完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措施。
  第三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配備相應設施設備,採取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條件,病媒生物密度應當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應當結合農村改廁、垃圾與糞便管理、環境改造工作,加強農村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清除病媒孳生地。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強化對城鄉廁所建設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廁所建設管理等愛國衛生工作的考核。
  第三十八條 各級愛衛會應當定期對愛國衛生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督促落實愛國衛生措施。
  各級愛衛會應當採取部門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本級愛國衛生工作開展監督檢查,並定期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愛衛會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並及時處理舉報事項,鼓勵任何單位和個人舉報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各級愛衛會及其成員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未依法履行職責的,由其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關機關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條 其他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愛衛會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印發的通知

揭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揭陽市愛國衛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揭府規〔2020〕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揭陽市愛國衛生工作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六屆77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健康局反映。
  揭陽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

解讀

通過科學研判、評估,市愛衛辦對現行的《揭陽市愛國衛生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現解讀如下:
  一、為什麼要修訂《辦法》
  1.現行的《辦法》有效期屆滿。
  2.新修訂的《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現行《辦法》與新修訂的《條例》存在一定的滯後性。
  3.《辦法》原制定的背景和適用環境和現在相比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且內容方面部分規定較模糊,難以適應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開展的要求。
  4.創國衛的要求。按照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要求,我市需要認真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城市衛生管理法規,並制定本市的愛國衛生工作規章或規範性檔案。
  二、《辦法》修訂的重大意義
  《辦法》的修訂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愛國衛生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廁所革命”系列指示的重要舉措。是滿足新時期人民民眾對衛生健康方面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深化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依法依規推進實施健康揭陽的有力保障。
  三、愛國衛生管理工作適用對象包括哪些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和個人。
  四、愛國衛生管理工作的方針是什麼
  愛國衛生管理堅持“政府領導、部門協作、民眾動手、社會參與、依法治理、科學指導”的工作方針,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分工負責制。
  五、各級愛衛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貫徹實施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2.制定規劃、計畫,組織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3.指導並監督愛衛會各成員單位履行其應承擔的愛國衛生工作職責;4.組織動員社會全體成員參加愛國衛生運動;5.組織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及創建衛生城市、衛生村鎮、衛生單位等活動;6.組織開展對“四害”等病媒生物的防制和消除其孳生場所活動;7.協調組織實施農村改廁、“廁所革命”工作;8.表揚獎勵愛國衛生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六、新修訂的《辦法》內容有哪些主要變化
  1.內容上,《辦法》從原有的25條增加至41條。
  2.充實了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內涵,明確愛國衛生工作實行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民參與、社會監督、科學治理的原則。
  3.新修訂的《辦法》內容分類明晰,職責分工明確,協調機制更加完善。
  4.新修訂的《辦法》擴展了健康促進與教育、環境衛生治理、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內容。如:對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實行“單位責任制”,強化了控煙禁菸措施,以習總書記對“廁所革命”重要指示為指導,細化了廁所建設管理、文明如廁等方面內容,規範了監督管理制度及法律責任,使《辦法》更具現實可操作性。
  七、對愛國衛生工作措施不力的如何處理
  各級愛衛會應當定期對愛國衛生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督促,對不開展愛國衛生工作或者開展愛國衛生工作不力的,由其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關機關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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