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關於開展小微企業轉貸服務創新試點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揚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印發《關於開展小微企業轉貸服務創新試點工作的通知》,探索通過市場化運作的方式,設立民營轉貸服務公司,配合政府應急轉貸基金運作,更好滿足企業“轉貸”需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關於開展小微企業轉貸服務創新試點工作的通知
  • 印發單位:揚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通知》規定,轉貸資金規模原則上單戶不超過轉貸公司資本淨額的10%,單戶超過資本淨額10%且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須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備案;轉貸期限原則上為10個工作日內,最高不超過15個工作日;轉貸收費以資金使用費形式按年化利率制收取,並繳付至小微企業轉貸服務公司專戶,加權平均收費原則上不超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並按實際使用天數收取,除此之外不得收取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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