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九江市金融業高質量發展,助推全市“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再創九江輝煌再現九派榮光。根據《九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九江實際,制定本規劃。規劃實施期限為2021年到2025年。
一、發展基礎與發展環境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全市金融系統認真貫徹國家金融方針政策,緊密結合地方經濟發展實際,圍繞市委、市政府戰略部署,牢牢把握服務實體經濟主線,不斷深化金融改革創新,構建多元化金融服務體系,金融業改革發展取得了明顯成就,全市金融業發展勢頭良好,金融生態環境持續最佳化,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撐。
金融規模不斷壯大。2020年末,全市實現金融業增加值140.9億元,比2015年末增加81.95億元,是2015年末的2.39倍;金融業增加值服務業占比從2015年末的7.89%增加到9.53%,增長20.7%。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貸款餘額3507.8億元,是2015年末的2.4倍,占全省比重8.4%;本外幣各項存款餘額4174億元,是2015年末的1.6倍,占全省比重9.5%。2020年末全市實現保費收入80.16億元,是2015年末的1.64倍。金融業穩步向國民經濟支柱產業邁進。
金融業態不斷豐富。全市金融機構數量持續增加,2020年末,共有銀行機構19家(不含村鎮銀行),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764個。保險公司32家,保險機構網點448個。證券公司(營業部)19家,轉貸機構23家,典當行12家,小額貸款公司12家,融資擔保公司16家。農信社改制全面完成。銀行、保險、證券等傳統金融機構不斷壯大,新興金融業態逐步豐富。
金融結構不斷最佳化。“十三五”期間直接融資持續領跑全省,到2020年末,全市實現直接融資3200億元。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發展,新增上市企業2家、總數達4家,8家企業在新三板掛牌,668家企業在江西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展示。
金融創新不斷深化。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出台《九江市綠色金融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18年-2020年)》,九江銀行在全省率先成立綠色金融事業部和“贛江綠色金融研究院”,在全省率先實現綠色金融債發行零的突破,“十三五”期間投放綠色金融債約60億元。2020年末全市綠色信貸餘額197億元。開展金融創新試點。九江經開區、湖口縣高新技術產業園金融服務平台(“金融超市”)搭建完成並投入使用。鼓勵金融產品創新。開發推廣了“畜禽養殖經營權抵押貸款”“動物防疫合格證抵押貸款”“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無還本續貸”等質押類和信用類金融產品。
金融服務實體更加精準。建立健全了以牽頭銀行為主,全市金融機構、金融組織共同參與、協同作戰的金融專家服務團機制,組建和完善了產業鏈金融專家服務團和縣域金融專家服務團,引導“金融活水”精準滴灌實體經濟,金融對全市重要領域、重點產業、重大項目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強。開展“降成本優環境”金融定向幫扶和普惠金融行動,打好金融支持“六穩”“六保”政策組合拳。2020年末,全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餘額1365.2億元,涉農貸款餘額1359.99億元,製造業貸款餘額192.03億元,分別是2015年末的2.31倍、2倍、1.2倍。
金融風險防範有力有效。出台《九江市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實施方案》,全市金融領域高風險點得到有序處置,金融風險總體可控。完善隱性債務管理機制,全口徑政府綜合債務率降至合理水平。不斷規範市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融資行為,資產負債率等指標符合省級要求。全市地方法人銀行風險化解處置取得階段性成果,主要指標符合監管要求。強化地方金融監管,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得到有效遏制,P2P網貸機構實現無風險良性退出。
表1 九江市“十三五”時期金融業主要指標情況表
縱向比較,我市金融業發展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金融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突出。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金融體量總體偏小。2020年,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4.35%,雖較2015年的3.1%增長41%,但遠低於全省和全國水平(全省占比7%、全國占比8.23%),尚未成為我市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二是金融體系建設不夠充分。金融機構分布主要集中在銀行、證券、保險等傳統金融機構,“7+4”類地方金融組織數量不多、體量不大,商業保理、融資租賃、消費金融等新型金融業態匱乏。三是金融創新力度不足。融資業態仍然以傳統金融業務為主,非金融機構的企業直接融資占比不高,資本市場活躍度不夠。金融產品創新不足,一些發達地區運用多年的金融產品在我市尚未套用,對創新型企業的支撐不夠。
(二)發展環境。
國際金融結構加快調整不確定性因素增加。當今世界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環境日趨複雜,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新冠疫情影響進一步加深,全球經濟復甦不平衡,國際金融市場不確定性明顯增加。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及產業革命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也將對金融發展、金融監管和風險防控帶來重大而深遠影響。金融市場波動加劇,在變局中穩定金融發展基礎、抓住金融增量資源,既是挑戰,也蘊含機遇。
國內將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我國率先控制疫情、復工復產、實現經濟成長由負轉正,顯示出強大的抗風險能力和頑強韌性。當前我國經濟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國內經濟穩定恢復態勢不斷鞏固和拓展,這些都為金融發展提供更好基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持續深化。在此背景下,需要進一步增強金融“綠色屬性”“普惠屬性”,不斷提升金融配置資源能力,加速構建現代金融體系,實現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助推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江西省將蓄力推動區域性現代金融中心。“十四五”時期是江西省推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起步期,也是在加快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上作示範、在推動中部地區崛起上勇爭先的關鍵跨越期。在綠色金融改革創新持續深化、普惠金融改革試點穩步推進、科技金融逐步發力、產業鏈金融不斷壯大的基礎上,金融贛軍跨越工程、地方金融組織提升工程、“映山紅”企業上市工程、“險資入贛”工程將為金融發展帶來強勁動力,也為我市把握髮展方向、夯實發展基礎、抓住改革的機遇與紅利提供有力引導與支撐。
九江進入重要機遇期帶來金融發展巨大空間。“十四五”時期,是九江市發展的戰略視窗期、優勢重塑期、轉型攻堅期,充滿挑戰也大有可為。九江作為江西北大門和區域率先發展戰略高地,疊加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長江經濟帶、長江中游城市群、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贛江新區、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區,建設大南昌都市圈、江海直達航運中心、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等國家和省級戰略,區位優勢、產業優勢、生態優勢、資源優勢、戰略優勢將進一步凸顯,為九江金融業發展帶來巨大機遇和空間。
二、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省委全會、市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深刻把握進入新發展階段的時代特徵、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決策與新發展目標的實踐要求,圍繞“融圈入群、強產興城、綠色發展、實幹崛起”發展戰略,以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我省重點發展綠色金融、普惠金融、數字金融、科技金融、供應鏈金融、開放金融等特色金融為導向,牢牢把握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做大金融總量、做優金融結構、做強金融產業、做好金融服務,加快構建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系,以高質量金融推動九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建設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再創九江輝煌再現九派榮光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撐。
(二)基本原則。
全面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緊扣實體經濟量質齊升、創新驅動、結構最佳化的發展需求,把握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導向,著力提高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暢通實體經濟投融資渠道,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構建現代金融產業體系。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遵循金融發展規律,轉變金融發展方式,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深化金融業態、產品和服務創新,推動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發展,揚優勢、強弱項、補短板,構建結構合理、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現代金融產業體系。
堅持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處理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係,堅持“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建立健全區域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完善金融風險識別、預警、處置等工作機制,精準有效化解各類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三)發展目標。
金融總量穩定增長。金融業增加值平均年度增長率不低於全省平均水平及GDP平均增速,金融業發展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金融業對經濟貢獻率持續提升。金融機構本外幣存、貸款餘額增速不低於全省平均水平,信貸總量顯著提升,信貸結構不斷最佳化。製造業貸款餘額增速、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信貸餘額增速保持穩步增長。
金融組織不斷壯大。全力引入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在九江設立分支機構,積極培育融資租賃、商業保理、消費金融等新型金融業態。壯大私募基金產業園,鼓勵天使投資有序發展,股權投資均衡發展。做大做強融資擔保行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金融結構加快最佳化。進一步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深入實施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完善企業上市掛牌服務協調機制,力爭每個縣(市、區)每年有一家企業上市掛牌、五年有一家企業主機板上市,實現縣(市、區)企業上市全覆蓋,力爭202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達到20家。積極支持和推進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擴大股權融資規模。力爭2025年末直接融資突破4000億元。
金融創新持續深化。全力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最佳化綠色金融產品供給,完善綠色金融發展體系,力爭2025年末綠色信貸餘額突破550億元。加大普惠金融發展力度,全面落實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要求。積極發展科技金融,促進金融科技與科技金融相互融合,加大金融對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5G和雲計算等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利用區塊鏈、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等技術實現線上銀行全覆蓋。
打造支持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區建設的綠色金融綜合發展體系。圍繞高標準建設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打造萬億臨港產業帶的目標,全面支持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區建設,創新多元化綠色金融產品,探索構建綠色金融支持轉型發展創新試點,加大金融推動項目向高端轉型、產業向高質轉型、動能向高新轉型,發展模式由高碳向綠色低碳轉型的支持力度,提升金融與產業轉型升級的適配性。推進綠色金融和產業深度融合,構建支持九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的綠色金融發展路徑,提高綠色金融發展效率與質量。
表2 “十四五”時期九江市金融業發展主要目標
三、發展戰略舉措與主要任務
(一)推進金融業穩步提速發展。
1.構建多元金融機構體系。加大金融機構引進、新設力度,積極對接國內大型金融機構、網際網路頭部金融公司等,大力引入銀行、證券、保險設立分支機構,培育發展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私募基金及管理機構,豐富非銀金融機構組織業態。支持九江銀行、農商行紮根九江本土、穩步發展壯大,打造國內特色、領先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進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充分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引導作用,做大全市融資擔保規模。依託長三角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區域經濟優勢,開展跨區域金融機構合作。
2.全面推動金融供給量質提升。將提升金融精準滴灌能力作為關鍵抓手,保持貸款增速、戶數“兩增”態勢。引導鼓勵金融機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重塑經營理念、服務模式、風險管理,提高金融服務與市場經濟結構轉型需求的適配性與導向性。持續加大政策性金融對實體經濟尤其是轉型升級領域、鄉村振興領域、生態保護領域等的支持力度。積極推動政府產業引導基金落地轉化,切實有效服務九江產業發展。提高存量金融資源配置能力,通過資產證券化、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等模式,盤活信貸與資源存量。深入融入大南昌都市圈,推動金融基礎設施、服務平台等金融服務一體化建設。
(二)完善多元融資及保險體系。
1.豐富間接融資服務業態。引導鼓勵銀行業跳出傳統金融“舒適區”,擴大管理及業務輻射區域,推動產品創新,最佳化資源配置。圍繞服務實體經濟,大力發展產業鏈金融,形成金融與產業的良性互動,以金融服務和引導產業,以產業發展促進金融創新,全面形成支持產業鏈的金融產品體系。創新金融業務與金融產品,積極運用“投貸聯動”模式,加強銀保合作,最佳化風險分擔機制。探索保函、信用證、承兌匯票、保理等業務的鏈式發展。加大金融對技術研發、套用的支持力度,鼓勵創新推廣商標權、智慧財產權、專利權等抵質押貸款並持續增量擴面。
2.著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深入實施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深化與滬、深、北、港等交易所合作,加快做強資本市場“九江板塊”,大力提升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的水平。加強各類企業公司治理能力與信息披露的管理和引導,增強公司運營透明度,妥善推動各類企業形成資本市場錯位發展、有機聯繫的企業上市機制。推進落實市直部門幫扶、專人對接服務,扶優扶強上市後備資源庫企業。積極推動企業運用債務融資工具,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資產證券化等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強化融資增信支持體系建設,助力企業降低綜合融資成本,推動改善企業資本結構,提高發行效率。支持共青私募基金小鎮做大做強。
3.完善多品類保險服務體系。充分發揮保險業在助力風險管理、穩定社會運行方面的作用,拓寬保險機構參與社會治理領域。深化發展特色農業保險,推動鮮繭價格保險等農業價格保險、氣象指數保險擴面提升,創新開辦蔬菜、油茶林、小龍蝦養殖保險等特色農業險。發展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保險等“雙首”業務。全面落實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在石油化工、鋼鐵有色、冶煉、電子製造業、危險廢物處置業、造紙與釀造等重點產業企業及環境敏感區的重污染企業加大推行力度。最佳化財政資金補貼機制,逐步向新型保險轉移。落地面向個人客戶的養老保障業務,積極爭取開展養老儲蓄存款、專屬養老保險等試點工作,引入長期護理保險等,在養老服務等公眾利益關係密切領域強化保險管理。繼續推動“險資入潯”,力爭爭取60億元保險資金投資我市重大項目建設。
(三)堅持做好關鍵領域金融服務。
1.保障重大項目資金需求。強化“兩新一重”、臨港產業帶和航運中心建設等重點基礎設施項目、江河湖全流域治理、化工污染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尾礦庫污染治理等重點生態及專項整治項目的資金保障,為長江岸線綜合環境治理、清潔能源等綠色項目提供更大金融支持,加大貸款在養老托育、便民市場、社區服務、智慧教育等公共服務領域以及交通、物流、商貿等貿易平台的投放力度。將製造業融資投放、普惠貸款投放作為市級金融機構服務地方發展評價重點。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功能,進一步推動政府產業引導基金、財園信貸通、惠農信貸通、科貸通發展,引導金融機構跟投跟貸。開展利用外資的有效探索,爭取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資金支持,鼓勵轄區內銀行與國家綠色發展基金、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等政策性金融機構展開合作,引入先進理念與經驗。
2.夯實對市場主體金融支撐。加大對產業鏈關鍵企業、頭部創新企業、核心企業、上市及擬上市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展核心企業信用服務場景,圍繞供應鏈開展全方位金融創新,打通成長型企業融資瓶頸,強化產業鏈金融服務的政策引導和風險提示。持續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惠企利民,積極運用金融手段培育壯大農村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現代農業產業園等農業農村經濟組織。加大對物流、“工業標準地”、口岸公共平台、電子交易平台等配套設施的金融支持,構建“產品+服務”的集成化金融解決方案。依託金融專家服務團,建立健全不同金融市場、不同金融機構相協調的金融服務體系,形成更具差異化、多層次、廣適用的金融服務,提高金融直達實體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的精準度。建立銀行專項授信、政府專項資金、專業投資加持相結合的多元資金保障機制,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
(四)發展更高水平綠色金融。
1.拓展綠色金融覆蓋領域。建立綠色金融支持項目標準和指導目錄,推動綠色信貸投放多元化,將綠色信貸投放領域從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生態環境等向綠色建築、綠色交通以及綠色服務業拓展。用好綠色債券,支持環境信用良好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支持生態旅遊、綠色建築、綠色交通、污水處理、綠色港口建設等項目底層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綠色資源。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支持金融機構和相關企業在國際市場開展綠色融資。構建綠色金融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實施路徑,補足山水林田湖草系統化治理、產業化發展的金融短板。加大對新材料、電子信息、數字經濟產業中的綠色技術的支持力度,穩妥推動環境資源資本化、產業發展綠色化。
2.夯實碳金融發展基礎。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環境權益交易市場,豐富碳金融產品,推廣碳排放權抵質押業務。探索碳信託、碳中和債券、碳基金、碳保理、環境效益抵質押融資等創新型金融業務。鼓勵發展融資類、投資類、信息諮詢服務類的碳金融中介機構,培育建立碳資產管理服務公司,探索發展碳交易代理商制度,加大對重點排放企業碳資產管理能力的輔導與培育,強化地方碳資產管理能力。探索將全市電力、鋼鐵、化工等企業的碳排放和披露表現率先納入金融支持評估依據,逐步有序開展金融機構資金碳足跡核查及披露工作。
3.最佳化綠色金融產品供給。積極打造多元化綠色金融服務體系,通過財務顧問、債券承銷、項目貸款、租賃+保理、理財投資、產業基金等多種方式對綠色經濟進行全產品、全方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結合資源稟賦及融資需求,從更深層次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金融產品綠色升級。拓寬綠色直接融資渠道,擴大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股權融資等直接融資市場規模。用好國家普惠金融政策,積極開發“綠色+普惠”金融產品,逐步將綠色消費納入綠色金融支持範圍,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加大對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考核力度,完善與地區特點相適應的綠色金融業績評價體系。
4.創新綠色金融支持轉型發展路徑。以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區建設為依託,面向碳密集和高環境影響的行業、企業、項目和相關經濟活動,加大對石油化工、鋼鐵有色、紡織服裝行業、航運物流行業、電子信息行業等領域轉型升級的金融支持力度,豐富綠色金融內涵。篩選一批具有產業鏈一體化優勢、規模優勢、原材料優勢的項目開展綠色金融支持轉型發展創新試點工作,打造國內綠色金融支持轉型發展樣板案例。探索最佳化支持地方行業綠色轉型的授信制度與審批流程,努力構建與市產業轉型特色需求相適應的金融審批機制。擇優支持企業設備更新、技術改造、智慧型製造和產品質量提升的授信需求。加強產業信息與金融信息的互通互聯,發揮金融政策的引導協同作用,構建綠色金融支持轉型發展政策保障體系。
(五)大力加快發展普惠金融。
1.推動小微金融深化擴面。繼續推進小微企業首貸覆蓋實施工程,以無貸戶為重點全面落實融資需求,“十四五”期間新增首貸普惠戶數明顯提升。利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雲計算等技術建立信用評價體系,提升小微企業評價真實性、準確性,降低金融服務門檻與成本。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的增信作用,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機構對接合作,開發適合普惠金融領域和融資擔保行業的金融組合產品。持續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和“兩通”投放力度。鼓勵各銀行機構設定普惠金融事業部,推動銀行機構經營重心下沉,提高小微企業授信審批效率。
2.健全新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立與“十四五”時期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相匹配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立商業金融與政策性金融協調發展的互補路徑,增強縣域金融服務可及性。加大政策性金融對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農村環境治理、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支持力度,確保精準投放,加大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的金融資源傾斜。強化信貸投向引導,加大對鄉村振興、農村環境改善中長期信貸支持力度,重點向“兩茶一水”、優質稻米等特色農產品產業傾斜。擴大涉農抵質押品範圍,發展“兩權”抵押、大型農機抵押,完善農業生產設施和加工設備融資租賃服務。建立針對農村電商的金融服務體系。提高小農戶投保率,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
(六)加快推動“金融+科技”協調發展。
1.完善金融科技基礎設施。科學規劃運用政府大數據資源,在合法合規前提下,探索建立司法、社保、市場監管、稅務、海關、電力、電信等部門與金融業的數據融合套用通道,打破信息壁壘,提高信息披露效率,制定金融業適用的數據融合套用技術規範。充分利用可信計算、安全多方計算、密碼算法、生物識別等信息技術,強化信息安全,規範信息使用。積極引入社會資本依託新興金融業態,開展雲計算、分散式資料庫、人工智慧等金融科技基礎研發。
2.科技深度賦能金融提質增效。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充分運用信息技術與網際網路資源做強線上服務,拓寬金融服務渠道,實現線上線下服務同質。鼓勵金融機構構建以產品為中心的金融科技設計研發體系,構建客戶畫像,打造差異化、場景化金融產品,增加金融業的競爭,最佳化金融服務流程,縮減業務辦理時間,提升金融業務實施效率。
3.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創新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利用投貸聯動、股債聯動等產品,構建覆蓋科創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綜合金融服務體系。面向石化行業智慧型製造新技術、有機矽新材料、高性能玻纖新材料、積體電路、高端精密製造等領域,引導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推廣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科技信貸產品、科技擔保、科技保險等科技金融產品。健全擴大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的作用,拓寬長期資金來源和退出渠道。加強政銀保合作,完善科技金融風險分擔機制。
(七)創新激活金融多領域發展。
1.打造航運金融新力量。加大航運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創新航運金融產品,支持航運物流產業智慧化、專業化建設,重點支持有競爭力的航運物流企業,積極引導本地航運物流企業擴大投資規模。加快金融對產業鏈“鏈主”型企業的培育,構建銀行、保險、擔保、航運交易等一體的綜合性航運金融服務體系。依託九江航運服務中心信息化等項目創新科技、產業、金融融合新模式,助力打造萬億臨港產業帶。
2.構建消費金融大格局。以助推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為方向,著力從金融支持住房、汽車等傳統服務領域向旅遊、文化、信息消費延伸,以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助推消費升級和供給側改革。鼓勵金融機構大力研發針對鄉村旅遊、戶用屋頂光伏、農業生產資料等鄉村振興消費金融產品,引導銀行機構提高鄉村消費金融服務能力。加大對綠色智慧型家電、智慧型家居、節水器具等綠色智慧型產品消費的信貸支持。積極引入消費金融公司入駐設立分支機構。同步構建消費金融風險防範機制,警惕居民槓桿率上升,確保金融脫虛向實。
3.打造健康金融生態圈。大力發展養老、健康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多樣化養老金融產品。實施面向老齡化、健康環境、食品藥品安全、健康旅遊等的金融創新融合模式,打造醫療產業融資創新體系。加大對智慧養老、醫養結合、生態康養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創新特色信貸產品、保險產品,建立“科技+資本+服務”的大健康金融創新模式,拓寬康養融資渠道。
(八)全面提升金融生態環境。
1.健全金融政策支持保障機制。建立針對綠色金融發展的財政風險共擔或激勵補償機制,探索出台專項貸款和專項貼息資金實施制度。建立重大項目協同聯動機制、融資保障機制,加強重大項目金融糾紛調節力度,完善金融支持項目攻堅推進機制。
2.完善金融信用體系建設。依法拓展公共信用信息歸集範圍,逐步探索人民銀行徵信系統與地方政府數據共享合作,創新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的新形式。由政府引導並聯合社會力量,建立小微企業和農村等重點領域信用體系,探索建立綠色信用數據、碳表現信用數據等新興信用體系,注重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與培育。強化信用數據軌跡、治理和動態更新,不斷完善授信類信用信息資料庫。推動信用服務機構有序發展,創新探索信用套用的市場化機制。持續強化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失信造假、銀行賬戶買賣等行為的打擊力度。
3.提升金融風險防範處置能力。建立常態化法人銀行機構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鞏固風險防範化解成果。綜合運用不良資產處置、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方式,穩步推進地方法人銀行風險處置工作。持續最佳化地方法人銀行治理結構,提升地方法人銀行抗風險能力。全面落實《江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建立和完善市縣兩級金融執法隊伍,形成行政處置與司法打擊並重並舉的防控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長效監管機制,綜合運用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分類評級等多種方式,強化地方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密切防範經濟發展轉型、產業鏈重構、外部環境博弈等因素疊加導致的新型金融風險。防範在發展綠色金融中的集中風險、“漂綠”風險、抽貸風險。
4.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督促金融機構加強業務人員管理、考核和培訓,充分披露金融產品和服務信息。完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調工作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最佳化處理流程,加強對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持續監測。強化金融廣告治理協作機制,提升金融廣告監測、甄別和處置工作實效。加強向社會公眾廣泛普及金融基本知識、非法金融行為及識別辦法等金融常識,切實提高金融消費者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配套及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強金融系統黨的領導。
不斷深化黨對金融工作的全面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推動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在金融業得到有效落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理順地方金融機構黨組織隸屬關係,大力加強金融系統黨員領導幹部與人才隊伍建設,把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貫穿到金融工作全過程和各環節,選用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的金融人才。
(二)加強組織保障。
強化金融業發展統籌協調,增強市、縣兩級政府金融工作力量,充實金融工作隊伍,提高對全市金融發展的組織領導和統籌規劃能力,增強組織與管理的靈活性、適應性,有效提升對市場需求的應變能力。加強各部門協同治理能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體制機制,形成金融監管部門間的聯動與互通,提高金融業系統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評測、指導,推進規劃有序實施。
(三)壯大人才隊伍。
制定金融高端人才引入制度,完善人才認定標準與激勵措施,實施人才分類統計和認定。加大金融業標準化通識教育,推進金融從業人員標準化培訓,完善金融標準化人才庫和專家庫,夯實金融標準化人才培養機制。開展多層次金融交流合作,強化金融人才和金融信息服務。建立與高校金融研究力量的常態化交流,推進全市金融開放合作,建立金融知識培訓制度,定期舉辦金融知識培訓班。鼓勵對外人才交流與合作,大力爭取協調國家級、省級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優秀幹部來我市掛職交流。
(四)最佳化金融統計。
健全金融業綜合統計分析體系,將各類新興金融市場主體納入統計監測範圍,逐步形成與地方產業結構、區域結構、經濟水平相適應的綠色金融、普惠金融等地方統計體系,適時根據統計結果調整金融引導措施。建立健全金融運行綜合信息平台,實現企業融資需求與金融機構精準對接,最佳化銀企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