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國語教學

推行國語教學是1930年3月中國國民政府教育部發布通令:中國小教員一律以與國語相近之語言為教授用語,使學生看的和聽的趨於一致,以利國語推行。教育行政機關應設法開班,使教員有練習國語的機會,以便套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推行國語教學
  • 性質:教育通令
  • 發布機構:中國國民政府教育部
  • 發布時間:1930年3月
同年5月, 全國國語教育促進會將《推行國語教育辦法及注意點》函發全國教育行政機關,提出將全國劃分成以南京、廣州、武昌、北平為中心的 4個國語學區, 在一年半內由教育部、省市縣的國語注音符號講習所訓練國語推導員及中國小國語教員。教育部國語統一委員會主辦之國語講習所於 5月開學,學生百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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