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瑞豐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商瑞豐混合發起式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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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瑞豐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是招商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招商瑞豐混合發起式C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招商基金
  • 基金管理費:1.00%
  • 首募規模:0.00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2017
  • 成立日期:20151118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通過靈活的資產配置和主動的投資管理,拓展大類資產配置空間,在精選個股、個券的基礎上適度集中投資,並通過股指期貨實現基金資產的套期保值和股票倉位的快速調節,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為投資者謀求資本的長期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A 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靈活資產配置,主動投資管理的投資模式。在投資策略上,本基金從兩個層次進行,首先是進行大類資產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儘可能地降低證券市場的系統性風險,把握市場波動中產生的投資機會;其次是採取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從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通過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分析,精選具有良好投資價值的個股和個券,構建股票組合和債券組合。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A 股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表12-1 資產配置比例
資產類別 資產配置低限 資產配置高限
股票 0% 95%
債券及現金等固定收益類資產 5% 100%
其中:權證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股指期貨的投資比例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契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
在大類資產配置層面,本基金主要通過巨觀經濟因素分析、經濟政策分析、資本市場因素分析,對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運行趨勢做出全面的評估。隨著市場風險相對變化趨勢,及時調整大類資產的比例,實現投資組合動態管理最最佳化。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定量和定性分析,綜合考慮國家巨觀政策、經濟運行周期與行業發展狀況等因素,對各個行業的投資價值進行綜合評價。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採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為基礎,精選具有一定核心優勢的且成長性良好、價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構建投資組合,以尋求超越業績基準的超額收益。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經濟周期和市場形勢的變化以及對未來上市公司發展前景和所處行業發展趨勢的判斷,對組合的行業及個股配置進行適當的調整,避免集中度過高導致配置不夠分散,或與基準指數差異過大,致使股票投資組合的非系統性風險過高。
經過行業及個股配置調整和風險控制模型調整後所確定的股票組合,將成為最終可供執行的股票組合,用以進行實際的股票投資。
3、債券投資策略
根據國內外巨觀經濟形勢、財政、貨幣政策、市場資金與債券供求狀況、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等方面情況,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債券投資的組合久期;在滿足組合久期設定的基礎上,投資團隊分析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各期限段品種收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動等因素,預測收益率曲線的變動趨勢,並結合流動性偏好、信用分析等多種市場因素進行分析,綜合評判個券的投資價值。在個券選擇的基礎上,投資團隊構建模擬組合,並比較不同模擬組合之間的收益和風險匹配情況,確定風險、收益最佳匹配的組合。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權證資產的投資主要是通過分析影響權證內在價值最重要的兩種因素--標的資產價格以及市場隱含波動率的變化,靈活構建避險策略,波動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略。
5、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交易,以管理市場風險和調節股票倉位為主要目的。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任一類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任一類基金份額淨值減去該類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之間由於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而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將導致在可供分配利潤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基金可供分配利潤為正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收益分配;
6、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和分紅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均保留到小數點後第2位,小數點後第3位開始捨去,捨去部分歸基金資產;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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