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文化和旅遊局

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文化和旅遊局

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文化和旅遊局是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青藏路2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拉薩市文化藝術、文物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區文化旅遊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景區旅遊工作。
(二)承擔全區文化藝術事業發展的責任,扶持具有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的文化藝術品種,指導全區文藝事業及文藝創作,推動各類藝術的發展,組織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負責對各文藝家協會的聯絡、協調、服務和管理工作。
(三)推動全區文化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監督全區文化設施建設。
(四)承擔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發展的責任,指導基層文化隊伍建設,指導、監督全區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蹟保護工作。承擔全區民眾文化事業發展的責任,指導全區社會民眾文化事業健康發展,組織全區性民眾文化活動。
(五)擬訂全區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文化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區文化產業發展。制定動漫產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產業發展。承辦對外交流項目,推進對外交流合作。
(六)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承辦國家級、自治區級和拉薩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工作。
(七)擬訂全區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和娛樂場所審核報批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指導、管理文化市場、文物市場以及文化用品市場。指導、監督和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八)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
(九)指導和協調全區文物保護工作和文物普查工作。承辦文物單位和文化遺產的申報、公布工作,負責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文物安全,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查職責,依法組織查處文物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承擔寺廟文物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旅遊產品開發和市場推廣工作。監測、分析全區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提出旅遊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旅遊行業管理。組織擬訂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服務行為。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建設和行業協會工作。
(十三)承擔旅遊交流合作工作,組織旅遊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承擔全區內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協調和指導區內假日旅遊、鄉村旅遊。
(十四)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旅遊交通運輸,指導監督旅遊商品生產銷售和旅遊娛樂工作。
(十五)開展全區旅遊市場檢查工作,指導全區範圍內的旅遊質量監督執法工作,負責處理區內重大和跨區的旅遊投訴案件,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
(十六)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旅遊人才規劃,負責全區旅遊系統和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並指導實施。
(十七)配合拉薩市創建高原特色、民族特色國際旅遊城市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下設:綜合辦公室、行業管理科、非遺辦、公共文化藝術科、文物局、財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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