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堆龍德慶區農業農村局

拉薩市堆龍德慶區農業農村局

拉薩市堆龍德慶區農業農村局是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堆龍德慶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青藏路1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相關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檢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管理農業救災物資、指導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建議,按許可權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負責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違法用地查處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標準,指導宅基地合理布局,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組織開展農村宅基地現狀和需求情況統計調查,及時將農牧民建房新增建設用地需求通報同級自然資源部門。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區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農村集體耕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管理。
(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和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及糾紛仲裁管理。
(3)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
(4)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擬訂草產業發展政策、草產業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飼草業發展,指導草種繁育及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5)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及草原保護和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6)兩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促進草原保護與草畜平衡、草原畜牧業有機銜接、協同發展。
(7)區自然資源局負責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組織開展全區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防沙治沙、退耕還林等工作;指導全區國有林場、國有苗圃、集體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區森林資源的管理;組織全區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監督審查。負責古樹名木調查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重大案件;組織、指導全區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木有害生物防治、林木檢疫、疫源疫病監測等工作。研究提出林業經營的方針政策、實施規劃和全區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預審和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管理全區林業基本建設,組織指導全區重點生態公益林的管理,加強對原生植被、珍稀野生動物種群的保護。
(8)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與管理工作。
(9)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森林、草原和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
3.與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火災信息,
維護林區社會治安。
4.與區水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承擔中央和地方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安排的面上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
(2)區水利局負責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
5、與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原屬區扶貧開發辦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相關職責由區農業農村局負責。
6、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原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相關職責由區農業農村局負責。
7、與區交通局的有關職能分工。交通局負責漁船監督管理相關職責。

內設機構

下設:黨建辦、財務室、獸醫站、農工辦、改革辦、項目辦、推廣站、農機站、宅基地辦、科技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