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東嘎東路1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拉薩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擬訂全區城鄉建設、建築業、住房保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市政工程項目實施和管理,負責平衡、調度和監督使用城市建設資金。
(二)承擔規範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根據國家、自治區、拉薩市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核。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學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三)承擔全區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責任。擬訂廉租住房、周轉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組織實施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房屋產權交易及房屋產權管理和建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住房保障資金的管理與安排。
(四)承擔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區住房政策,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區委、區政府提出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五)根據城市建設規劃,參與城市規劃驗評。參與國家、自治區、拉薩市在我區的大中型項目的審核、選址和驗收工作。參與審核上報市政府審批的項目選址、定點和規範設計方案。負責城市市政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核,參與重要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核。
(六)負責建設項目工程報建、開工許可管理和監督指導招投標工作,規範管理招投標交易市場。綜合管理施工企業的資質初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對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行為的監督工作,承擔對房屋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以及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工作。
(八)負責建設工程抗震防災的綜合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九)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依據上級規定,頒布全區工程建設標準定額並監督實施,審核中介機構資質。
(十)指導全區建築活動,組織實施全區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和規範全區建築市場。
(十一)指導監督全區房屋登記和房屋檔案管理工作,承接房屋轉移、登記;負責全區房屋抵押登記,辦理樓盤確認書;負責全區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區房屋拆遷工作,起草房屋拆遷政策、法規和規章,並將相關拆遷隊伍資質報上級業務部門審核。
(十三)指導全區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小城鎮建設,推進城市化進程。指導各鄉鎮(街道)建設計畫編制、農牧區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負責全區農牧民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公租房、周轉房、棚戶區改造等)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十四)負責全區住房公積金的監督管理。
(十五)指導全區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設檔案管理及全區建設信息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建設領域“雙清欠”工作。
(十七)負責建設系統各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法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建設系統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八)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規劃指導工作,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時貫徹人民防空建設要求的執行情況。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下設:黨建辦、綜合辦公室、安居辦、基建辦、質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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