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水利局

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水利局

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水利局是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水利局
  • 辦公地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東嘎東路1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堆龍德慶區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堆龍德慶區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堆龍德慶區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協助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組織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街道)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堆龍德慶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堆龍德慶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轄區內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辦理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協助辦理水文工作。協助辦理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堆龍德慶區水資源公報。按規定協助辦理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組織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組織開展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八)組織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協助辦理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和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工作。組織堆龍德慶區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開展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堤防、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工作。協助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水利科學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推進水利信息化,加強水利行業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轄區內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負責貫徹落實全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組織協調全區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各項任務,開展河湖管理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河長制湖長制考核評估和監督管理。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區水利局應切實加強轄區內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和草原局)有關職責分工。區水利局負責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堆龍德慶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統一確權登記和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區水利局負責組織開展水利風景區的開發、建設,承擔閘站管理工作。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和草原局)負責相關風景名勝區的監督和管理。
2.與市生態環境局堆龍德慶區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水利局組織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堆龍德慶區分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
3.與區農業農村局有關職責分工。區水利局負責組織開展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中央和地方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安排的面上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4.與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全區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下設:河長制辦、農水辦、水政辦、防汛抗旱辦、行政辦公室、黨建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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