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艦案,是台灣和法國之間一場有關軍艦購併案台灣和法國之間一場有關軍艦購併案,因牽涉軍官舞弊,是台海軍建立以來最大的醜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法葉艦案
- 本質:有關軍艦購併案
- 雙方:台灣和法國
- 地位:台海軍建立以來最大的醜聞
簡介
事情經過
1988年5月17日:前台灣地區領導人李登輝批准向韓國軍購16艘蔚山艦。
1989年5月6日:參謀總長郝柏村赴法談判軍購事宜。
1989年5月8日:郝柏村自法國指示對韓“勿有所定論”。
1989年6月3日:夏甸副參謀總長結論“先韓後法”。
1989年9月2日:雷學明(立委雷倩之父)等六人小組赴沙、法參訪拉法葉艦。
1989年10月5日:郝柏村同意光二計畫改買拉法葉艦。
1990年1月9日:法國總統密特朗宣布暫停出售拉法葉艦予台灣。
1990年7月19日:湯姆笙公司與艾德蒙·關簽締遊說契約,委託艾德蒙·關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說。
1991年4月16日:艾德蒙·關與訪問巴黎的朱鎔基接觸。
1991年4月30日:法國前外長杜馬向錢其琛私下傳遞售艦意向。
1991年6月9日:郝柏村代表陳博士同意法方所提購艦與高鐵“配套”。
1991年6月14日:法國密特朗總統同意總理柯瑞松夫人(en:Édith Cresson,1991年至1992年任法國總理)建議恢復售艦決定。
1991年8月31日:中船董事長羅錡代表海軍與湯姆笙公司簽約購艦案,共25億1258萬美金。
1992年2月22日:法國造艦局DCM開工為台灣生產拉法葉艦。
1993年6月4日:由於6艘軍艦全改為在法委制而由莊銘耀總司令出面簽約。
1993年9月9日:海總武獲室軍官尹清楓赴法考察,3個月後離奇遇害。
1993年12月18日:武獲室整後組組長郭力恆因涉嫌“收賄”而被收押。
1993年12月19日:湯姆笙公司代表汪傳浦與艾沛韶被通報後緊急離台。
1994年1月1日: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尹案,唯時隔三周之久而無解。
1994年4月16日:與法簽約的莊銘耀因“尹案”下台。
1996年5月18日:第一艘康定級拉法葉艦正式移交台灣成軍。
1996年10月31日:法國《巴黎人報》首先披露湯姆笙公司拒付售艦遊說費。
1997年1月28日:瑞士商務仲裁法庭及洛桑法院宣判湯姆笙公司敗訴。
1997年11月7日:鐘顧夫人因為涉嫌“侵占社會公帑”而遭檢方羈押。
1998年3月9日:法國前外長杜馬向《費加洛報》證實5億美元佣金。
2000年7月31日:在台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指示下成立跨部會特調小組。
2000年9月14日:汪傳浦繼賄、妨害軍機罪後被發布“殺人罪”通緝。
2001年6月22日:汪傳浦在瑞士銀行內的巨額存款曝光而迫使法國展開追究。
2001年11月11日:監委約詢前台灣地區領導人李登輝。
2002年1月15日:法方拒與中方司法互助合作。
2002年3月29日:中華民國監察院調查報告“法方全程向中共報告”。
2003年7月9日:軍方懸賞一億元徵求拉案污點證人。
2003年12月9日:瑞士宣布與台灣司法互助合作。
2005年11月8日:瑞士將汪傳浦家族佣金帳冊資料交給台灣,11月13日運抵台北。
2010年5月4日;拉法葉勝訴 法須賠台灣270億
2011年6月9日:法國台利斯(Thales)公司針對拉法葉艦佣金案仲裁結果抗訴已遭駁回,法國必須賠償台灣4.6億歐元(約新台幣192億元)。
涉案死者
遺體在宜蘭外海被發現1993年12月
台勝訴
“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表示,拉法葉案為商務仲裁案,台方與法方各項領域的交流,會持續推展進行。“國防部”強調,馬英九一直指示,絕不與法方私了、不走密室、不走場外交易,堅持走完仲裁程式。
當初承辦本案的參謀軍官康世淳與程志波,雖然在扁政府時期曾被指“圖利”而遭羈押、起訴,但後來還是義務協助海軍打官司,釐清複雜的採購契約。康世淳表示,當初雙方訂約時,台方就特別堅持要列入“排傭條款”,靠著這項條文,後來才能向法方索賠;如今官司勝利,總算是替台灣、替海軍、也替當初承辦的軍官出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