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扎爾·捷爾吉

拉扎爾·捷爾吉

拉扎爾·捷爾吉(英文:György Lázár,匈牙利文:Lázár György;1924年9月15日,伊沙塞格,——2014年10月2日,布達佩斯。)匈牙利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黨務和國務活動家、工程技術專家,匈牙利人民共和國黨和國家的主要領導人。曾任匈牙利總理和匈牙利社工黨副總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扎爾·捷爾吉
  • 外文名:Lázár György
  • 國籍:匈牙利
  • 民族:匈牙利族
  • 出生地:佩斯州伊沙塞格
  • 出生日期:1924年9月15日
  • 逝世日期:2014年10月2日 
  • 職業:革命家、政治家、設計工程師
  • 畢業院校:國立高等工業學校
  • 信仰:共產主義
  • 主要成就:匈牙利總理
  • 代表作品:《勞動組織和企業組織問題》
  • 政黨:匈牙利共產黨
  • 政黨:匈牙利勞動人民黨
  • 政黨: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
人物簡介,人物傳記,主政期間,重啟改革,調整,困境和失誤,後卡達爾時代,主要著作,

人物簡介

拉扎爾·捷爾吉(Lázár György,1924年9月15日——2014年10月2日)
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副總書記,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工農革命政府總理。
拉扎爾·捷爾吉拉扎爾·捷爾吉

人物傳記

1924年9月15日出生於匈牙利佩斯州格德爾勒伊區伊沙塞格市的一個工人家庭。1942年畢業於國立高等工業學校。1942年在哈斯和紹莫吉建築公司任技術繪圖員、設計工程師。1944年被征入伍,1945年1月被俘,同年6月加入匈牙利民主軍。1945年加入匈牙利社會民主黨,同年加入匈牙利共產黨。1948年6月匈牙利共產黨和社會民主黨合併為匈牙利勞動人民黨(1956年11月改稱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拉扎爾轉為勞動人民黨黨員。
1948年10月起在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國家計畫局工作,歷任報告員、經濟司副司長,1953年任經濟司司長。1956年匈牙利十月事件後,加入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1958年6月16日——1970年1月30日任國家計畫局副局長。1963——1968年任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1970年1月30日——1973年6月29日任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長。1970年11月在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匈社會主義工人黨中央委員。1970——1974年任黨中央青年政策和教育工作委員會主席。1973年6月29日——1975年5月15日任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工農革命政府副總理兼國家計畫局局長、國家計畫委員會主席。1973——1975年任國際經濟關係秘書處和黨中央經濟政策委員會委員、匈牙利常駐經濟互助委員會代表。1975年3月在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匈社會主義工人黨中央政治局委員。
1975年5月15日——1987年6月25日任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工農革命政府總理。1987年6月25日——1988年5月22日任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中央副總書記兼中央幹部政策委員會主席。1988年5月22日在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全國代表會議上被免去副總書記,並以落選方式被解除政治局委員和中央委員職務、退休。1975年6月15日起一直當選為包爾紹德-奧包烏伊-曾普倫州第5單一選區的國民議會代表,1985年6月8日作為中央國家機關候選人當選為國民議會代表。1988年6月29日辭去國民議會代表職務。
2014年10月2日在布達佩斯逝世,享年90歲。
拉扎爾·捷爾吉拉扎爾·捷爾吉

主政期間

重啟改革

1975年5月,主持改革的總理福克·耶諾在內外壓力下被迫辭職,匈牙利改革陷入停滯和倒退。卡達爾·亞諾什起用“技術型官員”出身的拉扎爾·捷爾吉組閣。拉扎爾任總理後,參與了匈牙利第三階段改革的決策和部署,領導了國民經濟第五個五年計畫(1975~1980年)的執行。1977年匈牙利經濟體制改革出現轉機,出現了短暫的復甦和繁榮。1980年3月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十二大”肯定了1979年以來制定的經濟政策,審查了“五五”計畫的執行情況:五年內國民收入增長21~22%,工業產值增長24~25%,農產品增長15~16%,消費與積累的比例是76%和24%。所以儘管當時國家財政十分困難,但人民生活水平仍有明顯提高,人均實際收入提高了9%,居民消費增長14%。
20世紀80年代,匈牙利重啟改革進程,拉扎爾政府頒布實施了7個政府法令和47個部長法令,集中在組織制度的改革和修改完善各種經濟調節制度等方面的舉措。大力精簡中央部、局的機構。政府各部由原來的17個減為13個。各部裁減人員10%左右。對“一大二公”所有制結構進行變革:① 解散壟斷機構托拉斯, 建立中小型企業。② 大力發展“第二經濟”,興辦各種形式的私營個體小手工業、零售商店、小企業等服務性行業。③ 鼓勵技術人員在業餘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活動,鼓勵企業將閒置的設備租賃給退休職工成立勞動小組從事某種商品生產。80年代初實行的“第二經濟”也就是多種形式的私營和個體經濟,創值十分可觀,它占國民收入增長的今三分之一,占居民收入增長的約一半左右。
向西方開放是匈牙利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匈牙利通過創辦合資企業和跨國公司,發行集資債券、股票,建立有價證券市場,引進外資、技術,實行定向出口產品,借鑑西方已開發國家的經濟手段和管理方法來發展社會主義。1978年1月6日,美國政府歸還在二戰中匈牙利被掠走的聖·伊斯特萬王冠,匈牙利組成以奧普羅·安托爾為團長、拉扎爾·捷爾吉、阿策爾·捷爾吉為副團長的代表團,前往美國接收王冠。同時拉扎爾與美國簽署商務貿易協定,美國給予匈最惠國待遇
拉扎爾與趙紫陽簽署中匈經貿科技合作協定拉扎爾與趙紫陽簽署中匈經貿科技合作協定

調整

實行改革後,匈牙利黨和政府在投資、工資、價格、分配等幾個主要領域多次進行調整。拉扎爾上台後繼續進行調整。1976年,匈對投資制度又進行了較大改革,對生產性大型項目的投資也開始實行貸款制度(全部貸款在投產十年內償還,逾期不還付懲罰性利息)。國家對企業的投資補貼,改為在投資達到計畫效果時給予納稅優惠的形式。但特定目標仍可給予直接補貼。還規定,1975年8月後簽約的投資項目須交相當於建築費用10%的建築稅。後來又採取了控制貸款發放,減少補貼和補貼性優惠,並加強銀行的監督作用等措施。1979年還決定停止新建國家投資的新項目。
1976年,匈又對工資制度實行了重大改革,根據企業的不同特點實行四種工資制:相對的平均工資制(或稱取決於企業成績的平均工資制,在職工人數確定之後,企業工資總額的增長取決於按職工平均的淨產值)、絕對的平均工資制(或稱中央的平均工資制)、相對的工資總額制(或稱取決於企業成績的二資總額制,工資總額的增減,取決於企業淨產值的增 減)、絕對的工資總額制(或稱:中央的工資總額制)。取決於企業成績的工資制,一般適用於 經過發揮企業自身的主動性能夠明顯提高經濟效果的部門。而中央工資制(包括中央平均工 資制和中央工資總額制),則適用於經濟條件、價格銷售和利潤關係較為固定的部門。對實行這兩種工資制的部門,國家允許每年免稅增加工資額4.5%。以上辦法有助於消除收入上的過大差距,但有平均主義傾向。為此,匈在1978年進一步擴大了運用工資總額制的範圍,降低某些部門的工資指數。在1979年還規定,經營好的企業免稅提資可超過6%,並把投資幅度在6~8%以內的累進稅比例減半。1980年匈實行六種工資制。增加相對中央工資總額制和相對中央平均工資制。還規 定除按指數或限額提高工資外,企業還可將節約勞力省下的資金將工資總額再增加3%, 同時把企業增加工資徵收累進稅的起征點由6%相應改為9%。
1974年以後,由於世界市場的條件惡化,匈原擬逐步縮小官價範圍的構想未能實現。在外貿價格不斷上漲的影響下,國內價格與國外價格、消費價格生產價格的差距愈來愈大, 被迫支付了巨額補貼(據統計,十年內消費價格補貼增長近二倍),所以1979年7月,匈決 定全面、大幅度提高消費和服務價格,以減輕國家負擔。1980年匈又在生產價格上實行競爭價格,要求緊跟國際市場的價格變化,以國際市場價格作為評價企業經營的標準。缺乏適應外貿價格能力的企業和服務行業,不採用競爭價格,但也要嚴格價格制度。匈計畫使自由價格在生產價格和消費價格中分別所占的比例達70%至80%和60%。
為增加預算收入,匈於1976年對企業的利潤分配和使用作了較大調整。首先是增加若干項目的稅額,如把社會保險稅由相當工資總額的17%提高為22%等。同時,改變了以前過死的利潤分配辦法,只規定利潤的使用程式:向地方議會繳納占全年利潤6%的城鄉事業發展稅,支付當年應償還的國家貸款;扣除職工社會福利和文化基金;上繳占餘下利潤36%的普通稅;從納稅後的利潤中抽出15%作為企業後備基金;最後再由企業決定用於發展 基金和分紅基金。發展基金不納稅。分紅基金超過當年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即納累進稅。新辦法還規定了後備基金的靈活使用辦法。1978年底,匈又規定將企業後備金提高到所剩利潤的25%。1979年,普通稅由占餘下利潤的36%提高到40%。1980年匈取消了企業的資產稅、所得稅,一般工業、建工企業的生產稅和商業稅以及工資稅。把社會保險稅由相當工資總額的22%提高到24%,把普通稅由40%提至45%,並實行差額生產流通稅,以調節國內、外市場的差價。為糾正平均主義傾向,在企業無法構成分紅基金時,不再保障相當六天工資的分紅;對企業分紅基金徵收累進稅既看占工資總額的百分比,也看贏利指數。同時擴大了後備基金使用範圍。
1974年以後匈外貿困難加劇,1974年對西方外貿逆差達6.8億美元。1975年又因經互會作價制度改變使匈的外貿補貼比1973年增加了72.5%(其中進口價格補貼增長五倍以上)。針對這種情況,1975年匈一方面要求各企業制訂節能和節約原材料措施的計畫:另一方面大力鼓勵出口。為增加出口商品貨源,匈增加了對生 產出口商品的福林投資貸款,並對有利項目提高優惠條件。一九七五年夏,匈開始發放外匯 投資貸款,要求在三、五年內全部以外匯償還本息。1979年匈還規定,對於在三年內能用純外匯收入回收、不要投資補貼和國家補償的項目,優先放貸。為控制進口,匈多次減少進口補貼。同時採取國家補償等辦法,鼓勵出口。1980年改革價格制度後,外貿價格與國內生產價格建立直接聯繫,基本取消外貿稅。
這期間進行的多次調整,都是為了更徹底地貫徹1966年確定的改革原則。匈實行的新經濟體制,效果是比較明顯的,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拿1980年與改革前的1967年相比,國民收入增長了89%,工、農業生產分別增長了88%和42%。尤其是匈重視農業生產和消費品生產的發展,有利於部門結構的平衡和市場的繁榮。匈1980年按人口平均的糧食產量已達2580斤,居經互會國家之首位。產品質量勞動生產率也有較大提高。
拉扎爾總理在國民議會作政府報告(1980年)拉扎爾總理在國民議會作政府報告(1980年)

困境和失誤

20世紀80年代,國際政治經濟環境對東歐各社會主義國家愈發不利。改革以來,匈牙利的經濟發展並非一帆風順,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例如,基建戰線長,對投資失控問題始終未獲解決;價格體制的改革也不徹底,國家不得不付出大量的外貿補貼和消費補貼,造成很大的財政困難,匈牙利的改革舉步維艱。
匈領導人在極其艱難的條件下邁出開放價格的步伐,1980年同1978年相比,食品價格平均漲幅達25%,燃料和電力價格上漲32%,居民生活費上漲20%左右,價格波動是改革過程中不可迴避的步驟,但公眾無法承受。1980年波蘭團結工會不斷掀起罷工,為避免受到波及,匈牙利領導人把安撫民眾情緒放在重要位置,許多原擬出台的經濟改革項目陸續剎車,如減少和取消國家財政補貼的措施遲遲不能出台,更有甚者,不惜代價向西方國家借貸高息外債來扶植陷入困境的虧損企業和滿足居民現代化高消費的需求,繼而用借新債來還舊債,這無異於飲鴆止渴
1983~1984年的第二次世界能源危機再次衝擊匈牙利,使得剛剛恢復平衡的匈牙利經濟再受重挫,兩年間進口增加16%,而出口僅增加4%,這種進出口的反差使1984年同1981年相比硬通貨減少了13億美元,外貿逆差和外債持續增長,誘發了新的經濟危機。這時期,國家再次用背離改革原則的行政手段來干預經濟工作,儘管沒有恢復以前計畫下達的手法,但卻干預企業應當乾什麼不應當乾什麼。企業自主權收縮,同時,企業資金短缺、市場疲軟,虧損增多。“一大二公”的傳統觀念依然存留在指導思想上,認為越大越是社會主義,忽略了社會效益,總認為國有比合作社好,合作社比單幹好。這種過於單一的所有制結構,加之重新還原成指令性計畫的行政干預,都嚴重影響了生產者的積極性,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1984年4月全會通過的《關於經濟管理體制繼續發展問題》的決議沒有得到認真的貫徹執行,許多重大的改革措施半途而廢。
對於改革出現的矛盾和困局,主要是缺乏全局性結構改革的戰略原則和全面的發展規劃。在指導思想上長期處於一種矛盾和混亂狀態:即總體構想只是建立產品的自由市場,而忽視了勞動和資本的自由市場,也沒有注意到國家機構對經營的影響作用。對於改革中出現的矛盾和衝突,領導人不是向市場引導,而是要各部門執行黨政機構的指令。特別是加強計畫性和強調社會利益。這樣一來,反而強化了50年代以來業已形成的官僚主義的行政機制,使市場經濟的因素和措施同中央的指令並列,企業的獨立自主只是形式,造成改革的停滯,乃至癱瘓
卡達爾、拉扎爾等人並非沒有意識到問題的根源所在和嚴重性,但是:① 囿於傳統的蘇聯社會主義模式的框架,把計畫經濟和國家所有制的公有制形式,當成社會主義的固有本質。② 把市場經濟等同於資本主義。在計畫與市場的關係上,始終堅持以中央的計畫管理為主。③ 是對匈現實社會主義的成熟程度估計過高。1973年3月,匈黨“十一大”提出了“為建立發達的社會主義和過渡到共產主義建設創造條件”的目標和任務。卡達爾領導集團始終未能從原有的計畫體制中走出來;由於企業自主權實際上仍停留在口頭上並未真正實現,致使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的國營企業未能從困境中得到振興;而建立發達社會主義目標的提出,更使匈黨在嚴重困境中的現實經濟生活面前將自己處於被動地位。
卡達爾和拉扎爾不願承擔深層體制改革可能導致失業、企業破產等必然風險,擔心觸及經濟體制的問題會引起社會強烈的政治反響,一味求穩怕亂,始終下不了決心進行徹底的結構體制的改革。在指導思想和經濟政策上一而再、再而三地連續失誤。國民經濟第六個五年計畫(1980~1986年)沒有按原計畫完成。5年中國民收入累計增加8~9%,工業生產增長10.2%,其中主要是在1980~1983年完成(原計畫上述兩項分別為14~17%和13~16%)。5年中農業生產增長12.4%,畜牧業超計畫完成,蔬菜水果歉收。至1985年外債高達100億美元。“六五”計畫實際上宣告失敗。1985年5月匈黨“十三大”上,卡達爾、拉扎爾等領導人希望用加強行政手段和加快經濟成長速度來減少債務,加速技術發展,改造生產結構,降低通貨膨脹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此,仍把經濟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指標置於持續增長的方位上,結果適得其反,致使經濟進一步惡化,社會緊張局勢加劇。
“十三大”制定的經濟政策基本上是錯誤的,在那之後的3年間(1985~1988年),匈牙利經濟大滑坡:1985年國民收入比1984年減少1.4%,1986年國民收入只增長了0.6%,而國內開支部分則增長3.2%,其中居民消費增長2.7%,比原計畫超過兩倍左右。財政赤字創歷史最高紀錄,達460億福林,超計畫一倍(原計畫預算赤字為230億福林)。1987年初採取了凍結工資和物價的措施;為增加出口,特別是向自由外匯區的出口,將福林貶值10%,但均未能收到相應的效果。外貿逆差日益擴大,外貿總額扶搖直上;1985~1986年兩年外債增加40億美元,1986年已是140億美元,1987年劇增到177億美元,1988年上半年已突破180億美元大關。每個匈牙利人人均外債1800美元,居蘇聯和東歐國家的首位。1986年4月匈黨中央全會面對嚴峻的經濟形勢束手無策。全會決議空洞無物,且自相矛盾,對於黨的行動和團結卻起了消極作用。從中央到地方的爭論日益激烈,有人提出:“造成困難的原因是什麼?應由誰負責?誰能承擔擺脫目前危機的任務?”

後卡達爾時代

拉扎爾·捷爾吉任匈牙利總理長達十二年,是繼蒂薩·卡爾曼之後匈牙利第二位在位時間最長的政府首腦。他被認為是總書記卡達爾“最忠實的搭檔”。同時,他又被認為是一個共產黨保守派領導人,一貫反對從經濟體制上進行激進的改革,但在政治上對卡達爾不構成威脅。在擔任總理期間,主要充當了卡達爾政策執行者的角色。致力於限制能源和原材料密集型產業、引進新興技術、經濟產業調整和所有制結構改革。採取政府貸款,但16億美元的國債在經濟結構轉型、引進新技術和適應世界市場條件的不斷變化方面投入甚微。1981年授權對企業設立的子公司實行分權管理體制,1982年設立有價證券市場發行股票,1987年對銀行金融體系進行改革,引入生產者和消費者兩套系統。1987年匈牙利黨和政府雖然制定了“經濟—社會振興計畫” 的激進措施,但卻缺乏長遠的規劃和改革的戰略原則,只有一些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臨時局部措施,而且執行得也不堅決。這期間在經濟體制方面,無論如何還是在不斷地尋求改革的新方案,但在政治體制改革方面卻步履遲緩,幾乎是無所作為。他和卡達爾對靠借外債穩定財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維持“虛假繁榮”,最終導致經濟全面崩潰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1987年5月,匈黨作出重大人事調整,內梅特·卡羅伊接替退休的洛松齊·帕爾,擔任國家主席團主席。拉扎爾·捷爾吉任黨的副總書記。格羅斯·卡羅伊取代拉扎爾擔任政府總理。這預示著“後卡達爾時代”即將來臨。拉扎爾雖然在他的政治生活後期升為僅次於卡達爾的黨內第二號人物,主持黨中央的日常工作,兼管黨的組織和幹部工作,但他的實際政治作用和影響力卻在下降。1988年5月20~22日,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召開全國代表會議,改組黨的最高領導層,卡達爾、拉扎爾、內梅特·卡羅伊等黨內元老幾乎全部落選,隨著卡達爾時代的結束,拉扎爾亦隨之退出政治舞台。
拉扎爾·捷爾吉與尼古拉·齊奧塞斯庫拉扎爾·捷爾吉與尼古拉·齊奧塞斯庫

主要著作

《勞動組織和企業組織問題》(1974年);
《匈牙利經濟發展的幾個階段》(1980年);
《在社會主義道路上,在人民支持下》(1983年)。
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十三大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十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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