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項目備案制

投資項目備案制

投資項目備案制的全稱是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是適用於企業投資一般項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資項目的前置條件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投資項目備案制
  • 外文名:Investment project record system
  • 全稱: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
  • 適用於:企業投資一般項目
  • 屬性:管理制度
概述,必要性,管理依據,管理機關,具體流程,備案條件,備案確認書,

概述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是指企業投資建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的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後,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金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其後,企業即可自行組織建設。企業報送備案的項目,除不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產業政策禁止發展、需報政府核准或審批的之外,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備案。按照《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一律實行備案管理。備案制項目由企業自主決策,但需向有關政府部門提交備案申請,履行備案手續後方可辦理其他手續。

必要性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投資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改變了以 往不分投資主體、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審批的 管理辦法,真正體現了“誰投資、誰決策、誰 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基本原則,確立了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對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一是政府要掌握全社會投資活動的發展與變化,要了解企業投資的規模和方向;二是要對企業投資進行必要的引導和約束。備案不等於是對企業投資的不管不問,而是要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對企業投資予以引導和控制。在對企業投資項目進行備案時,投資主管部門要依據現行的國家產業政策對項目進行判別,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不予備案。此外,規劃、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部門,將分別從不同角度,對企業投資項目進行外部性管理。

管理依據

備案管理的依據是2004年11月25日頒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實行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投資[2004]2656號)

管理機關

項目備案機關(以下簡稱備案機關)是縣(市、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備案覆核機關(以下簡稱覆核機關)是省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備案監督機關(以下簡稱監督機關)是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具體流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7]64號)?,明確規定了備案制項目的行政管理程式: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項目單位必須首先向發改委等備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備案後分別向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部門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用地和環評審批手續。最後,依據相關批覆檔案,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項目開工手續。在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過程中,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投資者提交相關項目檔案和報告等資料後,在確定的期限內完成備案手續。備案項目檔案的具體內容和格式等,由各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由備案申報單位到備案機關領取《福建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按規定要求填寫一式5份。
1、備案申報單位申報項目備案時,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提供營業執照、項目法人基本情況、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等書面證明材料,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備案申報單位應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備案機關應對備案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請表》進行核查,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應及時一次性告知需更正補齊的資料。待資料更正補齊後正式受理。
3、 備案機關應在正式受理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備案的決定。由於特殊原因難以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的,經備案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並應及時書面通知備案申報單位,說明延期的理由。
4、對準予備案的項目,備案機關應及時向項目申報單位出具《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同時抄送有關部門;對於不予備案的項目,應以書面形式向備案申報單位說明不予備案的理由,並告知相關的法規政策依據。
5、《備案表》有效期為兩年,自簽發之日起計算。項目在《備案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備案表》自動失效,不得再作為辦理相關手續的依據。如項目需要繼續實施的,應在《備案表》有效期屆滿10天內向原項目備案機關申請延續。

備案條件

備案機關對申報備案項目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核查:
(一)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產業政策、生產力布局和行業準入標準;
(二)是否符合即期巨觀調控政策;
(三)是否符合應予備案的項目範圍。

備案確認書

經覆核機關覆核同意備案的項目,由備案機關向企業出具《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確認書》;覆核不同意的項目,由備案機關向企業出具不予備案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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