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介紹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輔導班簡章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受聘承擔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工作。根據《關於印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10號)檔案精神,從2005年2月1日起,國家對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認證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我國投資建設項目的數量在不斷增加,很多項目呈現出資金投入多、建設規模大、建設周期長、技術含量高的特點,對高素質的建設項目管理人員的需求越來越強烈。應該看到,經過多年的經濟持續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的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但與西方已開發國家相比,差距仍然較大,項目管理水平整體上還不高,難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時間定於每年的第二季度,首次考試定於2006年舉行,考試設定《
巨觀經濟政策》、《
投資建設項目決策》、《
投資建設項目組織》和《投資建設項目實施》4個科目。分4個半天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職業水平證書。
主考單位
報考條件
管理師考試:
(一)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
大專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10年。
(二)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8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碩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5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博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學歷或學位,其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考試內容
“
投資建設項目決策”和“投資建設項目實施”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採用計算機網路閱卷,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請監考老師在考前務必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
簽字筆作答。
2、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行
滾動考試(滾動周期為2年)。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方能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
3、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鉛筆(2B)、橡皮、
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考試時間
2013年5月11日
上午8∶30—11∶30 投資建設項目決策
2013年5月12日
上午8∶30—11∶30 投資建設項目實施
下午2∶00—5∶00 投資建設項目組織
2013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定於2013年5月11日至12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考 試 時 間
| 考 試 科 目
|
5月11日
| 上午8∶30-11∶30
| 投資建設項目決策
|
| 下午14∶00-17∶00
| |
5月12日
| 上午8∶30-11∶30
| 投資建設項目實施
|
| 下午14∶00-17∶00
| 投資建設項目組織
|
合格標準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 90分
| 150分
|
投資建設項目決策
| 90分
| 150分
|
投資建設項目組織
| 90分
| 150分
|
投資建設項目實施
| 90分
| 150分
|
二、請各地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機構,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覆核,確認無誤後,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並按附珠要求逐項填寫,於7月20日前郵寄並傳真至
中國投資協會認證部備案,備案數據作為中國投資協會向各地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傳送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依據。
另請各地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將貴單位接收
投資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的郵寄地址、郵編以及負責人其聯繫電話一併告知中國投資協會。
三、請各地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抓緊做好證書發放及考試後期的各項工作,並將本地區考試合格人員情況報送當地省級人事行政部門備案。
考試工具
考生憑身份證和准考證進入考場。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字跡鋼筆、
簽字筆或原子筆、
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
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收回。
考試周期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
中國投資協會頒發的由
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製,中國投資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受聘承擔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工作。
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
中國投資協會頒發的由
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製,中國投資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受聘承擔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工作。
實施辦法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第一條
中國投資協會在
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指導下,負責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的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務工作。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
第四條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
第五條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制度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的報名條件。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按規定時間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經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合格後,向申請人核發准考證,申請人憑準考證及有關證明,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第六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的考點原則上設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盜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投資協會或全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
專家委員會的名義編寫、出版各種與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有關的用書和複習資料。
第八條 堅持考試與
業務培訓分開的原則,參與考試工作(包括試題命題與
組織管理等)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也不得參與舉辦與考試有關的培訓工作。應考人員參加培訓堅持自願的原則。
第九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有關項目的收費標準,須經當地價格行政部門核准,並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第十條 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紀律,切實做好試卷的命制、印刷、傳送和保管過程中的
保密工作,嚴格遵守
保密制度,嚴防泄密。
第十一條 考試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認真執行考試迴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人員,要追究當事人和
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