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投機者(Speculator)
投機者願意承擔投機標的(股票、
債券 、現貨、
期貨 、
權證 、外匯、
黃金 、郵票、藝術品、房地產等)變動的風險,一旦預測價格將上漲,投機者就會買進;一旦預測價格將下降,投機者就會賣出,待價格與自己預料的方向變化一致時,再抓住機會進行
對沖 ,以此牟利。
類型 投機者類型的劃分,根據不同的標準而定:
按照投機者持有契約時間的長短,可分為
趨勢交易 者、
當日交易者 、“
搶帽子 ”者。趨勢交易者通常持有契約數日或數周、數月以上,待價格變化有利時,再將契約
平倉 。當日交易和“搶帽子”交易都是短線交易。
從交易
頭寸 區分,可分為多頭投機者和空頭投機者:在交易中,投機者根據對未來價格變動的預測來確定其交易頭寸。買進
期貨契約 投機者,擁有
多頭頭寸 ,被稱為多頭投機者。賣出期貨契約者,持有
空頭頭寸 ,被稱為空頭投機者。
從
交易量 大小區分,可分為大投機商和中小投機商:對大、中、小
投機商 的界定,一般是根據其交易量的大小和擁有資金的多少。這又和所參與交易的市場規模有關。目前,尚未有絕對的量化標準。
從分析預測方法區分,可分為基本分析派、技術分析派和心理分析派
基本分析派是通過分析商品供求因素來預測價格走勢。
技術分析 派是通過藉助圖形和技術指標來對商品的價格走勢進行分析。
聰明的投機客 也經常通過分析他人心理從而判斷未來價格走勢。
長線 交易者通常將契約持有幾天、幾周甚至幾個月,待價格變至對其有利時再將契約
對沖 。
短線交易者 一般是當天下單,在一日或幾日內了結。當日交易者,一般只進行當日或某一交易節的買賣,很少將持有的
頭寸 拖到第二天,一般為交易所的自營會員。搶帽子者又稱逐小利者,是利用微小的價格波動來賺取微小利潤,他們頻繁進出,但
交易量 很大,希望以大量微利頭寸來賺取利潤。
相關言論 投機者功不可沒
有些人花了許多功夫去界定“投資”與“投機”的差別。
有人以期間的長短為準,長期投資叫投資,短期投資叫投機。那么,如果是看上了甲公司的前景才購買它的股票的,沒想到,不過三兩天的時間,它已經上漲了 10%,相信這是短期現象,
股價 的長期趨勢雖然是上漲,但短期之內很可能下跌,於是賣出本來打算長期持有的股票,等它跌價時再補進。請問是投資還是投機?
投機者 是 投資人?還是投機客?
再假設我基於一向很靈的第六感,決定以 “
對敲 ”(contra) 賭某股票的股價五天之內會漲。不料此回的靈感栽了跟斗,股價不漲反跌。由於相信跌勢只是暫時性的,於是改變初衷,放棄對敲的原先策略,靜待股價回升。由於股市一直低迷,自己又“不甘心”承受損失,不知不覺,兩年過去了。如此,只因當初投機失算,被“卡”成了長期投資。請問我算是投資人還是投機客?
市場參與者的額頭上並沒有打上“投資”、“投機”的標誌;所謂的投資人可以因環境改變而搖身一變,成為投機者;所謂的投機客也可以被迫或自動轉為投資人。許多時候,就連當事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投資或在投機。“凡事看著辦”是給自己彈性,也是投資人應有的應變能力。
所以,試圖分辨投資與投機是徒勞無功的,也是沒有必要的。
金融市場 根據
金融工具 是初次面市或轉手交易可分為“
發行市場 ”(也稱“初級市場”)及“
流通市場 ”(也稱“次級市場”)。投資人回響“公開售股” (Initial Public Offering,簡稱 IPO) 的邀請,申請新股,這是屬發行市場的活動。股民透過股票
經紀商 買賣股票則屬流通市場活動。
很多尚未能充分欣賞“
資本主義制度 ”的人士認為:發行市場讓企業或政府以發行證券的方式籌措資金,有“集資”的功能,對經濟發展有確實的貢獻;流通市場裡的二手買賣行為既然不會為企業或政府帶來資金,只是讓投機份子“投機倒把”、“不勞而獲”(在這些人眼中,投機客似乎總是賺錢的)的地方,對經濟發展實在談不上有什麼貢獻。
這種觀念的內涵可以一句話概括:“買”就是“投資”,“賣”就是“投機”。這種論調自然無法服人。
資本主義制度 下的“證券銀行家”(investment banker)的觀念則恰恰相反,他們在設計、推出一個
融資工具 時,必須考慮如何使該工具在發行後能具備良好的 “流動性”(liquidity)。所謂“流動性”就是賣方無須讓價就能立即找到買方的難易程度。為了確保
金融工具 發行後的流動性,往往將之在某個
證券交易所 掛牌,或委託 “造市者”(market maker) 隨時公開報價,承諾以所報的買賣價買入或賣出。這些安排的目的無非是要使欲賣出或買進該金融工具的人不愁找不到交易對手。投資人對於一個金融工具的發行後
流動性 有了信心之後,就會比較願意進入
發行市場 來申購。
換句話說,發行市場與
流通市場 息息相關,能在流通市場廣為流通的
金融產品 ,才能在發行市場受到歡迎,也才能降低發行者的資金成本。而投機者的隨時追蹤及頻繁買賣則大有助於流通市場效率及流動性的提高。
再以另一個角度來說明投機及流動性的重要性。假設某公司發行
證券融資 ,我們可以把投資人購買證券、提供資金給公司的“出資”功能比喻為一項長跑。如果該證券在流通市場有好的流動性,原始出資人就不必獨力跑完全程,他在需要休息時,可以把棒子交給另一個跑者;第二個跑者跑累了,也同樣可以把棒子遞給下一個自願入場的人。如果大家都了解:只要不想跑了,可以隨時退出跑道,由別人接跑,那么,願意進場一試的人肯定會大大增加。如果規定每人必須跑完10公里的距離,除了長跑健將,恐怕許多人都不敢進場。他們會選擇到其他較有彈性的跑場去。
讓參跑人自由選擇何時下跑道、何時退出跑道,可以使得跑者都處於最佳的體能狀態。換成財務用語,這就是說
證券發行人 的
融資成本 將會降低。
在一連串的跑者裡面,難免有一些是只願意跑幾步的。只要他們是以公平的競爭取得當時的接棒權,他們對整個跑程的完成就有一定的貢獻。如果硬要給他們扣上 “投機客”的帽子,除了將他們拒之於場外,也恐怕會嚇走了沒有把握一定能或願意跑足特定距離的人。就證券而言,有意或有能力扮演出資角色的人少了,就是 “
流動性 ”低了。
觀點 投機者關心可能影響價格的因素
投機者必然是理性
尋利 者,為了謀取高報酬,他們也冒了高風險;既然下了較大的籌碼,他們必然更關心所有可能影響價格的因素。由於他們專找目前市價與“真實價值”脫節的產品為投機的對象,他們所擁有的訊息會透過他們的交易反映在市價上。例如,他們認為甲股票被低估了,於是進場吸購,造成股價上升。其他原來並不具有同樣訊息的人也能憑新的股價推知市場上有人看漲這隻股票。因此,投機者買低賣高的尋利行為會把市價推近其真實價值。
不論是一般商品或
金融產品 ,讓其市價能儘量忠實地反映市場的供給與需求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價格是市場參與者競爭該產品使用權的依據。如果價格被政府管制或其他因素(如大戶非法操縱)扭曲了,將不能確保資源會被最佳使用者取得,這將造成資源的浪費。投機者的貢獻就是使市價更能反映資源的經濟價值,從而幫助社會資源得到最佳的分配與運用。
當然投機者的判斷不是永遠都是對的。不過,當他們做錯了決定的時候,得自己承擔損失,因此,在意識到自己判斷有誤時,他們會立即認錯以減少損失。“知錯立刻改”以及“對的時候多於錯的時候”(否則他們早已絕跡了)的特點使得投機族對
市場效率 的提升功不可沒。
投資區別 "投資者"與"投機者"兩者之間的差別在於:投資者的投資行為是基本遵循價值規律的,他們會根據多種科學的
經濟指標 來進行買賣操作。他們的行為不是盲目的,僅管其決策的結果不一定是正確的。而投機者則不同,他們只追求“利潤”,甘願冒任何風險,他們更不會考慮價值規律的存在。只要認為所買入的目標會在某種因素的作用下上漲(比如炒作),就會堅決買入,以期從中獲取利潤,而不管其未來的價格是否合理。
代表人物 華爾街第一位“偉大的投機者”
在19世紀20年代末期的牛市行情中,另一個現代華爾街經紀人的原型人物出現了。此類人物在此之前尚未登場,在此之後他們就再也沒有離開過華爾街,直到今天。他的名字叫雅各布·利特爾(Jacob Little)。 利特爾和上一代的威廉·杜爾不同。杜爾的特長是獲取政府
內幕訊息 (或者更精確地說,他的特色是讓別人覺得他能夠獲得政府的內幕訊息),而且,杜爾在需要背叛他的合伙人時會毫不猶豫,他會利用合伙人的錢為自己牟利。按照今天的標準來看,杜爾是個十足的騙子。
但是利特爾是個獨立的經紀人,他沒有任何政府關係,也沒有長期合伙人。他靠比其他證券交易者對市場一些特殊事件的更準確的判斷來掙錢,而且他是用自己的錢在牟利。換句話說,雅各布·利特爾是個股票投機者,他是通過市場的短期波動來獲利,而不是對有發展潛力的企業進行長期投資。
投機一直是一個頗受爭議的名詞,至少在華爾街以外的地方是這樣的。投機者經常被看成是資本主義市場發展進程中的寄生蟲,他們並不創造財富,但卻能從中牟利。當然,經紀人們很樂於看到人們熱衷於投機,因為他們可以藉此進行頻繁的交易為自己增加大量的佣金。但是,這些投機活動也大大增加了市場的流動性,提高了
交易量 ,增加了市場的參與者,而這恰恰有助於確保市場產生最公正的價格。但是“投機者”一向是華爾街上一切不幸的“替罪羊”,他們總是會被指責為每一次市場狂熱以及必然隨後而來的熊市的罪魁禍首。
作為華爾街第一位偉大的投機者,雅各布·利特爾通常在市場行情下跌的時候進行操作,他喜歡賭股價的下落。正因如此,他是華爾街第一個以“大熊星”的綽號而聞名的人(但他絕不是最後一個)。但是,他最初的名聲卻是來自於對19世紀30年代最熱的股票之一-莫里斯運河和銀行公司(Morris Canal and Banking Company,以下簡稱莫里斯運河)上漲行情的準確判斷。1834年,市場飛速上漲,莫里斯運河是這次牛市的
龍頭股 ,但利特爾已經知道華爾街的許多大玩家已經賣空了這隻股票,正在等待它的下跌。
利特爾看到了機會。在那個時候,賣空者承諾在將來一個特定的時間以特定的價格交付股票,如果股價在賣出日和交付日之間下跌的話,賣空者可以在交付日從市場低價買入,進行
交割 而獲得
價差 。
但是如果股價上升的話,
做空者 將遭受損失。更糟的是,至少在理論上,股價是可以無限上漲的,因此對一個做空者來說,潛在的損失是無限的。華爾街有條古老而神聖的規則,正如下面這首著名的打油詩所說的那樣:
賣出沒有的,
就必須買回來,
否則就要蹲監獄。
利特爾組織了一個投機者集團悄悄地購買莫里斯運河的股票。當那些賣空者為了交付股票而到市場上購買莫里斯運河的股票時,他們發現了一件可怕的事情-利特爾和他的朋友們已經買斷了這隻股票,他們事實上控制了這隻股票所有的流通股。利特爾的集團以大約10美元的
平均價格 買進了這些股票,不用說,他們是決不會以這個價格將這些股票賣出的。在一個月之內,莫里斯運河的股價飛漲,達到每股185美元,利特爾和他的同夥大發了一筆橫財。
一夜之間,利特爾成為了華爾街上最著名的投機者,並且保持這一名聲長達20多年之久,儘管這一期間他曾三次破產。但每一次他都能努力地從失敗中站起來,仿佛一隻投機的不死鳥從破產的灰燼中重生。最終,他在1857年的市場崩盤中第四次破產,從此一蹶不振。此後數年,他仍然混跡於華爾街直到去世,但他只能零星交易一些小額股票,他的輝煌時代早已一去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