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秧歌

扭秧歌

扭秧歌,是我國北方民間喜聞樂見、具有代表性的一種舞蹈,是我國第一批進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之一。它的前身是農民在插秧時的一種歌詠活動,起源於農業生產勞動。每年春耕時,農家的婦女兒童數以十計,一起到田裡插秧,一人敲起了大鼓,鼓聲一響,“群歌競作,彌日不絕”,稱之為“秧歌”。陝北地區“鬧秧歌”習俗由來已久,相傳北宋已有陝北秧歌舞,原為陽歌,“言時較陽,春歌以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扭秧歌
  • 地理標誌:河南、河北、山東、山西、陝西、東北
  • 批准時間:2006年
  • 非遺級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來由,流行地區,風格,表演,發展,

來由

秧歌,源於農事活動。在普普通通的日常勞動中,把勞動期間的吟唱、奔跳、行走等動作結合起來,巧妙地揉合了陝北民間一些習俗、祭祀等活動,形成了最初的秧歌。

流行地區

秧歌是具有代表性的一種民間舞蹈形式。主要流行於我國北方地區。但因流傳地區不同,又有陝北秧歌、晉北秧歌、東北秧歌、河南秧歌、河北秧歌、山東膠州秧歌鼓子秧歌等。逢年過節,城鄉都組織秧歌隊,村鄰之間還扭起秧歌互相訪拜,比歌賽舞,熱鬧非凡。

風格

這種秧歌各有不同的風格和特點。一般是舞者扮成各種人物,手持扇子、手帕或彩綢等起舞。在表演形式上,開始和結束為大場,中間穿插小場。大場為變換隊形的集體舞,小場是兩三人表演的帶有簡單情節的舞蹈或歌舞、小戲,有的地區將高蹺、旱船、竹馬燈、花鼓等歌舞形式俗稱秧歌”(見《辭海》)。
扭秧歌
黃土高原,在陝北這塊黃土地上,鬧秧歌成為一種不可缺少的,成為鬧新春以及城鄉民眾休息娛樂的重要活動。春節期間的秧歌氣勢宏大,成大規模,一般前有彩車,主要宣傳一個縣或者一個單位的工作成績等,把安塞腰鼓、陝北嗩吶、各類鼓等都列入陝北秧歌,排練成整整齊齊的方正以及根據當年的情況裝扮一些吉祥物、幸運物等。內容豐富、形式多樣。

表演

流傳於晉北地區朔縣、平魯、神池、寧武等縣一帶的民眾性民間舞蹈--踢鼓秧歌,由於在表演時男角動作以踢為主,伴奏以鼓為主而得名。它主要在街頭、廣場表演,故亦有"土灘秧歌"之稱。
扭秧歌
"踢鼓秧歌"的主要特點是表演具有戲曲中的行當分工,在動作上具有濃厚的武術色彩。男角動作粗獷有力,女角動作優美利落。表演形式分小場子、大場子、過街場子三種。小場子的表演人數最少一人,最多五人左右,一般是女角(稱"拉花")圍繞男角(稱"踢鼓")表演,大多有較簡單的故事情節。基本動作男角有"戴宗三亮式"、"騰空旋風"等;女角有"跋陷泥"、"兔兒旋窩"、"猛失驚"(閃腰失驚)、"跌籽兒"等。大場子的表演人數一般在十六至六十人之間,主要表現隊形不同的變化,常用隊形有"滿天星"、"八卦陣"、"單雙圓場"等近七十餘種。如在夜間各執彩燈表演,則可組成各種美麗的圖案。過街場子的活動人數比較多,表演不分日夜,多在街巷類的場地進行。"踢鼓秧歌"的表演,主要在春節期間,每年正月初三至二月初二是"踢鼓秧歌"的活動期,先由各村鬧"小秧歌"、"小場子"和"對秧歌"活動,大約在正月十五以後,便開始由幾個村聯合鬧"大場子",逐漸形成春節活動的高潮。
扭秧歌

發展

扭秧歌
1942年以後,陝甘寧邊區出現了蓬勃的民眾性的"新秧歌運動",創造出具有革命內容形式、樸實健康的新秧歌、被當時解放區民眾稱為"鬥爭秧歌"、"翻身秧歌"。現在,新秧歌是民眾在節日、集會時表演的主要民間舞蹈之一。陝北秧歌從單一的“鬧紅火”發展到如今叱吒大舞台,走向全國各地以及海外。先後有兩位國家領導人一同與陝北人扭秧歌慶佳節,已列入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活在這塊熱土的男女老少都想看,都想扭。
有的地區將高蹺、旱船、竹馬、花鼓等歌舞形式也統稱為"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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