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蘭屯市林業和草原局

扎蘭屯市林業和草原局

扎蘭屯市林業和草原局是扎蘭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由市自然資源局統一管理和協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扎蘭屯市林業和草原局
  • 辦公地址:扎蘭屯市雅魯西街28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扎蘭屯市人民政府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領導

局長:任璽慶
負責人:關成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林業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負責許可權內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相關工作。擬訂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負責許可權內造林種草綠化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經營,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種草、鄉村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碳匯造林項目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許可權內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管理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管理和森林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工作。按許可權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林業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木材運輸證的管理與發放,指導林政防火檢查站工作。組織實施森林保險、資源培育等工作。負責退耕還林管理、蠶業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許可權內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按許可權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市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許可權內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和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林草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林業產業化項目和龍頭企業審核申報工作。
(八)負責林業和草原產業管理相關工作。擬訂許可權內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草產業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負責市屬八個國有林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負責落實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許可權區域內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在許可權區域內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開展許可權區域內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及森林草原火災初期應急處置等工作。在市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指揮下,配合市應急指揮機構部署落實相關防治工作。
(十)指導許可權內林業和草原相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市屬八個林場林業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和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負責市屬八個林場林業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統計分析和林業行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許可權內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林業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和草原發展、維護林業和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草原承包經營工作。組織開展退耕退牧還林還草和城鎮規劃區以外的天然林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許可權內計畫財務工作。提出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督林業和草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國有資產,按規定組織申報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和投資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編制林業和草原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
(十三)指導並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科技、宣傳教育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市屬八個國有林場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內部督查、會務、保密、機要、檔案、信訪、信息、政務公開和後勤保障等政務事務性工作。承擔黨建、紀檢、群團、宣傳、法制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年度考核和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森林資源管理股。組織編制許可權內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許可權內林業的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監督和執行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開展森林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森林資源,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組織實施森林保險、資源培育等工作。指導林業行政執法、行政審批工作。指導林政檢查站和基層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許可權內退耕還林、公益林區劃和公益林建設等工作。擬訂蠶業發展總體規劃,負責全市蠶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參與編制防沙治沙規劃。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組織開展野生動物救護、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與防控工作。指導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重要濕地和地質公園等各類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綜合管理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碳匯造林項目的組織實施與管理。組織實施荒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扎蘭屯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草原管理股。指導草原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導草原休牧、輪牧工作,組織開展基本草原劃定和保護工作。負責指導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草原鼠蟲病等有害生物災害防止和預測預警。組織開展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負責草原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處置破壞草原重大案件。監督管理草原開發利用,組織開展草原功能區劃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草原旅遊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草原改革相關工作。
(四)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股。負責許可權內國有林場相關項目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許可權內國有林場和苗圃建設及發展。指導國有林場林業產業發展工作。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利用工作。組織良種選育和推廣,負責林木種子、草種監督檢驗工作。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
(五)計畫財務股。負責編制許可權內林業和草原中長期發展規劃與年度生產計畫並監督實施。按許可權負責林業和草原工程項目的審查、立項、申報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及重點生態工程和項目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資金、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負責財務預決算、統計信息、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六)防火安全股。負責落實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許可權區域內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在許可權區域內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開展許可權區域內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及森林草原火災初期應急處置等工作。在市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指揮下,配合市應急指揮機構部署落實相關防治工作。負責市屬八個林場林業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和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負責市屬八個林場林業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統計分析和林業行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宣傳工作。

下屬機構

扎蘭市天然林資源保護中心為扎蘭屯市林業和草原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天然林、公益林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天然林、公益林保護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市天然林保護、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等輔助性工作。
(三)承擔國有林場、林業產業發展的技術服務和技術推廣等工作。
(四)負責林場職工業務培訓工作。
(五)承擔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等工作。
(六)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扎蘭屯市林業和草原事業發展中心為扎蘭屯市林業和草原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
主要職責:
(一) 宣傳貫徹林業和草原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二)承擔全市林業、草原及自然保護地等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三)承擔有害生物防治、檢驗檢疫、預測預報、普等技術性工作。
(四)承擔全市林草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承擔全市林草種苗、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等技術性工作。
(五)承擔全市草料、牧草種子基地建設的技術性工作。
(六)承擔全市林業草原防火預警監測及相關信息收集傳遞等輔助性工作。
(七)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內設機構,均為股級: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單位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安全保密、財務、會務、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後勤保障等政務事務性工作;承擔全市森林草原防火預警監測及相關信息收集傳遞、審核上報等工作;承擔全市林草系統通訊員隊建設工作
(二)林業工作辦公室。承擔全市林業科學技術推廣與試驗示範工作;承擔全市森林保險相關工作;承擔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工程技術性工作;協助開展生態護林員隊伍建設工作;協助調處林地林權爭議。
(三)草原工作辦公室。承擔全市草原保護、建設、合理利用的技術推廣和技術指導工作;開展全市草原保護建設項目及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承擔草原生態監測、草原資源名錄檔案保管、草產業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市飼草料、牧草種子基地建設的技術性工作。
(四)種苗工作辦公室。承擔全市林木種苗培育、林木種子採集和選育工作,對全市苗圃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承擔種苗新技術的研究、引進、推廣和技術服務工作。
(五)有害生物防治辦公室。承擔全市林草病、蟲、鼠、毒害等的預測預報及防治工作;承擔外來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方案實施輔助性工作;承擔全市林草種苗有害生物的檢疫檢驗、認定、跟蹤、追溯等工作;組織開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的技術培訓、推廣和套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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