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詐欺

手機詐欺

手機詐欺,就是通過手機的渠道以各種方式詐取手機用戶的錢財,有設定中獎陷阱、發布彩票中獎信息、竊取銀行卡信息、騙取高額話費等多種類型的詐欺手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手機詐欺 
  • 類型:犯罪類型
  • 歸類:電信詐欺
  • 主要途徑:手機相關渠道
  • 主要手段:置中獎陷阱、發布彩票中獎信息、竊取銀行卡信息、騙取高額話費等
特點,類型,防範措施,案件實例,

特點

⑴廣泛性:手機簡訊的傳播具有方便、快捷的特點,手機用戶可以隨時隨地傳送和接收簡訊,手機簡訊的時效性比較強。詐欺者使用簡訊群發器和群發軟體等專用工具,能夠在短時間內向成千上萬的手機用戶群發簡訊。由於手機簡訊傳播的這種廣泛性,詐欺者能輕而易舉地擴大詐欺簡訊的傳播範圍,提高詐欺的命中率。
⑵流動性:手機簡訊的傳播不受地點的限制,具有流動性。詐欺者為了掩藏自己的身份和作案地點等,經常使用異地手機、多部手機進行詐欺。流動性使詐欺團伙一般採取跨區域流動作案的方式,這使詐欺者的活動不易暴露和被發現,而且被詐欺者分散在中國各地難以被查找,這非常不利於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取證等工作的開展。
⑶隱蔽性:手機簡訊的傳播接收渠道具有隱蔽性。通過手機簡訊,詐欺者不需要露面就能輕易進行詐欺。手機簡訊傳播的隱蔽性使被詐欺者在整個被詐欺過程中只見文字,而不知道詐欺者的身份、作案地點等其他信息,這種隱蔽的作案手段隱藏了詐欺者的作案線索;同時,在手機簡訊詐欺活動中,由於“販貨”、“六合彩”等活動本身就是非法的、需要隱蔽進行的,所以這種手機簡訊傳播的隱蔽性不僅適合了詐欺者的需要,也適合了被詐欺者的心理和這種非法活動本身的實施環境。
⑷強制性:中國手機用戶接收簡訊是無法選擇的,具有強制性,處於被動地位。詐欺者向手機用戶傳送的簡訊能強制性地迫使用戶接收。這種強制性使詐欺者的簡訊能順利到達預期的詐欺目標,從而大大提高了手機簡訊詐欺的傳播效果
⑸針對性:由於手機用戶的可選擇性,手機簡訊的傳播具有針對性。每個城市的手機號碼段都是已經分配好的,有一定的規律性。詐欺者可以根據某一城市的號碼段向該城市的手機用戶傳送簡訊。此外,詐欺者還可以通過多種渠道獲取特定人群的手機號碼,例如,消費者留給一些商家的手機號碼;有的通訊公司出賣的手機號碼等。這就進一步提高了詐欺目標的針對性。

類型

1、設定中獎陷阱。以中獎為誘餌,詐欺者讓手機用戶先匯郵費、手續費或個人所得稅到一個銀行賬號,收到錢後便逃之夭夭;
2、發布“六合彩”虛假信息。“六合彩”是政府明確禁止的賭博行為,但是詐欺者卻通過手機簡訊向用戶群發虛假的非法“六合彩”特碼信息來騙取錢財;
3、竊取銀行卡信息。詐欺者假冒銀行或銀聯的名義向持卡人傳送手機簡訊,稱持卡人的銀行卡在某處消費或卡的信息資料被泄露,騙取持卡人的信任並撥打手機簡訊所指定的電話進行銀行卡的核查,結果由於持卡人不經意泄露了自己的銀行卡號、賬號或密碼等信息,導致銀行卡的資金被詐欺者竊取;
4、販貨詐欺。詐欺者傳送手機簡訊散布自己低價出售走私汽車、代辦各類證件等虛假信息,誘騙手機用戶向指定的賬戶匯款,從而實施詐欺活動;
5、騙取高額話費。這類簡訊的方式比較多:有的簡訊稱該手機用戶的朋友為他點播了歌曲,請他撥打某電話收聽,如果手機用戶回電話聽歌就會被收取高額話費。有的簡訊打著“簡訊速配”、“網上戀人”的旗號,引誘手機用戶回復簡訊,結果回復簡訊的用戶的手機號碼就會被一些非法簡訊網站鎖定從而支付高額話費。有的簡訊通過竊取手機SIM卡信息騙取話費,如果手機用戶按照簡訊的指示操作了,SIM卡號就可能被騙取,詐欺者從而可以利用該卡隨意撥打電話。

防範措施

1、自覺增強防範意識,克服貪圖便宜的心理,識破虛假手機簡訊,防止上當受騙。媒體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通過不同的節目形式對客群進行積極、有效的宣傳和引導,使人們不斷提高提防和識別手機簡訊詐欺的能力;此外,還可以通過使用和手機簡訊詐欺一樣的傳播渠道——手機簡訊的形式,提醒和告誡人們防範手機簡訊詐欺行為。這樣可以增強針對性,通過同一傳播渠道能夠引起更多人對手機簡訊詐欺的重視,提高人們的防範意識,降低此類詐欺事件的發生。
2、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法律滯後是手機簡訊詐欺泛濫的一個重要原因。中國法律對手機簡訊的一些基本問題還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在手機簡訊具體的打擊查處工作中法律依據不足,可以借鑑已開發國家在這方面所制定的一些比較有效的法律法規。
3、加強社會聯動防範。通信銀行、公安等部門要協調合作,明確職責,加強聯動防範,合力打擊手機簡訊詐欺活動。電信部門落實手機實名制,同時積極運用新技術手段進行手機簡訊的監控、攔截、過濾等;銀行部門要嚴格限制利用假身份證和他人身份證開戶,嚴格把關異地存取服務和核查外省銀行卡取款的身份證與登記相關資料等;公安部門要重視人民利益,加大打擊力度,加強對打擊手機簡訊詐欺活動的研究和工作方法的創新,鼓勵民眾對手機簡訊詐欺的舉報,積極配合銀行、電信部門的工作等。

案件實例

2004年2月14日上午10時,廣東省東莞市長安區村民陳某的手機突然收到一條簡訊:“美國康柏電腦集團慶祝上海公司成立,特舉辦手機號碼抽獎活動,你已中二等獎,獎金8.8萬元人民幣,諮詢電話:131……”。
陳某立即撥打電話諮詢,對方確認其中獎8.8萬元,並要求陳某匯1500元錢到指定賬戶作為個人所得稅款。
當天,陳某按要求匯了款。其後,對方告知款已收到,但獎項搞錯了,陳某中的不是二等獎,而是一等獎,獎品是價值35萬元的進口小轎車一輛,讓陳交納所得稅、運費。
陳某沒有猶豫,立即照辦。對方又告知陳某,說其中獎獲得兩輛汽車,價值70萬元,並催促速交海關稅、手續費、保險費。錢到手後,對方再次打電話告知陳某,說陳在後續的抽獎中又中了300萬元的大獎,請儘快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
至此,陳某於2月14日至2月16日,僅3天時間,就先後22次在農行向7個指定賬戶匯入101.25萬元。
2月17日上午,對方稱手續尚未辦好,告知陳某需再匯45萬元到上海工商銀行。此時,陳某起了疑心,遂到公安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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