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讓手續費

房屋轉讓手續費

房屋轉讓手續費是指房屋過戶過程中需繳納的各種稅費。國家發改委兩部門聯合發文稱,自2017年4月1日起,將停止徵收房屋轉讓手續費、婚姻登記費等41項行政性收費。其中,取消或停徵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35項,包括房屋轉讓手續費、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屋轉讓手續費
  • 停收時間: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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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比率

房產局住宅徵收的費用有:登記費50元/套。印花稅票5元/本,印花稅票0.05%(契約),交易手續費住宅4元/平方米。

另稅說明

二手房出售前需要到地稅部門報稅。中介費用以物價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準與中介企業協商。營業稅是由地稅局核定,請諮詢你房屋所在地的地稅分局。

賣方手續

1、賣方夫妻雙方到場攜身份證原件、婚姻證明材料(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2、買方本人攜身份證原件到場,交易資金需全額託管,是在工行和徽商銀行設立的賬戶。
3、二手房交易房產局住宅徵收的費用有:登記費50元/套。印花稅票5元/本,交易手續費住宅4元/平方米。契稅2%由財政部門徵收,另二手房出售需要到地稅部門報稅。

最新訊息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24日向社會公布了重新審核後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確保道路占用費等收費項目在公眾監督下收得明明白白。
根據兩部門發布的《關於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此次公開相關收費項目,旨在進一步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推進國家收費清理改革。
公開的收費清單涉及六項,包括城市道路占用費、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白蟻防治費、房屋轉讓手續費、房屋登記費和考試考務費。
兩部門明確,所有收費項目的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或省級價格、財政部門根據許可權另行制定。收費單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並自覺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規多征、減征、免徵或緩徵收費等行為的,將依法處理。
部分調整項目
1、房屋轉讓手續費
新建商品住房轉讓手續費,由現行每平方米3元降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現行每平方米6元降為每平方米4元。明確新建住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方繳納,存量住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和受讓雙方各承擔50%。非住房轉讓手續費的收取範圍、對象和方式,按照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房屋登記費
明確房地產登記機構按規定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權利人核發房屋權屬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可加收證書工本費。不動產登記收費政策明確後,房屋登記收費統一按不動產登記收費政策執行。
3、考試考務費
明確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實施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時,由其所屬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向地方相關考試機構收取考務費,地方相關考試機構向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收取考試費。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實施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包括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等十多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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