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註冊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人事部、建設部對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及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 級別:一級,二級
  • 有關規定:《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 發布日期:2002年12月5日
簡介,考試介紹,報考條件,科目設定,成績管理,

簡介

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建設領域內已建立了註冊建築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房地產估價工程師、註冊規劃師等執業資格制度。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這標誌著我國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該《規定》明確規定,我國的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建設部組織成立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註冊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擬定和一級建造師考試的命題工作。建設部、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建設部),負責研究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相關政策。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註冊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由各地區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介紹

在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中,註冊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三個公共課一個專業課;註冊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兩個公共課和一個專業課。通常每年考一次,一次考兩天。在上海參加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基本流程是根據各個考試組織機構公布的時間進行網上報名,到指定確認點確認,在規定時間內列印准考證,並準時到達考場參加考試。一般考試2個月後公布成績,成績兩年滾動有效。

報考條件

一級註冊建造師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以下為建造師報考條件: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符合一級註冊建造師報考條件,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建造師報考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其建造師考試科目的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級註冊建造師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業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以及相近專業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符合二級註冊建造師報考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建造師報考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上述註冊建造師報考條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年底。

科目設定

實務課專業:
①註冊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10個專業類別
②註冊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6個專業類別
公共課專業:
註冊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①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2、建設工程法律法規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4、建設工程經濟
註冊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2、建設工程法律法規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考試合格後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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