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

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

註冊建築師是依法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築設計單位內執行註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國家對從事人類生活與生產服務的各種民用與工業房屋及群體的綜合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建築裝飾裝修設計,建築修復、建築雕塑、有特殊建築要求的構築物的設計,從事建築設計技術諮詢,建築物調查與鑑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施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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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介紹

註冊建築師級別分一級建築師二級建築師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於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8〕31號)檔案要求,考試成績的管理辦法如下:
(一)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調整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分別延長到8個考試年度。
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調整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延長到4個考試年度。
(二)自2008年起,符合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全部科目考試併合格,方可獲得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符合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全部科目考試併合格,方可獲得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相關法律

1994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建立註冊建築師制度及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設〔1994〕第598號),決定在我國實行註冊建築師制度,並成立了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1995年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國務院第184號令),1996年建設部下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第52號令)。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上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科目

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1.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
2.建築設計(知識);
3.建築結構;
4.建築物理與設備;
5.建築材料與構造;
6.建築經濟、施工及設計業務管理;
7.建築方案設計(作圖);
8.建築技術設計(作圖);
9.場地設計(作圖)。
其中,《場地設計(作圖)》、《建築技術設計(作圖)》和《建築設計與表達(作圖)》為主觀題,在圖紙上作答;其餘6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二級註冊建築師考試設四個科目,具體是:
《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題)》、《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建築結構與設備》、《場地與場地設計(作圖題)》。作題圖的科目為主觀題,在圖紙上作答;其餘2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三角板、丁字尺、建築模板、繪圖筆(墨線製圖)、2B鉛筆、橡皮、釘書器、比例尺。

考試時間

2012年註冊建築師考試時間
一級建築師考試時間為5月12、13、14、15日
二級建築師考試時間為5月12、13日

報考條件

一級註冊建築師報考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①本文附屬檔案1所列學位或學歷畢業人員按該表要求執行;
②不具備附屬檔案1所規定學歷的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b.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
說明:“民用建築設計”、“其它類型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
2、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級註冊建築師報考條件
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屬檔案2要求執行;
2、具有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3、不具備附屬檔案2所規定的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②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於一項。
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成績八年滾動有效,即每個考試科目的成績有效期為八年(次)。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成績四年(次)滾動有效,即每個考試科目的成績有效期為四年(次)。

成績管理

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採用滾動管理,共設9個科目,單科滾動周期為8年。北京地區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註冊工作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實施。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八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持有有效期的《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即具有申請註冊的資格,未經註冊,不得稱為註冊建築師,不得執行註冊建築師業務。一級註冊建築師的註冊工作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二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四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的,由北京市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二級註冊建築師的建築設計範圍只限於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等級分級標準三級(含三級)以下項目;五級以下項目,允許非註冊建築師進行設計。二級註冊建築師的註冊工作由北京市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註冊管理

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合格者,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二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合格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合格標準

2012年度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如下:
級別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標準
一級註冊
建築師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題)
90
54
建築技術設計(作圖題)
100
60
建築設計(知識題)
140
84
建築結構
120
72
建築物理與建築設備
100
60
建築材料與構造
100
60
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85
51
建築方案設計(作圖題)
100
60
場地設計(作圖題)
100
60
二級註冊
建築師
場地與建築設計(作圖題)
100
60
建築結構與設備
100
60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100
60
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100
60

考試用書

2009年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培訓輔導用書第七分冊建築方案設計建築技術設計場地設計(作圖)(第四版)
作 者:
定 價: 48.00元 購買價:48.00元
狀 態: 目前有貨
摘 要: 原建設部和人事部自1995年起開始實施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制度。
為了幫助建築師們準備考試
2.
2009年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輔導教材第五分冊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第五版)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作 者:
定 價: 35.00元 購買價:35.00元
狀 態: 目前有貨
摘 要:原建設部和人事部自1995年起開始實施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制度。
3.
2009年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輔導教材第一分冊設計前期場地與建築設計(第五版)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作 者:
定 價: 79.00元 購買價:79.00元
狀 態: 目前有貨
摘 要:編寫說明
原建設部和人事部自1995年起開始實施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制度。
4.
2009年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培訓輔導用書第六分冊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第四版)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作 者:
定 價: 30.00元 購買價:30.00元
狀 態: 目前有貨
摘 要:修訂說明
5.
2009年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培訓輔導用書第五分冊建築材料與構造(第四版)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作 者:
定 價: 43.00元 購買價:43.00元
狀 態: 目前有貨
摘 要:修訂說明
6.
2009年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培訓輔導用書第四分冊建築物理與建築設備(第四版)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作 者:
定 價: 42.00元 購買價:42.00元
狀 態: 目前有貨
摘 要:修訂說明
7.
2009年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培訓輔導用書第三分冊建築結構(第四版)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作 者:
定 價: 46.00元 購買價:46.00元
狀 態: 目前有貨
摘 要:修訂說明
編寫本書的目的是為了幫助準備參加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的建築師進行考前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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