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強制拍賣估價

房地產強制拍賣估價

房地產強制拍賣估價是指為相關部門確定拍賣保留價提供服務行為。如為人民法院或者有關當事人確定拍賣保留價提供參考,對擬拍賣的房地產市場價值或快速變現價值進行分析、測算和判斷的結果。以拍賣方式房地產進行處分,是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在強制處分、清償、司法執行房地產的交易中較為常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地產強制拍賣估價
  • 類型:經濟術語
類型,特點介紹,

類型

商品房屬於完全產權的房地產,估價時可採用市場法成本法、收益法評估其正常市場價格
行政劃撥地上房產的所有人只擁有房屋的所有權,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拍賣所得在支付處分工作費用後,須先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此對劃撥土地上的房產進行估價時,可採取兩種技術路線進行估價:
(1)以完全商品房產權進行估價,拍賣後從拍賣價款中扣除應補地價款及賣方稅費。估價時可採用市場法、成本法、收益法評估其正常市場價格。
(2)以房地產的權益價格,即完全商品房的價格減去應補地價進行評估,估價時可先採用市場法、成本法、收益法評估完全產權下的正常市場價格,再評估應補繳的地價。
由於完全產權市場價格比較容易獲取,而應補交地價存在較多變數,因此通常採用第一種技術路線。
對處於在建工程階段的拍賣房地產的估價,應充分考慮後續工程需投入的成本、費用,交接帶來的額外支出不可預見費用,估價方法可選用假設開發法、成本法、市場法。

特點介紹

  • 強制處分
處分行為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如果拍賣不成,通常由法院主持將拍賣標的物折價抵償債務。
  • 快速變現
買受人(購得拍賣標的的竟買人)承擔的風險較大,因此其價格一般較正常交易低。
原因是:
市場需求面窄、推廣力度小;
②基於消費者的心理預期;
③由於購買者要支付拍賣機構佣金等額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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