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戴胄
- 字號:字玄胤
- 所處時代:隋唐時期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相州安陽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633年
- 主要成就:擔任宰相,犯言直諫
- 官職:尚書右僕射(贈)
- 爵位:武昌郡公→道國公
- 諡號:忠
人物生平,初仕隋朝,入唐為官,擔任宰相,軼事典故,駁斥宰相,面諫皇帝,人物評價,個人作品,家庭成員,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初仕隋朝
619年(武德二年),戴胄成為王世充的太尉府官屬。三月,王世充意欲篡位,戴胄進諫道:“君臣猶如父子,理應休戚與共,有始有終。希望您效仿伊尹、周公,輔佐王室,使國家安定,則是天下之幸。”不久,王世充又求取九錫殊禮,戴胄再次進諫。王世充大怒,將他貶為鄭州長史,讓他與王行本一同鎮守虎牢關。不久,王世充稱帝。
入唐為官
627年(貞觀元年),大理少卿出缺。唐太宗道:“大理寺關乎人命,戴胄清廉正直,正是合適人選。”於是任命戴胄為大理少卿,後又改任尚書左丞。當時,尚書左僕射蕭瑀免官,右僕射封德彝病逝,唐太宗便命戴胄處理尚書省政務。他善於決斷,被人稱為開國以來最稱職的尚書左丞。
此前,朝廷每逢水旱災害,全靠正倉撥糧賑災,但正倉存糧有限,遠遠解決不了問題。628年(貞觀二年),戴胄上表唐太宗,建議效仿隋朝,設立義倉,讓官員、百姓繳納糧食,以備饑荒。唐太宗採納了他的建議,又讓他和魏徵一同擔任諫議大夫,檢點朝政得失。
擔任宰相
629年(貞觀三年),戴胄升任民部尚書,兼任檢校太子左庶子。後來,杜如晦病逝,臨終前請求讓戴胄主掌吏部。唐太宗遂讓戴胄代理吏部尚書,仍舊擔任民部尚書、太子左庶子、諫議大夫。他雖有才幹,卻不通經史,任職吏部時,獎掖法吏,抑制文士,受到輿論的譏諷。
630年(貞觀四年),戴胄被免去吏部尚書,以民部尚書之職參預朝政,成為宰相,並進爵武昌郡公。
631年(貞觀五年),唐太宗打算重修洛陽宮。戴胄進諫道:“關中、河西都在增置軍隊,此前又在修復九成宮,丁壯被役使殆盡,現在還能剩下多少呢?如今戰亂平息不久,民間人口短缺,一人服役,全家廢於農事。一家盡力勞作,也難以維持生計。我擔心這會引起百姓的怨恨。”唐太宗大為讚許,對侍臣道:“戴胄與我並無骨肉之親,他能忠直體國,知無不言。我進封他的官爵,就是要酬報他的一片赤誠之心。”
633年(貞觀七年),戴胄病逝。唐太宗罷朝三日,追贈他為尚書右僕射、道國公,賜諡號為忠,命虞世南為他撰寫碑文。唐太宗見他住宅簡陋,怕沒有地方進行祭祀,還特命官府為他設立廟宇。
軼事典故
駁斥宰相
吏部尚書長孫無忌曾在進入東上閣時,沒有解下佩刀,違犯了衛禁律。尚書右僕射封德彝判定:“監門校尉失職,罪當處死;長孫無忌誤帶佩刀入宮,罰銅二十斤。”戴胄卻反駁道:“校尉沒有察覺與無忌佩刀入內,都是一時疏忽所致。陛下若念無忌有功,從輕處置,非法司所該管。如果依法處理,僅罰銅二十斤,恐怕未必合理。”太宗說:“法律乃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怎能因為無忌是皇親國戚,而不執行?”乃命重新議罪。封德彝堅持自己原來的意見,戴胄又道:“校尉因無忌而獲罪,根據法律,處置應當從輕。至於說到他們的過錯,其實是一樣的。我認為應該改判。”太宗於是免除了校尉的死罪。
面諫皇帝
唐太宗曾針對偽造資歷的官員下詔:“若不自首,一旦查出,判處死罪。”後來,有官員被查出偽造資歷,被戴胄判處流放。唐太宗道:“我曾下令,不自首者死罪,你卻判他流放,這不是讓我失信於天下嗎?”戴胄道:“陛下如果直接下詔處死,臣管不了。但陛下既然將他交付法司,臣就要依法辦案。”太宗道:“你只管自己守法,而讓我失信嗎?”戴胄道:“法律是布告天下、取信於民的國家大法,陛下的話不過是一時喜怒說出來的。陛下憑藉一時氣忿所說的話而殺人,這怎么可以呢?現在將案犯處之以法,這乃是忍小忿而存大信。”太宗欣慰地道:“朝廷執行法律有失,您能加以糾正,我還擔憂什麼呢?”
人物評價
王珪:處繁治劇,眾務畢舉,臣不如戴胄。
劉洎:左丞戴胄,右丞魏徵,並曉達吏方,質性平直,事應彈舉,無所迴避。
朱元璋:歷代任斯職者,獨漢稱張釋之、於定國,唐稱戴胄。蓋有由其處心公正,議法平恕,獄以無冤,故流芳後世。
個人作品
《全唐文》收錄其奏疏兩篇:《諫修洛陽宮表》《請建義倉疏》。
家庭成員
父親:戴景珍,北魏司州從事。
嗣子:戴至德,兄弟戴仲孫之子,官至尚書右僕射。
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七十·列傳第二十》
《新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二十四》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七·唐紀三》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八·唐紀四》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唐紀八》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唐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