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

從事

從事是一個漢語辭彙,拼音是cóng shì,指處置;將某類事情當作職業般去做;辦事、處理事務。出自漢·班彪北征賦》:“達人從事,有儀則兮。” 宋 蘇軾《應詔論四事狀》:“伏見熙寧中,天下以新法從事。”、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五章第二節:“ 章宗仆散揆行省於 南京 ( 開封 ),便宜從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從事
  • 外文名:engage
  • 拼音:cóng shì
  • 注音:ㄘㄨㄙˊ ㄕㄧˋ
基本解釋,引證解釋,

基本解釋

  1. [go in for]∶乾某項事業。
    他已經從事貿易工作多年。
  2. [deal with]∶處理;處置。
    而行之既久,是又以軍法從事。--蘇軾《教戰守》
    慎重從事。
  3. [handle affairs]∶辦事;辦理事務。
    朝夕從事。
  4. [official position title]∶官職名。
    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資治通鑑
    其後用兵,則遣從事以一少牢告廟。--歐陽修《新五代史.伶官傳》

引證解釋

1. 行事辦事
班彪北征賦》:“達人從事,有儀則兮。”宋 蘇軾《應詔論四事狀》:“伏見熙寧中,天下以新法從事。”
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五章第二節:“ 章宗仆散揆行省於 南京 ( 開封 ),便宜從事。”
2. 參與做(某種事情);致力於(某種事情)。
論語·泰伯》:“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國語·齊語》:“時雨既至,挾其槍、刈、耨、鎛,以旦暮從事於田野。”
明·顧彥夫《村落嫁娶圖記》:“ 從事迎而導之者也。”
錢泳《履園叢話·夢幻·注蘇詩》:“告養回籍,從蘇詩,羅百氏之說,以證王、 施 、查 三家之訛。”
老舍《我怎樣寫》:“在學校開課的時候,我便專心教書,等到學校放寒暑假,我才從事寫作。”
3. 指任職
韓愈張中丞傳後序》:“ 愈嘗從事於汴徐二府,屢道於兩州間。”
明 顧彥夫《村落嫁娶圖記》:“某歲春二月,予從事京師錦衣。”
4. 處置;處理。
《左傳·哀公十一年》:“﹝ 子胥 ﹞諫曰:‘ 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於我。夫其柔服,求濟其欲也,不如早從事焉。’”
《漢書·王莽傳中》:“敢有趨讙犯法,輒以軍法從事。”
葛洪《抱朴子·審舉》:“又諸居職,其犯公法者,以法律從事。”
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一:“招情相同,即以軍法從事,立時梟首。”
5. 追隨奉事
牛僧孺《玄怪錄·張佐》:“嚮慕先生高躅,願從事左右耳。”
英烈傳》第十九回:“﹝ 章溢 ﹞後來長成,便從事葉公 。”
6. 猶周旋。
唐 韓愈《鱷魚文》:“刺史則選材技吏民,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其無悔!”
《金史·外國傳下·高麗》:“或來侵略,則整爾行列,與之從事。”
明 徐渭《白母傳》:“假令母與翊之妻不為婦人,在今日得提數萬之眾,以與閩、越、東夷之寇相從事。”
魏源聖武記》卷七:“遂募丁壯子弟數千,以與匪苗 從事,來痛擊,去修邊。”
7.古代官名。
從吏史,亦稱從事掾,漢刺史的佐吏。漢武帝初設刺史時,刺史於秋季查察郡國。郡國遣吏至界上的迎接,“自言受命移郡國,與刺史從事”(《漢舊儀》,後因而以“從事”為刺史屬吏之稱,分為別駕從事史治中從事史等。又有部郡國從事史、大致刺史轄幾郡,即設幾人。每人主管一郡(國)的文書,察舉非法,漢末刺史權重,從事名目更多,文有文學從事、勸學從事等,武有武猛從事、都督從事等,均由刺史自行辟任。北魏孝文帝曾罷諸州從事,依軍府之例,置參軍,但未全面推行。北齊仍並置從事與參軍。隋罷地方官自辟僚屬,遂於開皇十二年(592),將諸州從事一律改為參軍。
漢以後三公及州郡長官皆自辟僚屬,多以從事為稱。
《漢書·丙吉傳》:“坐法失官,歸為州從事。”
侯方域《陳將軍二鶴記》:“其從事 劉子 曰:‘……若移其所以養鶴者養士,庶吾軍其振乎。’”
8. 赤眉農民起義軍將領稱號。
《後漢書·劉盆子傳》:“乃分萬人為一營,凡三十營,營置三老、從事各一人。”
資治通鑑·漢光武帝建武元年》:“﹝ 樊崇等﹞於鄭北設壇場,祠城陽景王,諸三老、從事皆大會。” 胡三省註:“赤眉諸帥最尊者號三老,次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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