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兵員動員,戰爭動員的組織部分之一。指在國家發布戰爭動員令以後,迅速徵集預備役人員,按戰時編制將軍隊補充滿員,擴編現役部隊,組建新的部隊,保證軍隊和其他武裝力量由平時體制轉入戰時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時兵員動員
- 解釋:戰爭動員的組織部分之一
戰時兵員動員,戰爭動員的組織部分之一。指在國家發布戰爭動員令以後,迅速徵集預備役人員,按戰時編制將軍隊補充滿員,擴編現役部隊,組建新的部隊,保證軍隊和其他武裝力量由平時體制轉入戰時體制。
戰時兵員動員,戰爭動員的組織部分之一。指在國家發布戰爭動員令以後,迅速徵集預備役人員,按戰時編制將軍隊補充滿員,擴編現役部隊,組建新的部隊,保證軍隊和其他武裝力量由平時體制轉入戰時體制。...
戰爭動員活動最初是從兵員動員開始的。在常備軍出現之前,兵員動員就是民兵動員,遇有戰時,氏族首領或國王通過擊鼓鳴金等方式,徵召有義務參軍打仗的成年男子。在古代歐洲,希臘各城邦依靠徵召自由民組成的民兵應付戰事。羅馬人最初同希臘人一樣,每遇戰事,徵召自由民組成“民兵方陣”遂行作戰任務。英國至公元605年已...
戰時兵員動員制度是國家為進行戰爭而徵集或招募適齡公民到軍隊服現役的制度,是戰爭動員體制的重要內容。其基本內容包括:完善動員體制,加強動員機構建設,健全動員法規,制定動員預案;建立預備役制度,儲備訓練有素的預備役軍官和士兵;劃分兵員補充區,建立專業技術兵儲備區,組建預備役部隊,按軍隊擴編計畫,搞好現役...
⑦協調並指導有關方面做好戰時軍品生產動員準備。現代武裝力量動員的主要特點包括:①動員能力強。在兵員動員制度完善、動員物資儲備充分、軍工生產動員基礎雄厚的國家,武裝力量經動員都可以達到相對較大的規模。第四次中東戰爭中,以色列在18天的時間裡動員的總兵力達40多萬,占總人口12.6%。②動員速度快。第四次...
戰時兵員動員工作程式 戰時兵員動員工作程式,軍事術語。戰時兵員動員工作程式,戰時兵員動員的工作程式,大體可分為工作部署、動員集結、輸送交接三個階段。每個階段的時間,應根據當地上級要求完成任務的時間而定。
戰時兵員動員工作部署,指對戰時兵員動員的工作安排。國家發布戰爭動員令後,各級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傳達上級命令,完成工作部署。主要應做好以下幾件事:(1)召開會議,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部署各項工作,研究制定完成任務的措施。 (2)擬制各種計畫,並根據情況派出工作組和聯絡員,幫助和指導基層開展工作,抓好落實;(3...
兩個結合 兩個結合,指1981年3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調整民兵組織問題的報告》 (即中發[1981] 11號檔案)中提出的“民兵制度與預備役制度結合,民兵工作與戰時兵員動員準備工作結合”。
(五)組織實施戰時兵員動員部署、兵員集結、兵員運輸交接等重要環節的工作,並負責協調地方與接收部隊的關係。第十三條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設在同級發展計畫委員會。主要職責是:(一)掌握本級國民經濟動員的潛力底數;(二)制定和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計畫,編制本級國民經濟動員預案;(三)參與審查地方經濟建設項目,負責...
人力動員:國家或政治集團為應對戰爭或其他軍事危機,組織調動人力資源的活動。國家或政治集團為應對戰爭或其他軍事危機,組織調動人力資源的活動。人力動員是戰爭動員的組成部分,在各項動員中處於核心地位。包括兵員動員、勞動力動員和戰勤民工動員等。有效地實施人力動員,對於滿足武裝力量作戰、戰時生產和社會穩定以及消除...
第七章 戰時兵員動員 第八章 服役待遇和撫恤優待 第九章 退役軍人的安置 第十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兵役工作,保證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軍隊兵員補充和儲備,建設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
第九章 戰時兵員動員 第十章 現役軍人的待遇和退出現役的安置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和其他有關條款的...
第四條 民兵工作應當貫徹人民戰爭思想,堅持勞武結合,堅持民兵制度與預備役制度、民兵工作與戰時兵員動員準備工作的結合。第五條 全國的民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主管。軍區按照上級賦予的任務,負責本區域的民兵工作。省軍區(含衛戍區、警備區,下同)、軍分區(含警備區,下同...
第二條 民兵、預備役工作,應貫徹服從國家經濟建設大局,適應國防建設需要的指導思想;遵循控制數量、提高質量、抓好重點、打好基礎的方針;堅持貫徹毛澤東人民戰爭思想,堅持勞武結合,堅持民兵制度與預備役制度、民兵工作與戰時兵員動員準備工作相結合的原則;執行組織落實、政治落實、軍事落實和召之即來,來之能戰的...
第四條 民兵工作應當貫徹人民戰爭思想,堅持勞武結合,堅持民兵制度與預備役制度、民兵工作與戰時兵員動員準備工作的結合。第五條 全國的民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主管。軍區按照上級賦予的任務,負責本區域的民兵工作。省軍區(含衛戍區、警備區,下同)、軍分區(含警備區,下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徵兵工作,主要包括平時準備、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審定新兵、交接運輸新兵、退兵處理、兵員儲備和優待等工作。第四條 全省每年徵集新兵的人數、範圍、時間和要求,由省人民政府、省軍區根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徵兵命令確定。第五條 徵兵工作堅持平時兵員徵集與戰時兵員動員準備相結合,按照劃定的...
第二條 民兵工作應當以“組織落實、政治落實、軍事落實”和“招之即來,來之能戰”為標準,服從國家經濟建設大局,適應國防建設需要。貫徹人民戰爭思想,堅持勞武結合,堅持民兵制度與預備役制度、民兵工作與戰時兵員動員準備工作的結合。第三條 依法參加民兵組織,支持和做好民兵工作,是公民必須履行的國防義務。第四...
第四條 民兵工作應當貫徹人民戰爭思想,堅持勞武結合,堅持民兵制度與預備役制度、民兵工作與戰時兵員動員準備工作的結合。第五條 全國的民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主管。軍區按照上級賦予的任務,負責本區域的民兵工作。省軍區(含衛戍區、警備區,下同)、軍分區(含警備區,下同)...
3.做好兵員動員工作,完成年度徵兵任務,搞好國防動員潛力調查、兵役登記、退伍軍人預備役統計核對和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技術人員預備役登記工作,擬制戰時兵員動員預案。4.加強民兵政治工作,落實政治教育制度,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搞好民兵政治審查。5.負責全民國防教育日常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全民國防教育。6.組織帶領...
第九章戰時兵員動員 第十章現役軍人的待遇和退出現役的安置 第十一章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前景展望 (一)我國古代十分重視安危意識的確立,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國防法規體系 (二)我國近、現代過方法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簡介 1997年3月14日通過、共12章70條。國防法的定製與頒布,是...
第二條 兵役登記是對符合服兵役年齡的男性公民(以下簡稱適齡公民)進行的註冊管理,目的是掌握適齡公民數量質量及分布情況,摸清適齡公民的政治、身體和專業等情況,依法下達兵役登記結論,為平時兵役徵集和戰時兵員動員做準備。兵役登記分為初次兵役登記和預備役登記。初次兵役登記是指適齡公民首次進行的兵役登記,預備...
第七條 平時兵員徵集應當與戰時兵員動員準備工作相結合。專業技術兵應當按照總參謀部規劃的徵集儲備區,對口徵集,定向儲備。第八條 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及其家屬,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得到人民政府和民眾的優待。第九條 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加強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愛國主義、革命英雄主義和兵役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五條?徵兵工作堅持平時兵員徵集與戰時兵員動員準備相結合,按照劃定的專業技術兵儲備區對專業技術兵實行對口徵集,定向儲備。??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徵兵工作的領導。上級人民政府應當與下級人民政府、兵役機關以及有關部門層層簽定徵兵工作責任書,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兵役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