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動員令

戰爭動員令

戰爭動員令是國家宣布轉入戰時狀態的命令。通常分為局部動員令和總動員令。可秘密宣布,也可公開宣布。通常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決定,由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用命令或聲明的方式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全國總動員或局部動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發布動員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爭動員令
  • 解釋:國家需全面戰爭時,下達特別命令
  • 主要特徵:取回海外存款
  • 用途:最先考慮軍事用途
簡述,主要特徵,

簡述

1.國家以及政治集團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統一調動人力、物力、財力為戰爭服務所採取的特別調整措施,後方保障地 勤依據戰時需要,為軍隊優先服務,各非軍事部門,公、鐵、航空領域優先開放部隊軍事所需,對所有交通進行戰時管制
2.開展武裝力量動員、國民經濟動員、科學技術動員、人民防空動員和政治動員!將所有軍隊和其他武裝組織由和平體制轉為戰時體制,迅速補充兵員和武器裝備,擴大軍隊數量,召集預備役部隊處於高級戒備狀態。發動民眾,採取各種措施,防敵空襲,保護居民、經濟設施及其他重要目標。
簡而言之就是國家從和平狀態向戰時軌道發展。所有的國家能力將最先考慮軍事用途。

主要特徵

1、取回海外存款
2、撤離中資企業,轉移資產,撤離僑民
3、限制外國人入境離境
4、徵兵
5、對食品,燃料實行配給
6、宵禁
7、啟用民防設施
8、限制國內旅行
9、報紙電視的內容將經過100%全面審查,社會民生新聞將基本消失
10、網際網路被封,多數網站將關閉,無法訪問境外網站,論壇微博等將關閉
11、緊急抓捕間諜和反戰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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