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動員令是國家宣布轉入戰時狀態的命令。通常分為局部動員令和總動員令。可秘密宣布,也可公開宣布。通常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決定,由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用命令或聲明的方式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全國總動員或局部動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發布動員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爭動員令
- 解釋:國家需全面戰爭時,下達特別命令
- 主要特徵:取回海外存款
- 用途:最先考慮軍事用途
簡述
主要特徵
2、撤離中資企業,轉移資產,撤離僑民
3、限制外國人入境離境
4、徵兵
5、對食品,燃料實行配給
6、宵禁
7、啟用民防設施
8、限制國內旅行
9、報紙電視的內容將經過100%全面審查,社會民生新聞將基本消失
10、網際網路被封,多數網站將關閉,無法訪問境外網站,論壇微博等將關閉
11、緊急抓捕間諜和反戰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