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礦區生態安全法治建設

我國礦區生態安全法治建設

《我國礦區生態安全法治建設》是2017年11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我國礦區生態安全法治建設
  • 作者:王莉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11月
  • 頁數:278 頁
  • 定價:39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7848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我國礦區生態安全法治建設》採用實證分析法比較分析法對主要已開發國家和中國現行有關礦產資源開發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安排的實施成效進行梳理和比較分析,探究其相關法律政策變遷的動因和趨向;採用系統分析法對涉及社會經濟諸多領域的制度體系進行統籌考慮;採用規則分析法探討中國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制度因應。根據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以一定數量的礦產資源開發區域農村生態環境現狀的實證調查為切人點,以生態安全的梳理為基礎,結合哲學和經濟學理論,運用並突破傳統法學理論,比較有關國家礦產資源開發生態安全的理論和法律制度,檢討我國現行制度,探索並創新一套科學、有效、公平、系統的農村生態安全的協調機理和制度體系。

作者簡介

  王莉,1976年8月生,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環境法學碩士生導師。在《法學雜誌》《政法論叢》等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0餘篇,出版專著2部,合著2部,譯著1部,參與或主持國家及省級科研項目10餘項。

圖書目錄

導言
一、問題緣起
二、研究綜述
三、研究意義
(一)從理論上探求資源開發與礦區生態安全保障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從制度上為礦區的法治現代化保駕護舷
(三)從立法上為我國的法治建設提供必要的理論參考
四、研究方法和內容
第一章 生態安全法治的基本理論
一、生態安全的時代價值
二、生態安全的內涵詮釋
(一)生態安全的一般解讀
(二)生態安全的法律解讀
三、生態安全的保障機制
四、生態安全的法治進路
(一)法律價值的調整
(二)生態安全權利的確認
(三)生態安全立法的供給
五、環境管理轉型是生態安全實現之根本
(一)生態安全需要環境管理走向環境治理
(二)環境治理一體化模式的要求
(三)環境治理市場化與社會化的要求
第二章 我國礦區資源開發的現狀
一、礦區資源被無序開發
(一)礦區飲用水污染
(二)礦區土壤污染
(三)礦區固體廢棄物污染
二、礦區資源被無償開發
三、礦區資源被反覆開發
(一)土地沙化和石漠化嚴重
(二)水土流失加劇
(三)生物多樣性喪失
四、礦區資源過度開發對農業生產造成惡劣影響
(一)礦區耕地資源過度開發造成土壤肥力下降
(二)礦區水資源過度開發影響糧食安全
(三)礦區林地資源過度開發制約林業生產
(四)礦區草地資源過度開發限制畜牧業發展
五、礦區資源開發對礦區居民利益的損害
(一)對礦區居民財產權利的侵害
(二)對礦區居民健康權、生命權的侵害
(三)對礦區居民環境權利的侵害
第三章 我國礦區生態安全法治的制度障礙
一、我國礦區生態安全的制度概覽
二、我國礦區生態安全的法治障礙及因由
(一)法治障礙
(二)法治實施障礙
三、破解我國礦區生態安全法治制度障礙的制度進路
(一)良法生成
(二)良法的良好實施
第四章 資源開發生態安全法治的考察和借鑑
一、國外資源開發生態安全的立法考察
(一)美國西部礦區生態安全立法
(二)日本北海道地區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立法
(三)以色列對荒漠地區的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立法
二、我國西部大開發中的生態環境保護立法
(一)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提出及發展
(二)西部大開發中生態環境保護反思
三、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立法比較借鑑
(一)立法先行
(二)重視規劃的龍頭作用
(三)建立強有力的專門開發管理機構
(四)有關法律政策相配套協調
第五章 我國礦區生態安全法治的理論分析
一、礦區生態安全法治的理論淵源
(一)哲學基礎:生態主義倫理觀
(二)經濟根源:公共物品理論和資源價值理論
(三)制度動因:環境正義和公共利益保護理論
二、法治在礦區治理中的地位
(一)法治是礦區環境治理的必然選擇
(二)法治是礦區生態安全的根本保障
(三)法治化是礦區生態安全保障的終極目標
三、礦區生態安全法治的邏輯基點
(一)礦區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制度的無序構建與無效運行
(二)保障制度有序構建並有效運行是制度理性研究的價值
(三)影響制度理性三對因子的關係梳理
(四)礦區生態安全制度理性的應然選擇
四、礦區生態安全的法治選擇
(一)法治理念的確立
(二)法治價值的選擇
(三)法治原則的構建
第六章 我國礦區生態安全法治的制度體系建構
一、形成礦區多元共治的生態環境治理格局
(一)從單一治理到多元共治的嬗變
(二)多元共治的特徵及優勢
(三)麥肯錫7S模型契合礦區環境治理轉型的內生需求
(四)基於麥肯錫7S模型中國礦區環境治理體系建構的制度框架
二、建立礦區生態安全的預警機制
(一)劃定礦區生態保護紅線
(二)建立、健全礦山環境監測制度
(三)完善礦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
三、完善礦區生態補償機制
(一)多方籌集礦區生態補償資金
(二)制定科學的礦區生態補償標準
(三)建立礦區生態補償法律責任機制
四、完善礦區生態修複製度
(一)礦區生態修復的制度檢視
(二)礦區生態修複製度的完善框架
五、積極參與企業環境信用評價
(一)企業環境評價制度的立法及實踐現狀
(二)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我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完善的對策建議
六、推進礦區生態損害的社會化救濟
(一)礦區生態損害社會化救濟的動因
(二)礦區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化救濟的方式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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