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為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和諧安全的環境,現將做好2011年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為主線,圍繞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加強安全監管,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減少一般傷亡事故,確保高新區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和好轉。
二、工作目標
(一)高新區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市政府下達的考核指標以內。
(二)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努力減少一般傷亡事故。
三、工作任務
(一)認真組織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各直屬單位要結合實際,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深入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紮實做好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積極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紮實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按照高新區安委會《關於深入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切實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成高安委〔2010〕15號)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高新區“百日安全生產活動”。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突出抓好建築施工、公眾聚集場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鞏固打擊非法違法專項行動成果,加強應急值守,確保2011年春節及“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三)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專項整治。
1.消防及大型活動安全。繼續實施“防火牆”工程,著力提高社會單位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四個能力”;夯實街道義務消防和社區志願消防員組織建設、設施建設、群防群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四個基礎”;繼續開展易燃可燃裝飾裝修材料和高層、地下建築消防專項整治“回頭看”、“回頭查”工作,建立健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集中整治城鄉結合部等區域違法建設及非法經營的消防隱患;紮實做好大型活動、節假日及今冬明春火災多發季節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強大型民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許可制度,嚴防踩踏等群死群傷事故發生。
2.道路交通安全。要進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專業化、科學化、社會化管理水平;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強化道路客運安全源頭管理,嚴把運輸企業營運資質關、車輛技術關、駕駛員準入關;嚴管校車、客貨運車輛、危險品運輸等特殊車輛;加強道路、橋樑、隧道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交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3.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進一步落實建設工程三方責任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嚴查人員到崗履職情況;加強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三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嚴格落實防高墜、防坍塌、防觸電、防機械傷害等各項措施;加強富士康等重大建設項目施工和房層拆除作業的安全監管。
4.危險化學品安全。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行政許可,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從業資格安全監管,繼續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工藝過程、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嚴格限制在人口密集區周邊建立涉及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加強加油加氣站、燃氣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積極組織開展打擊危險化學品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5.煙花爆竹安全。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要做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繼續開展打擊非法制售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加大對煙花爆竹經營、存儲、運輸、燃放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燃放安全,杜絕傷亡事故發生。
6.特種設備安全。要嚴格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重點單位、重點場所、重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積極開展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液化石油氣鋼瓶等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全力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網路信息建設。加強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工作的監督。
7.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積極推進企業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繼續深化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試點,加大職業健康監督檢查力度。
(四)繼續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全面深化安全生產管理規範化建設;鞏固街道安全生產管理規範化建設成果,紮實抓好社區、園區、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範化建設。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10)要求,積極引導危險化學品、機械製造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工作。嚴格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驗工作制度,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
(五)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的宣傳和貫徹,組織開展第十個“全國安全生產月”等主題宣傳活動。積極開展“安康杯”競賽、“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示範企業”創建等活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加強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強化企業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教育。
(六)嚴格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加大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等行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查處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
(七)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依託公安消防大隊,組建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強化應急預案管理,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督促高危行業企業落實應急救援資金、人員、裝備,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針對重大節日、重要活動、災害性天氣多發等重點時段,要堅持領導帶班和幹部24小時值班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安委會工作體制機制。針對部門職能調整實際,及時修訂和完善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完善區安委會各項工作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加強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協調機制,加大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研究、綜合治理和聯合執法力度,形成齊抓共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嚴格實施安全生產督辦督查制度。加大對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重點工作、重大隱患治理和專項整治的督查力度,推進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落實到位、保障到位。
(三)嚴格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堅持把安全生產監管目標納入綜合目標績效考核內容,嚴格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監管工作過程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依法及時查辦安全生產中失職瀆職等涉嫌職務犯罪的案件,嚴肅追究因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隱患整治不及時、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不徹底而導致事故發生的部門、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確保高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