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合股公司出租住房搬遷暫行規定》是成都市1994年3月29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成都市住房合股公司出租住房搬遷暫行規定》是成都市1994年3月29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成都市住房合股公司出租住房搬遷暫行規定》是成都市1994年3月29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2105 【發布文號】成辦發[1994]31號 【發布日期】1994-03-29 【生效日期】1994-03-29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2015年1月20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成都市財政局以成房發〔2015〕1號印發《成都市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移交劃轉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範圍及對象、移交劃轉標準、移交劃轉程式、權屬登記、財務管理等6部分,自2015年2月1日起...
本辦法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條拆遷人必須依照本辦法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必須服從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第六條成都市房產管理局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五)拆除職工在房改中購買擁有部分產權的房屋,其補償安置辦法由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房地產管理局另行擬訂。(六)拆除私有出租住房(含其它非自住房屋,下同),實行產權調換。償還房屋與原出租房屋相等建築面積部分,由拆遷當事人...
(六)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八)承租人須履行的房屋使用監管職責;(九)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第七條 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契約時應當提交《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配租通知單》、加蓋公章的單位營業...
《成都市城市公共保障租賃管理實施暫行辦法》已經多次修改完善,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部門認真組織實施。城市公共保障租賃住房,是城市公共住房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切實解決保障對象住房問題的有效方式。各單位部門要認真學習《成都市城市...
第二章 城市住房的拆遷 第十條 拆遷人或代辦拆遷單位憑《拆遷許可證》到拆遷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對用地範圍內的被拆遷人進行登記。拆遷人憑《拆遷許可證》,向區、縣公安(分)局申請,在規定期限內,停止用地範圍內戶口...
2015年5月13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成都市民政局以成房發〔2015〕72號印發《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該《辦法》共27條,由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3年印發的《成都市城鄉...
五、第七條(一)修改為:拆遷城鎮公有住房或私有住房,拆遷人對房屋使用人參照原居住面積進行安置,對房屋所有人安置使用人的房屋與其被拆除房屋相等建築面積進行產權調換。房屋所有人放棄出租住房產權調換的,按照新建住房基本造價給予補償;放棄...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我市住房保障部門面向保障對象提供的實物配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第三條 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成華區、武侯區(含高新區)範圍內住房保障對象之間,...
《成都市拆遷房改中擁有“部分產權”住房的若干暫行規定》在1993.09.18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妥善解決城市建設拆遷職工在房改中購得“部分產權”住房的安置、補償問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結合《成都市城市...
2012年12月6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以成房發〔2012〕135號印發《公共租賃住房集體合租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申請審核、配租管理、租賃管理、入住管理、使用監管、退出管理、附則8章31條,由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超出被拆除房屋面積的部份,按非住宅商品造價購買。房屋所有人不要求被拆除房屋產權交換的,由拆遷人按新建非住宅用房的基本造價給予經濟補償。第十九條被拆除非住宅房屋的安置地點,應服從城市總體規劃。第二十條出租的非住宅房屋,租賃...
該《辦法》分總則、執行機構和職責、定價原則、租賃價格確定流程、租金減免程式、租賃契約的管理、附則7章16條,自發文之日起施行。通知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於印發《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房屋租賃價格確定辦法》的通知 成房發〔2009〕24...
第七條 在一個保障性住房建築區劃內,應當由一家物業服務企業實行物業管理。保障性住房的業主、承租人應當遵守住房保障、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和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的約定。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還應當遵守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和...
2013年,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以成房發〔2013〕234號印發《成都市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後更名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0條,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實施,有效期2年。 通知 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關於印發《成都市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
2010年9月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以成府發〔2010〕35號印發《關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保障對象和保障方式、租金標準和租賃管理、建設標準和房源籌集、租賃申請及配租辦法、退出管理辦法、建設計畫和資金來源...
該《細則》分總則,登記,搖號,選房、簽約,配租管理,附則6章28條,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為3年。此前有關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規定與本細則不符的,以本細則為準。通知 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關於印發《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