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統籌推進“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意見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統籌推進“菜籃子”工程建設提出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統籌推進“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意見
  • 發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 類型:地方法規
  • 目的:解決菜價偏高的問題
基本信息,總體思路和基本目標,加強基地建設,保障質量安全,強化科技支撐,健全信息和應急保障機制,

基本信息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解決在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民眾反映菜價偏高的問題,進一步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保障我市“菜籃子”產品供應充足、質量可靠、價格平穩,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總體思路和基本目標

(一)總體思路。強化供給保障能力,完善市場流通環節,保總量、保質量、穩價格。
(二)基本目標。到2017年全市蔬菜旺季自給率穩定在90%以上、淡季自給率穩定在70%以上,豬肉自給率達到70%以上,“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6%以上,保供大宗蔬菜總體價格低於全國同類城市平均水平。

加強基地建設

(三)抓好蔬菜供應基地建設。大力推進蔬菜基地能力提升建設,支持現有35萬畝常年基本菜地基礎設施提升建設,建設達標後,市級財政按照800元/畝給予一次性獎勵,建檔、掛牌並納入基本農田保護範圍;最佳化提升糧菜輪作蔬菜基地90萬畝,優先安排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等項目,促進生產能力提升。提高蔬菜生產組織化程度,大力推廣“大園區+小農場”、“家庭農場”等生產模式,常年蔬菜生產基地內從事蔬菜生產的專合組織和家庭農場,優先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建立緊密的區域合作供應基地,組織商貿企業與市外確認蔬菜基地簽訂直供協定,實行市場準入直通,直接進入終端市場。[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含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下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
(四)支持開展產地商品化處理。種植規模在200畝以上的常年蔬菜基地利用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建設農業設施的,可按不超過基地面積的3%配置最高不超過20畝的農業附屬設施用地。新建分級、整理、清洗、包裝、冷鏈設施全鏈條產地商品化處理場的,經認定後,市級財政按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加工企業在大宗蔬菜滯銷時段(以蔬菜價格保險賠付啟動為滯銷標準)收購滯銷蔬菜的,市農發投公司優先給予收購資金委託貸款或提供貸款擔保,市級財政給予50%貼息支持,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農發投公司]
(五)建立生豬最低保有量制度。有地產生豬最低保有量任務的區(市)縣,經批准後按標準化要求建設保供規模養殖場並驗收達標的,享受市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全市生豬產業發展的意見》(成辦發〔2012〕44號)扶持政策。同時,適時啟動市外保供基地建設,確保全市地產生豬規模養殖500萬頭的最低保有量。[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相關區(市)縣政府、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農發投公司]
三、完善流通體系
(六)加快標準化市場建設。大力發展公益性菜市、菜店,鼓勵各類經營主體開設社區惠民菜店。在中心城區新建和改造標準化菜市場、在鄉鎮居民集中居住區新建和改造標準化農貿市場的,由市級財政給予建設補貼,補貼資金在市服務業引導資金中安排。[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工商局、成都商物投集團]
(七)建立直營直銷常態機制。在中心城區統一規劃建設以蔬菜銷售為主的便民菜店,市、縣財政對房屋租賃費、冷藏設施購置費、店面裝修費等給予適當補貼。鼓勵蔬菜生產經營者開展電子商務,創新網上賣菜和“菜宅送”等銷售新模式,市級財政對電子商務平台及加工、配送、冷鏈運輸等設施建設給予適當補貼。電子商務企業進居住小區建立配送中心的,房管部門應協調物管公司給予支持。鼓勵大型超市增加經營網點,擴大生鮮農產品經營面積,開展“農超對接”,提高農產品自營比例,對統計年度內銷售生鮮農產品達到一定規模的,市級財政給予適當獎勵。對專業合作社進入超市銷售大宗蔬菜的,區(市)縣財政對商品條碼註冊費給予適當補貼。享受政府資金扶持的菜店,大宗蔬菜零售價格應低於市場價。上述市級財政補貼(獎勵)資金在市服務業引導資金中安排。[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市農委、市房管局]
(八)完善物流配套體系。統籌規劃並引導第三方物流企業或市屬國有公司在繞城高速外東、西、南、北建立鮮活農產品物流配送中心,鼓勵農產品流通企業及生產企業在農產品主產區建立冷鏈加工及配送中心。鮮活農產品配送納入城市共同配送體系,優先向為中心城區提供“菜籃子”產品的生產、行銷組織和第三方物流企業發放運輸車輛入城證。鼓勵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物流配送中心加快信息化建設,實施電子交易、電子結算等改造項目。[牽頭單位:市物流辦,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市公安局、市規劃局、市交委、市商務局]

保障質量安全

(九)加快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市、縣、鎮、村四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網路,加強農業投入品的市場執法力度,加強“菜籃子”產品檢測。利用基於通用編碼技術的溯源體系,全面推行“菜籃子”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用3年時間完成鎮、村快速檢測設備配置和市、縣追溯信息網路建設,市、縣財政共同分擔建設經費,市級建設經費在市級財政支農資金中統籌安排;區(市)縣負責縣、鎮、村三級運行保障經費。[牽頭單位:市農委、市食藥監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強化科技支撐

(十)加大蔬菜新品種、新技術研發力度。運用科技三項費用,大力支持技術創新,市科技局對蔬菜產業鏈上實施產業集群協同創新科技項目給予100萬元以上資金補助,對在推廣達到10萬畝以上的蔬菜新品種給予20萬元的後補助;支持蔬菜龍頭企業聯合科研院校建立工程技術中心、產學研聯合實驗室等研發機構,市科技局對符合條件的給予20—30萬元的資金補助;鼓勵科研院校技術人員到農業龍頭企業創新創業,市科技局對符合條件的給予10—20萬元的創新創業資助。支持龍頭企業在近郊和遠郊區(市)縣建設蔬菜科技園區和蔬菜新品種、新技術研發基地,區(市)縣政府負責幫助搞好新品種、新技術推廣。[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市農委、市農林科學院]
(十一)推廣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機具。在常年菜地發展單體大棚、聯棟大棚等設施栽培的,市級設施農業發展資金補貼標準提高10%;購買用於蔬菜生產農機具的農機購置補貼未到達60%的,市級農業機械化推廣與套用專項資金追加補貼至60%;參與技術標準創製並排名起草單位前五名的,市科技局按類型給予20—60萬元的獎勵。鼓勵區(市)縣財政對使用經國家公布推廣生物農藥的專合組織和種植大戶給予適當補貼。[牽頭單位:市農委、市科技局,責任單位:相關區(市)縣政府、市財政局、市農發投公司]
(十二)加快畜禽優良品種推廣套用。市科技局對畜禽新品種科研項目優先給予立項支持,列為市重點新產品的給予20萬元研發支持。經批准從國外引進純外血原種豬的按4000元/頭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經批准從國外引進祖代及祖代以上種禽的按50元/只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所需資金從畜牧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從原種豬場引進純種豬的由區(市)縣財政給予適當補貼。[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農委,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市財政局、市農林科學院、市農發投公司]
(十三)實行大宗蔬菜種苗補貼。工廠化蔬菜育苗中心面積在5畝以上、連續兩年畝均產銷蔬菜商品苗在30萬株以上的,業主的生產、經營貸款由市級財政給予不超過2年的全額貼息支持。鼓勵區(市)縣財政對在經認定的育苗中心購買種苗的專合組織和種植大戶給予適當補貼。[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相關區(市)縣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健全信息和應急保障機制

(十四)建立產銷信息發布制度。建立覆蓋主要“菜籃子”產品的生產、流通、消費各個環節的信息監測和發布制度。加強“菜籃子”產品價格走勢的分析預警。[牽頭單位:市農委、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農林科學院]
(十五)完善市場監測體系。強化市場異常波動防範和應急處理機制,做好災期、應急時期主要“菜籃子”產品的價格監測、貨源組織和市場調控。進一步完善物價上漲與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聯動機制。[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市農委、市商務局、市農林科學院]
七、落實保障措施
(十六)落實“菜籃子”工程基地建設資金。市價調基金每年預算安排1.5億元專項用於“菜籃子”工程基地建設,本意見中市級財政補助(補貼、獎勵)資金未明確來源的,在該項資金中統籌安排。由市發改委負責牽頭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實行項目管理。(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委)
(十七)實行生產基地保護制度。嚴格實行保障性常年基本菜地和養殖用地占一補一政策,按照“先補後占”的原則進行菜地和養殖用地補充,確保基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相關區(市)縣政府、市國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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