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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2010〕1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自1988年實施“菜籃子”工程以來,“菜籃子”產品產量大幅增長,品種日益豐富,質量不斷提高,市場體系逐步完善,“菜籃子”建設發展總體保持了平穩較快的良好勢頭。為適應形勢變化、滿足城鄉居民對“菜籃子”產品日益提高的要求,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實施新一輪“菜籃子”工程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通過加強生產能力建設、完善市場流通設施、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創新調控保障機制,推動“菜籃子”工程建設步入生產穩定發展、產銷銜接順暢、質量安全可靠、市場波動可控、農民穩定增收、市民得到實惠的可持續發展軌道,更好地滿足人們生活日益增長的需要。
(二)主要目標。重點抓好肉、蛋、奶、魚、菜、果等產品生產。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實現生產布局合理、總量滿足需求、品種更加豐富、季節供應均衡;直轄市、省會城市、計畫單列市等大城市“菜籃子”產品的自給水平保持穩定並逐步提高;農區“菜籃子”生產基地建設得到加強,流通條件進一步改善;產區和銷區的利益聯結機制基本建立,現代流通體系基本形成;“菜籃子”產品基本實現可追溯,質量安全水平顯著提高;市長負責制進一步落實,供應保障、應急調控、質量監管能力明顯增強。
(三)基本原則。
——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相結合。在國家統籌規劃和
巨觀調控下,以地方為主開展“菜籃子”工程建設。在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的基礎上,加大政府對“菜籃子”工程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為“菜籃子”穩定發展和保障居民消費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
——產區與銷區統籌發展。在不放鬆優勢產區生產的同時,加強銷區自給能力建設。密切產區與銷區協作的利益關係,發揮好兩方面的積極性,既保障城市居民的消費需求,又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能力建設和機制創新並重。注重生產要素集成和資源整合,在改造升級原有生產基地的基礎上,重點規劃建設一批高起點、高標準的新基地,穩定提高產量,確保質量。進一步建立風險控制、產銷銜接和市場預警機制,增強科技支撐能力,提高“菜籃子”產品生產、流通的規模化、標準化和組織化程度,促進“菜籃子”長期穩定發展。
——生產發展和環境保護相協調。積極推進生產方式轉變,既重視生產能力提高,又重視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農業,實現“菜籃子”產品生產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生產能力建設,夯實穩定發展基礎
(四)建設一批園藝產品設施化生產基地。在大中城市郊區和蔬菜、水果等園藝產品優勢產區,支持建設一批設施化、集約化“菜籃子”產品生產基地,重點加強集約化育苗、標準化生產、商品化處理以及病蟲害防治、質量檢測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園藝產品標準化生產。
(五)建設一批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及環境保護要求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繼續完善和落實養殖大縣扶持政策,支持建設生豬、奶牛規模養殖場(小區),重點加強養殖場(小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和畜禽糞便、屍體等畜禽養殖廢棄物污染防治以及疫病防控等方面的設施建設,推進畜禽養殖加工一體化。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推進基層防疫體系建設。
(六)建設一批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加快對現有老化規模養殖場標準化改造步伐,發展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支持養殖場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和配套機械設備、環境保護設施、水生動物防疫設施、循環水利用和水質線上監測系統等建設。圍繞保障大中城市水產品供應,重點發展城市周邊和沿江、沿湖、沿海水產養殖,擴大設施養殖面積。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支持發展遠洋漁業。
(七)建設一批“菜籃子”產品良種繁育中心。支持主產區建設園藝產品集約化育苗場、畜禽水產原良種場和遺傳資源保種場,重點加強良種繁育中心(場)的水、電、路和良種繁育設施、實驗檢驗用房建設,配備必要的技術設備。培育一批“菜籃子”原產地保護產品,加大對國內優質品種遺傳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力度。做好進口動植物優良品種檢疫把關與服務。
三、推進市場體系建設
以現代物流和信息化為重點,推進市場體系建設
(八)建設和改造一批產地批發市場。支持“菜籃子”產品規模化生產基地根據需要統籌規劃新建產地批發市場,推進現有產地批發市場升級改造。改善批發市場場地、道路、交易廳(棚)、水電、信息服務、質量檢測、采後處理等基礎設施條件,鼓勵配套建設冷藏保鮮和流通加工設施,實現采後快速預冷、商品化加工處理和上市旺季入庫冷藏保鮮。
(九)改造一批城市銷地批發和零售市場、集貿市場。支持大中城市改造銷地批發市場,加強市場信息、質量安全檢測、電子統一結算、冷藏保鮮、加工配送和垃圾處理等設施建設,全面推進銷地批發市場在基礎設施、管理、技術等方面升級改造,建立靈敏、安全、規範、高效的“菜籃子”產品物流和信息平台。加強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的規劃引導,防止重複建設和惡性競爭。支持城市菜市場在場地環境、設施設備、追溯平台、規範管理等方面進行標準化建設。
(十)強化產銷銜接功能。大中城市要根據本地消費需求,主動與優勢產區加強協作,建設“菜籃子”產品保障基地;優勢產區要充分利用當地資源,建設服務全國或區域的“菜籃子”規模化基地,與各大中城市建立長期穩定、互利合作的產銷關係。鼓勵農貿市場與農產品生產、流通企業和生產基地實行“場廠掛鈎”、“場地掛鈎”。支持大型連鎖超市和農產品流通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超對接”,建設農產品直接採購基地。支持在重點集散地和交通樞紐地建設中繼性冷藏物流中心,與城區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對接。
(十一)建立和完善信息網路平台。支持建立覆蓋主產區和全國主要批發市場的“菜籃子”產品產銷信息公共服務平台,規範信息採集標準,健全信息工作機制,加強採集點、信息通道、網路中心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定期收集發布“菜籃子”產品生產、供求、質量、價格等信息。建立“菜籃子”產品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增強信息處理技術手段,壯大分析預警隊伍。
四、轉變發展方式,提高質量安全水平
(十二)推進標準化生產。選擇蔬菜、水果、茶葉、肉牛、肉羊、奶牛、生豬、肉雞、蛋雞、水產品等十種產品,大規模開展標準化創建活動,帶動園藝產品、畜禽水產養殖標準化生產。加快標準制(修)訂和推廣套用,制定產品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開展標準化生產宣傳培訓,推動放心農資進村入戶,指導建立生產檔案。加大品牌培育和認證力度,積極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
(十三)健全檢驗檢測體系。編制和實施新一輪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加強政府檢測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充分利用社會檢測資源,鼓勵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農產品質檢站,形成標準統一、職能明確、運行高效、上下貫通、檢測參數齊全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嚴格資質審查,加強檢驗檢測人員培訓和管理,提高檢驗檢測機構服務水平。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推進資源和信息共享,實現結果互認,避免重複檢驗檢測,禁止亂收費。
(十四)建立全程質量追溯體系。支持建立國家級“菜籃子”產品全程質量追溯信息處理平台,並在“菜籃子”產品生產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中建立完善的農產品全程質量追溯信息採集系統,逐步形成產地有準出制度、銷地有準入制度、產品有標識和身份證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風險可控的全程質量追溯體系。
(十五)建立質量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平台。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建立“菜籃子”產品檢驗檢疫風險預警體系,加強部門協作,實現質量安全信息共享,共同應對重大突發安全事件,不斷提高“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五、完善調控保障體系,提高科學發展水平
(十六)進一步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大中城市要根據具體情況,合理確定“菜籃子”產品生產用地保有數量、“菜籃子”重點產品自給率和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標,並作為大中城市市長負責制的內容;將確保“菜籃子”產品質量、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產銷銜接順暢、市場主體行為規範、突發事件處置及時、風險控制迅速有力、農業生態環境得到保護等納入各地“菜籃子”工程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引導新一輪“菜籃子”工程持續健康發展。
(十七)科學規劃生產布局。大中城市要根據全國《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和《特色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制定郊區“菜籃子”建設發展規劃,在穩定糧食生產的基礎上,高起點、高標準建設“菜籃子”生產、流通、加工、質量監管等基礎設施,大力發展產業化經營,實現農業現代化與城鎮化、工業化相協調。各大中城市要根據本地資源條件、消費習慣、主要“菜籃子”產品供求變化規律和市場缺口保障難易程度等,確定重點發展品種。
(十八)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各級政府要將“菜籃子”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對已建的“菜籃子”項目,要繼續給予資金支持;對尚未安排建設的“菜籃子”項目,要按照規劃抓緊研究立項,建立穩定的資金來源渠道。要建立政府投資為引導、農民和企業投資為主體的多元投入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菜籃子”產品生產、流通等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帶動農戶多、有競爭力、有市場潛力的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倡導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大力開發支持龍頭企業的貸款擔保業務品種,提高“菜籃子”工程建設的融資能力。
(十九)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在繼續實施畜禽良種補貼政策的基礎上,擴大品種補貼範圍,提高補貼標準。對“菜籃子”產品初加工和流通企業,簡化增值稅抵扣手續,取消不合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對“菜籃子”產品出口,按照有關規定減免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繼續實行出口退稅政策。確保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暢通,繼續落實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通行費政策。支持環保節能和放心食品綠色市場建設,支持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與連鎖超市供應鏈對接工作。提高“菜籃子”產品生產用地征占補償水平,加強城市郊區現有菜田和養殖區域保護。完善重大動物疫病撲殺補貼政策,健全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增加漁政、漁港、漁船安全設施等建設投入。嚴格執行規模化畜禽水產養殖用地管理政策。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規劃使用本集體土地從事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對農產品批發市場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畫,優先保障供應,落實批發市場用地按工業用地對待政策。對批發市場、畜禽水產養殖用水用電價格,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政策。逐步加大對“菜籃子”產品實施標準化生產和認證的支持力度。扶持發展“菜籃子”產品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菜籃子”產品生產與流通組織化程度。
(二十)建立健全風險應對機制。建立“菜籃子”產品生產和供應平衡調節機制,用信息引導生產,避免總量供求失衡和價格大幅波動。出現局部性供過於求時,支持批發市場、龍頭企業等入市收購,異地遠銷;局部供不應求時,支持流通企業跨區域調運並促進生產恢復。繼續完善重要“菜籃子”產品中央和地方分級儲備制度。根據生產發展和消費需要,適時調整中央儲備規模,完善收儲投放機制。各地應根據本地生產消費特點,完善地方“菜籃子”產品儲備體系,統籌產銷平衡,維護市場穩定。充分利用國內資源和國際市場,搞好進出口調節,平衡國內“菜籃子”產品供求。參照糧油等農作物政策性保險的做法,加快建立“菜籃子”產品生產保險制度,擴大重要“菜籃子”產品保險在大中城市郊區和主產區的覆蓋面,在有條件的地方實現全覆蓋。研究利用期貨市場套期保值、對衝風險的功能化解“菜籃子”的發展風險,穩妥推進“菜籃子”產品開展期貨交易。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作。完善“菜籃子”食品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農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參加,儘快研究制定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規劃及實施方案,協調解決“菜籃子”發展重大政策問題,加強對各地“菜籃子”工程建設情況的檢查督導。各地要切實重視和加強領導,因地制宜採取有效措施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組織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