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國土局關於成都市中心城區201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國土局關於成都市中心城區201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國土局關於成都市中心城區201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的通知》全文內容分為5個部分,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4年3月31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國土局關於成都市中心城區201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的通知
  • 發布機構: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文號:成府發〔2014〕14號
  • 發布日期:2014年3月31日
  • 生效日期:2014年3月31日
批轉通知,內容全文,編制依據,基本原則,計畫指標,政策導向,保障措施,法律依據,

    批轉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國土局關於成都市中心城區201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的通知
      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市國土局關於《成都市中心城區201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已經市政府同意,現批轉你們,請認真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1日
      成都市中心城區2014年度
      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
      市國土局

      內容全文

      編制依據

      一、目的和編制依據
      (一)目的。認真落實國家巨觀調控政策,抓好房地產用地管理和調控工作,加強土地供應統籌管理,推進實施“改革創新、轉型升級”總體戰略和交通先行、產業升級、立城優城、統籌城鄉、全域開放“五大興市戰略”,按照國土資源部2014年對全國房地產調控的工作要求,編製成都市中心城區(含成都高新區和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下同)201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
      (二)編制依據。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編制規範〉(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要求,依據我市中心城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產業發展布局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住房建設規劃與計畫、年度土地儲備計畫及建設用地使用標準,制定本計畫。

      基本原則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認真落實“科學發展、領先發展”的發展取向,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合理調配各類用地供應指標,全力保障年度建設項目用地需求,節約、集約、高效用地,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城鄉統籌原則。把握好土地與城鄉統籌、土地與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土地與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聯繫和發展規律,合理調整用地布局,統籌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
      3.“應保盡保”原則。合理確定住房用地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和結構,對列入計畫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在土地供應上做到“應保盡保”。
      4.供需平衡原則。嚴格保護耕地,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優先利用存量土地,保持供需平衡。
      5.“立城優城”原則。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北城改造工程(以下簡稱“北改”工程),改變城北片區老舊城市形態和落後的生產力布局,推動城北片區產業結構調整升級。
      6.有保有壓原則。對有利於擴大內需促進增長的項目要全力保證,嚴格控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供應政策的項目,特別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複建設的項目。

      計畫指標

      三、計畫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2014年度中心城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1012.7公頃以內。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2014年度中心城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216公頃,工礦倉儲用地223公頃,住宅用地240.7公頃(其中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共26.7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70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63公頃。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2014年度中心城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上,工礦倉儲用地主要分布在東北部成華龍潭工業園區和南部天府新區新興鎮;保障性住房用地(含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按照各方位綜合考慮原則,在北面、西面和南面三環路與繞城高速之間選取周邊基礎設施較完善、交通較便利、整體配套相對成熟的地塊;商服和商品房用地供應的重點主要集中在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和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範圍內;交通運輸用地重點保障成溫邛快速路、天府大道延伸線、紅星路延伸線、大件路外繞線(含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沙西線(新)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
      (四)住房用地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情況。2014年度中心城區住房用地計畫供應總量240.7公頃(其中不含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部分的212.7公頃供應量),符合國土資源部關於2014年住房用地供應計畫不低於過去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約211公頃)的編制要求,較2013年中心城區(不含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住房用地實際供應總量(193.4公頃)增長10%。240.7公頃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共26.7公頃、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約144.6公頃,二者共占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的71%,符合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關於“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的70%”的要求。
      按照中央下達我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任務14700套的要求,安排2014年度中心城區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計畫總計26.7公頃,做到土地供應“應保盡保”。

      政策導向

      四、政策導向
      堅持計畫控制引導,統一有序、規範供應。嚴格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區201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表》確定的控制指標安排落實本年度中心城區各類建設項目用地。
      (一)保障住宅、商服用地供應,大力支持公共租賃房建設,最佳化住宅用地供應結構,形成符合我市中心城區實際的房地產用地供應體系。進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應量,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應,確保各類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應量不低於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的70%,禁止容積率小於1的住宅用地供應。繼續最佳化和調整房地產用地供應結構,引導住宅、商服均衡發展,引導社會投資向商業、服務業和文化產業轉移,全面提升中心城區城市品質。
      (二)遵循產業發展規律,優先保證優質重點產業土地供應,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作用,瞄準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切實保證土地資源向優質重點產業傾斜,大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構建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聯動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確保優質重大項目的用地需求。
      (三)大力保障交通運輸、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供應,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服務能力。按照實施“交通先行”的戰略方針,重點保障成溫邛快速路、天府大道延伸線、紅星路延伸線、大件路外繞線(含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沙西線(新)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用地供應,強化綜合交通通信樞紐建設,構建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的傳輸系統。
      保障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養老、應急管理等公共服務和公共安全設施土地供應,提升城市綜合服務水平。
      (四)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中心城區功能最佳化、疏解和提升。積極推進城北片區建設,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北改”工程,改變城北老舊城市形態和落後的生產力布局,優先保障交通、市政、產業、環境等用地需求,推動城北片區主營業態升級。
      加快城東片區發展步伐,支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完善交通樞紐路網。
      最佳化城南片區結構布局,進一步加快成都高新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建設,聚集發展中央商務、金融機構總部辦公、文化行政等高端服務產業,完善包括道路交通和軌道交通的交通系統。

      保障措施

      五、計畫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配合,保證計畫指標有效落實。市國土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和市經信委等部門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共同組織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各項前期準備工作,進一步健全實施土地供應計畫的工作機制。
      (二)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確保土地市場健康平穩。按照嚴守底線、調整結構、深化改革的思路,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嚴控增量,盤活存量,最佳化結構,提升效率,培育和完善土地市場,採取多種手段、有節奏地均衡供地,確保土地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三)切實抓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等部門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加強銜接,提高行政辦事效率,切實保證保障性住房用地及時供應。
      (四)強化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運行,進一步提高建設用地監管水平。嚴格監管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的數據報備工作,確保供地和建設等相關數據與信息及時、全面、準確錄入系統,切實加強建設用地供應和開發利用的動態監管,構建防治土地閒置長效機制。
      附屬檔案:成都市中心城區201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表
      附屬檔案: 1 · 14CFF14(略)

      法律依據

      《關於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編制規範〉(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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