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負 責 人:謝記明
職 務: 局長
辦公地址:府青路二段3號新34號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依據《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5號)將區
環保局區域內的部分輕度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職責劃入區城管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市政設施管護職責劃歸區交通和市政局。
2.將市政設施有關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職責劃歸區交通和市政局。
(四)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增加查處非法占道市場,規範菜市場環境衛生秩序,取締菜市場跨門經營、出攤占道、暴市等違規行為的監督管理職責。
2.增加牽頭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揚塵治理工作職責。
3.加強全區戶外廣告和招牌的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有關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區城市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推進數位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依法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市容環衛設施項目的拆遷、建設和管理,參與本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市容環衛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核和監督管理。
(四)負責城市市容景觀的規範管理;對利用園林綠化設施、建築物、構築物等占用城市公共空間而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戶外廣告和招牌的設定和管理。
(五)負責全區公共綠地、風景園林、生態林地管理;負責全區義務植樹的組織、協調工作。
(六)負責本區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夜景燈飾的規劃、管理和維護;監督管理本區城市路燈規劃、城市夜景燈飾和城市照明工程。
(七)集中行使市容市貌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八)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行使職權情況實施督察;指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牽頭組織全區城市管理重大執法活動和專項執法行動。
(九)牽頭組織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揚塵治理工作;負責處置城市管理相關應急突發事件。
(十)擬定全區違法建設的整治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各街道辦事處違法建設的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十一)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城管局(區
城管執法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目標工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
政務公開、後勤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牽頭協調處理突發、應急事件;負責全局網站維護更新的督查工作。
(二)法制監察科
負責擬訂全區城市管理宣傳工作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諮詢;負責全局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 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執法證件的管理;負責全局行政效能督查工作;負責全局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督察和行風建設;負責對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紀律情況實施監督;受理相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投訴。
(三)環境衛生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環衛作業市場化工作進行指導;負責督促檢查全區街道、社區環境衛生責任制落實情況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轉和運輸管理;負責城區公共廁所的管理;負責全區環衛設施的配置;負責驗收移交城區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和新建小區的配套環衛設施;組織實施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工作。
(四)城市景觀管理科
負責對全區城市市容景觀、城市公共空間景觀及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進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區城市照明及夜景燈飾工程。
(五)基建設備管理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安全生產及設施裝備的管理,規範生產技術標準,實施安全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市容環境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基建項目的實施和預決算審查;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引進設施、設備的招投標、項目建設、油料材料供應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裝備的購置計畫、配置和保養維護。
(六)執法科
集中行使市容市貌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向大氣排放粉塵、惡臭氣體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質氣體,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違法排放城市生活污水,違法堆放、傾倒固體廢物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占道商販的行政處罰權;牽頭組織全區性城市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活動;組織協調全區大型商貿活動及重大節日、重大活動、重要接待任務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
(七)行政審批科
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八)計畫財務科
負責擬訂城市管理維護、城市綜合治理、行政執法等經費的年度計畫;監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局資金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參與直屬單位財務審計;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建立、完善內部財務監控管理制度;負責罰繳分離工作及罰沒票據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九)人事勞資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城市綜合管理科(掛成華區整治違法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定全區違法建設的整治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各街道辦事處違法建設的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區級有關部門對重大違法建設或複雜案情提出處理意見。
(十一)揚塵治理科
負責全區揚塵整治工作的規劃、部署及協調;組織開展全區性揚塵整治專項工作;負責全區性揚塵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區委有關規定設定。
編制和職數
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15名(軍轉幹部編制單列)。其中:局長1名(兼城管執法局局長)、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成華委〔2010〕64號檔案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其他事項
(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行使環境保護方面集中行政處罰權;區環保局根據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的書面函告及時提供技術支持和檢測依據。
2.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行使城市綠化管理集中行政處罰權;區園林局應在行政審批事項審批結束後及時將審批的相關資料信息移送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備案。
(二)區城管執法局設副局長1名(副局級)。
(三)成都市成華區園林綠化管理局(簡稱區園林局),掛成華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直屬的副局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下設園林規劃建設科、園林綠化管理科。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級),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
(四)成都市成華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簡稱區城管指揮中心)為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直屬的副局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下設綜合科、直屬一中隊、直屬二中隊、直屬三中隊、直屬四中隊。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局級),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
(五)成都市成華區城市管理監督中心(簡稱區監督中心),掛區城市管理信息化辦公室牌子,為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直屬的副局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下設數位化城管科、目標管理督查科、城管監督大隊。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局級),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六)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派駐街道的14箇中隊和北湖管委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隊機構,維持原管理體制不變。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158名。
(七)成都市成華區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為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所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配備事業編制4名,其中:站長1名。主要職責:負責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森林病蟲害檢疫與執法、森林病蟲害檢疫技術開發與推廣工作。
(八)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