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3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成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成華委〔2010〕64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簡稱區交通市政局),為成華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
  • 性質:成華區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9個內設機構
  • 人員編制:行政編制15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區交通局職責劃入區交通市政局。
2.將區建設局承擔的市政建設職責劃入區交通市政局。
3.將區城市管理局(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的市政設施管護職責劃入區交通市政局。
4.將區安監局負責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職責劃入區交通市政局。
5.將區城市管理局市政設施有關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職責劃入區交通市政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市政建設,促進城市功能完善。
2.加強市政養護,改善區域發展環境。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和市政設施建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擬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和市政設施行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承擔公路和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責任。負責區管公路工程項目和全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的行業管理。
(三)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承擔公路和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理養護責任。負責區管公路和全區市政基礎設施日常管理;負責區管公路和全區市政基礎設施養護項目的招投標、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的行業管理。
(四)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承擔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汽車租賃、貨物運輸、貨運場站、經營性停車場、機動車維修等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行業管理;負責物流行業管理。
(五)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承擔航務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監督航務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水上運輸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查和水路運輸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
(六)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承擔交通運輸和市政設施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和市政設施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交通運輸和市政設施行業特許經營。
(七)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承擔綜合運輸協調責任。負責公路、水路、城市公共運輸(含軌道交通、鐵路專用線)的銜接協調;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應急指揮、應急處置;負責全區交通戰備工作。
(八)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指導交通運輸和市政設施行業科技、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後勤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處置。
(二)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政策法規與安全監督科。
負責起草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交通和市政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宣傳諮詢;負責全局執法人員培訓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依法監督本地經營性道路運輸源頭、公路和市政設施建設及養護、水上交通企業事業單位及鐵路道口的安全管理,督促法人安全責任制的落實;負責組織交通行業的防汛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信訪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組織交通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三)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建設管理科。
負責組織擬訂道路和市政設施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交通建設項目開發、規劃前期準備、後期評價工作;負責全區重大交通項目建設方案的審查工作;擬訂全區交通行業投資融資政策;負責監督管理交通建設招投標和區內重點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造價管理、契約管理;負責有關交通市政項目的規劃協調工作。
(四)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養護管理科。
負責組織擬訂道路和市政設施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管市政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區管城市道路、城市排水及污水管網等市政設施維修養護項目的呈報、建設、竣工驗收、工程預決算等工作;對市政管網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市政設施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五)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運輸管理科。
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和交通企業改革工作;負責道路運輸市場和行業管理數據、信息收集、統計等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城市公共運輸銜接協調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六)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物流管理科。
負責擬定本區物流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推動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落實有關優惠政策;協調解決物流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指導物流業的發展;負責對物流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建立本區物流企業檔案資料庫;做好項目包裝和推介。
(七)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交通戰備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交通戰備工作的法規,對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負責全區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擔負軍事運輸、平時搶險救災等突發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務;負責全區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組織協調工作,監督全區鐵路、交通、郵電、電信、民航等部門的國防交通工作。
(八)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行政審批科。
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九)成都市成華區交通和市政局財務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管理市政建設資金、交通建設資金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和區委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區交通市政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成華委〔2010〕64號檔案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