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西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慶陽市西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慶陽市西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西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 所屬地區:慶陽市西峰區
  • 所屬部門: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中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城市管理辦法以及相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
(二)承擔市區規劃區內城市管理相關職責。
(三)協同有關部門編制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規劃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設定戶外廣告行為。
(四)監督管理城區門頭招牌的設定。
(五)負責西峰區範圍內有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信訪、複議、應訴等工作。
(六)監督管理市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承擔市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管理及市政管理等方面行政執法工作。
(七)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的違法建設或者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工程在規劃驗收合格後又發生的違法建設進行認定、處罰並組織集中拆除。
(八)制定和指導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臨時建築、占道經營、基建占道、停車場、洗車場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監督管理城區建築工地及街道揚塵;查處城區內影響市容環境的車輛帶泥、車載物料拋撒路面問題。
(十一)負責全域無垃圾工作中城鄉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清運、處理的監督管理及設施設備的更新、維護、運營管理。
(十二)行使以下六項行政許可權:
(1)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的許可。
(2)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
(3)街道兩側和公共場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審批。
(4)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5)關閉、閒置、拆除城市環衛設施許可。
(6)臨時市場設定許可。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基礎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政事務及安全、文秘、檔案、會務、保密、信訪、宣傳、群團、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行政處罰事項的收費管理及單位的財務收支、固定資產管理及預決算的編制、審查、報批和執行;負責西峰城區停車場等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政策制定。
(2)法制股。負責法制建設、法制宣傳;起草、報送規範性檔案;承擔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檢查、綜合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仲裁和行政訴訟;負責全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辦理相關涉法事務,參與行政調解和訴訟。
(3)督查股。負責對全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依法行政、遵紀守法情況進行督查;負責監督全局綜合執法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其他臨時性督查考評工作。
(4)行政審批股。依法依規辦理有關行政審批、備案事項,承擔各類事項進駐區政府政務服務大廳後的受理、審核、審批等工作。
(5)數字城管指揮中心。負責西峰城區數位化城市管理案件的受理、派遣、辦理、回訪、歸檔及12319城市管理服務熱線的接聽服務工作;負責數字城管信息平台的日常維護。

直屬中隊

(1)直屬一、二、三、四、五、六執法中隊。負責西峰城區城市規劃範圍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區範圍內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便溺及散發廣告傳單、焚燒垃圾廢棄物、亂潑亂倒垃圾污水等的日常監管;負責查處污染城區道路、破壞損毀環衛設施的違法行為;承擔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有關不履行衛生區域清掃保潔義務或不按規定清運處理垃圾和糞便等事項的行政處罰工作。
(2)特勤執法中隊(機動中隊)。負責處置突發性、疑難性、跨區域性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事件;負責市區夜間市容環境秩序的監管;承擔全區城市管理領域應急救援工作。
(3)夜巡執法中隊。負責城區夜間市容環境秩序監管工作,負責規整夜市攤點,清理夜間占道經營,取締馬路市場,維護市場秩序,依法依規對影響夜間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的違法(章)行為進行嚴管重罰。
(4)廣告清理執法中隊(高空構建物清洗淨化辦公室)。負責對政府購買服務的構建築物立面清洗公司的監督指導、考核評價;承擔市區規劃範圍內違法廣告張貼物的清理和違法行為人的立案查處。
(5)規劃監察執法中隊。負責對城區建築工地及街道揚塵的管理以及城區內影響市容環境的車輛帶泥、車載物料拋撒路面問題的查處。
(6)違法建設執法中隊。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違法建設案件的認定、處罰和依法拆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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