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政務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惠州市政務公開暫行規定》,現編制並公布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數據統計時間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為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政務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惠州市政務公開暫行規定》,市工商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局辦公室作為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辦科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市局機關和各縣(區)工商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規範。本局制定了《政務公開工作規範》、《政務信息公開有關規定》、《政務公開工作評議考核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政務公開投訴處理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辦法》、《政務公開告示制度》、《政務公開評分標準》等制度。
(三)不斷完善《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務信息公開目錄》。根據《指南》和《目錄》,按規定程式及時通過有效載體和方式,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本局政府信息公開一般採用網上公開、上牆公開、書面公開、口頭公開等形式。
(1)網上公開。主要通過入口網站(惠州紅盾信息網)公開政務信息。目前,在入口網站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法律法規、辦事指南、網上業務、社會監督、便民服務、舉報投訴、公告欄等欄目,並提供各類表格和示範文本下載,受理民眾業務諮詢和投訴舉報。
(2)上牆公開。在全市各級工商部門辦公場所設定“兩欄”:一是設定政務公開欄,公開工作人員姓名、相片、職務和工號,公開工作流程、工作人員守則、業務範圍、收費依據及標準、服務承諾以及諮詢、投訴電話等;二是設定行政處罰公示欄,公示由本單位查處的行政處罰案件。
(3)書面公開。主要是免費提供《辦事指南》,供辦事人員取閱,公示各項審批業務事項的依據、條件、應提交材料、辦理時限,收費依據、標準等。
(4)口頭公開。通過電話、當面解答、信息查詢等方式,告知辦事人員辦事手續、程式、條件等,做到“諮詢服務一口清、發放材料一手清”。
(5)其他方式公開。主要是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開政務信息;通過召開服務對象代表座談會,深入企業和個體戶上門宣傳等方式公開政務信息。
(五)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和培訓。通過以會代訓、專題授課等形式,認真組織學習《條例》、《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政務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惠州市政務公開暫行規定》,以及上級檔案精神。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總要求,本局對各項政務信息進行認真梳理,在自身職責範圍內確定需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年內,在“惠州紅盾信息網”公開政務信息726條,其中:機構職能類2條,規範性檔案類76條,規劃計畫類1條,業務工作(辦事指南)類400條,行政收費類1條,公告類14條,工作制度32條,其他200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年內,本局未收到民眾依申請公開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暫未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等情況
年內,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
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需進一步深化;公開《目錄》和《指南》需進一步修訂完善;公開內容的更新維護工作需進一步加強;公開監督約束機制需進一步健全。
(二)改進措施
1、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做到能公開的儘量公開,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確保內容準確、完善、最新。
2、建設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3、做好保密工作。嚴格按規定對公開內容進行審查,確保不泄漏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務信息。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說明的事項(無)
(二)附表
指標名稱
計量單位
年末統計
主動公開信息數
1000
其中:網站公開
726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0
其中:1.當面申請數
0
2.傳真申請數
0
3.電子郵件申請數
0
4.網上申請數
0
5.信函申請數
0
6.其他形式申請數
0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0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0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0
3.否決公開答覆總數
0
行政複議數
0
行政訴訟數
0
八、下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進一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政務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惠州市政務公開暫行規定》,貫徹落實省工商局、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檔案精神,提高思想認識,創新工作方法,高標準、嚴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加強領導,健全機構,落實責任;二是完善制度,確保政務信息公開規範化、制度化;三是進一步修訂完善《政務信息指南》和《政務信息目錄》,使公開內容與時俱進、充實完備;四是進一步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五是增強做好政府信息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務信息,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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