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理論

性格理論是最早出現的領導理論。它著重研究領導者的個人特性,認為領導者個人的身體、容貌、氣質、性格、價值現,抱負水平、才智、能力等,決定其對下屬的影響力,決定其領導的成效。該理論認為,一個具有品貌端正、勇敢自信、動奮進取、才智超群等特徵的人,更能勝任領導工作,更易獲得事業成功。有人把性格理論看成是偉人理論。認為偉人就是領導,一個偉人就是一部歷史,就意味著一個時代的出現。因此,人們把事業成功的希望寄托在領導者的超凡魅力上,把領導過程的失敗完全歸咎於領導者個人的性格缺陷。

性格理論
西方學者對領導者的個人特徵,包括身體特徵、個性、才智等與組織領導的成功或失敗有密切關係的一種領導人才的理論。領導人才的主要性格特徵是:1、才智:語言和文辭方面的天賦;2、主動:願意開拓新方向;3、督察能力:指揮別人的能力;4、自信:有利的自我評價;5、為職工所親近;6、果斷性;7、成熟程度。
五種激勵特徵是:1、對工作穩定的需求;2、對金錢報酬的需求;3、對指揮別人的權力的需求; 4、對自我實現的需求;5、對職業成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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