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根據《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忻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發〔2009〕26號),設立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為王連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地區:忻州市
  • 級別:正處級
  • 建立時間:2009
  • 建制:正處級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王連生

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擬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承擔保障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定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
(三)承擔建立全市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市級標準,貫徹執行工程建設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貫徹執行全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提出貫徹執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的辦法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全市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和工程造價從業人員的管理。
(四)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定全市勘察設計、施工、房屋建築內外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定全市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定規範全市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全市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工業產品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指導全市城市建設的責任。貫徹落實全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運行、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全市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指導全市城市防洪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建監察工作。指導實施全市風景名勝區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全市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全市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全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全市小城鎮、村莊基礎設施和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全市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建設,指導全市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全市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定全市建築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制定全市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指導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技術標準及規定,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八)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全市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推進城鎮減排工作。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組織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
(九)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十)承擔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職責。
(十一)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設9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運轉;負責文電處理;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和機關文書檔案工作;組織起草重要文稿;負責制定機關工作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政務公開工作事項;參與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的制定;負責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外事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編制4名,科級職數2名。
(二)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擬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和管理全市行業職工隊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辦全市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行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建設行業職業技能崗位培訓並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建設行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從業管理辦法;負責制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編制4名,科級職數2名。
(三)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定全市住房與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定;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承辦本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編制4名,科級職數2名。
(四)城市管理科
擬定全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城市供水、節水、排水、垃圾處理、供氣、供熱、城市道路及綜合交通設施建設、城市照明、園林、市容環境治理、城建監察等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運行、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審查報批和保護、利用、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參與全市城市防洪的有關工作;參與全市城市建設項目和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工作;參與擬定全市城市建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參與全市大中型建設項目和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的有關工作。
負責全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對供氣、供熱、供水、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進行監督管理;對忻州市城區規劃區的公用事業進行直接管理並具體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市政公用事業企業資質的管理;負責市政工程的建設管理、城市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的管理;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檔案,城市建設統計管理工作。
編制4名,科級職數2名。
(五)城市建設科
負責忻州規劃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擬定和實施忻州規劃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畫和前期有關工作;組織忻州規劃區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實施工作;協調解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收集、整理忻州規劃區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有關資料。
編制3名,科級職數1名。
(六)建築市場管理科
貫徹執行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施工許可、房屋建築內外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擬定全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全市施工許可證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築監理單位、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建築工程材料試驗室、勘察設計諮詢、施工圖審查單位的資質管理,認定全市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負責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工作;擬定建築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有形建築市場的管理工作。承擔標準定額的相關工作,承擔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相關工作。
編制4名,科級職數2名。
(七)村鎮建設管理科
擬定全市村莊和小城鎮發展戰略和鎮、鄉、村建設和管理的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市村鎮建設技術服務和標準設計、通用設計推廣工作;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組織指導全市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市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和重點鎮的建設;指導全市受災地區村鎮重建和大型建設項目地區的遷移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村鎮規劃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村容鎮貌管理工作;提出全市進城定居住房政策的建議;承擔全市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編制3名,科級職數1名。
(八)建築節能與科技科
擬定全市建築節能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建設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忻州市城區規劃區建築節能項目和全市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全市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組織科技項目研究開發;組織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成果、新技術、新材料和新產品的研究、開發與鑑定;組織全市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創新工作;管理全市行業科技成果,指導實施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負責管理全市進入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建築材料、設備及製品的檢測、鑑定和推廣工作。
負責全市民用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民用建築節能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審查與監督;負責民用建築施工圖設計檔案備案,節能設計的備案與認定;負責民用建築節能專項驗收;負責可再生能源項目申報和利用的實施與監督;負責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的實施與監督;提供與民用建築節能相關的信息、技術、培訓等服務;對新建民用建築節能、既有民用建築節能改造以及民用建築用能系統運行實施監督管理。
編制4名,科級職數2名。
(九)財務科
負責機關各項資金與國有資產管理及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與國有資產管理和行業經濟活動的內審工作。
編制4名,科級職數2名。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編制2名,科級職數1名。
紀檢組(監察室)編制3名,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科級紀檢檢查員1名。

人員編制

(一)編制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46名(其中紀檢編制3名單列)。
(二)職數
  1. 領導職數
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總經濟師1名;科級1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紀檢檢查員1名、副總工程師1名)。
  1. 非領導職數
處級1名、科級9名。

其他事項

(一)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職責,行政職能劃歸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管理職責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承擔。
(二)住房公積金監管職責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承擔,具體職責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三)城鄉規劃職責,市政府授權由市規劃勘測局承擔。
(四)新型牆體材料的職責分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經信委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生產組織工作。
(五)節能減排職責的分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建築節能工作和城鎮生活減排有關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市經信委負責全市節能降耗工作;市環保局負責全市污染減排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市經信委具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交通運輸節能工作;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具體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六)將原市建設局直屬的市公共客運管理處成建制劃轉市交通運輸局管理。
(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服務工作,全額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編制13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
(八)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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