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志丹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志發〔2010〕27號),設立志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志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Zhidan County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地區:志丹縣
  • 職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 類型:行政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縣衛生局。
(三)將原縣衛生局承擔的食品衛生許可和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以及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化妝品、保健食品衛生許可。
(三)負責食品、化妝品、保健食品和消費環節食品的監督管理。
(四)組織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有關的信息。
(五)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負責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
(七)監督執行藥品的國家標準;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工作;監督執行醫療器械產品的國家和行業標準,負責核發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
(八)監督實施藥品非臨床研究質量、臨床試驗質量、藥品生產質量、經營質量、中藥材種植質量及醫療機構藥劑質量管理規範。
(九)負責藥品檢驗機構開展工作;監督抽驗、檢定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及醫療機構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
(十)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特種藥品、衛生材料、製藥機械、醫藥包裝材料、藥用中間體和輔料等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縣藥品和食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
(十二)負責藥品零售企業資格核准和許可證管理工作。
(十三)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及人員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志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任科員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