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對比原理

心理對比原理(principle of psychic contrast),亦稱“強度對比原理”。馮特的意識元素形成的三條基本規律之一。這一原理也是心理關係原理的特例。指兩種相反或相對抗意識狀態在一定範圍內可以相互加強。這一原理在情緒方面表現得最為明顯,如,若不愉快之後愉快隨之而至,那么愉快的特殊性質就顯得特別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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