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德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深化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推動產業技術創新,突破一批共性和關鍵技術,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引領作用制定的辦法。由德州市科學技術局、德州市財政局於2022年6月10日印發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 印發機關:德州市科學技術局、德州市財政局
  • 印發日期:2022年6月10日
  •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印發信息,辦法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德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科技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德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德州市科學技術局 德州市財政局
2022年6月10日

辦法全文

德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推動產業技術創新,突破一批共性和關鍵技術,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引領作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德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以下簡稱重大工程)是聚焦我市高端裝備、新能源與節能環保、醫養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綠色化工、農副產品深加工、紡織服裝等產業重點發展領域,以產業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突破、重大創新產品研發和重大創新成果轉化示範為重點,支持實施若干在行業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引領性、系統集成性和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加快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和顛覆性技術取得突破,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條 重大工程項目資金以企業自籌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為主,市財政給予適當資助。重大工程項目財政支持資金來源於市級財政科技創新發展資金。
第四條 重大工程項目採取競爭立項、定向委託、組閣揭榜等方式予以支持,根據需要適時調整支持方式。
第五條 揭榜制項目是指為調動全社會力量攻克制約我市重點產業領域提升發展的“卡脖子”技術難題,加快推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通過公開徵集需求,組織社會力量以揭榜方式實施的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揭榜制項目可以由一個法人單位單獨進行揭榜,也可以由多個法人單位共同揭榜。由多個法人單位共同揭榜進行聯合攻關的項目,即為組閣制項目。
第六條 揭榜制項目分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兩大類,發榜方為市科技局。
(一)技術攻關類。主要由市內龍頭、骨幹企業提出技術難題或重大需求,經發榜後,由市內外有研究開發能力的高校、科研單位、企業或各類創新平台進行揭榜攻關。
(二)成果轉化類。主要由市內外高校、科研單位、企業或各類創新平台提供比較成熟且符合我市產業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經發榜後,由有技術需求、套用場景且符合套用條件的市內企業進行揭榜轉化。
第七條 揭榜制項目的需求方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技術攻關類
1.提出的項目應聚焦企業、產業發展“卡脖子”的前沿技術、核心技術、關鍵零部件、重要材料及工藝等,通過項目實施能顯著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帶動全市、全省乃至國家相關產業技術水平提升;
2.具有保障項目實施的資金投入,能夠提供項目實施的配套條件;
3.項目具有明確的指標參數、時限要求、產權歸屬、資金投入及其他對揭榜方的條件要求等內容。
(二)成果轉化類
1.具有承擔國家、省、市重大科技項目的基礎條件和成功案例,在卡脖子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中已取得重大突破,擬轉化成果具備產業化套用條件,且符合我市企業和產業創新發展需求,優先支持產業共性技術和首台(套)重大裝備,以及公益性、輻射帶動效應顯著的重大成果;
2.具有保障項目實施的資金投入,能夠提供項目實施的配套條件;
3.擬轉化的成果智慧財產權明晰,市場用戶和套用範圍明確,對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能夠發揮關鍵推動作用;
4.擁有成果轉化的支撐隊伍,能主動參與和協助開展轉化套用方案的實施。
第八條 揭榜制項目的揭榜方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技術攻關類
1.有較強的研發實力、科研條件和穩定的人員隊伍等,有能力完成發榜任務;
2.能對發榜項目需求提出攻克關鍵核心技術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智慧財產權;
3.優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業績的單位和團隊,鼓勵產學研合作揭榜攻關。
(二)成果轉化類
1.擁有較強的成果轉化套用隊伍,能夠提出科學合理的成果轉化方案;
2.能夠提供成果轉化所需的資金、場地、市場等配套條件;
3.鼓勵開展示範套用,努力擴大社會套用效益,優先支持行業龍頭、骨幹企業。
多個(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單位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進行揭榜。同一項目需求方不能作為揭榜方進行揭榜。
(三)組閣制項目首席專家條件和職責
組閣制項目是指由多個法人單位共同揭榜進行聯合攻關的項目,實行首席專家負責制。
首席專家應由各聯合攻關單位共同推選產生,為其所在單位的在職人員,一般應擁有市級以上人才稱號,主持承擔過市級以上重大科技計畫項目並按期通過驗收,作為主要完成人員獲得過市級以上科技獎勵,且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開拓創新意識;
(2)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譽,作風民主、嚴謹;
(4)主要時間和精力用於項目的組織、協調與研究工作。
首席專家的主要職責是:
(1)選聘項目組成員,組織研究隊伍;
(2)制定項目研究計畫和實施方案;
(3)制定項目資金使用方案;
(4)接受項目承擔單位和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九條 揭榜制項目遴選立項工作流程為:
1.需求徵集。市科技局面向全市重點產業領域通過多種方式徵集揭榜制項目需求。項目需求經所屬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後,受理入庫。項目需求應明確主要指標、時限要求、產權歸屬、資金投入及對揭榜方其他條件要求等內容。
2.論證張榜。市科技局(或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對入庫的項目需求進行論證篩選,遴選出事關我市重點產業提升發展的影響力大、帶動作用強、套用面廣的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需求,以及轉化套用難度較大、輻射帶動作用較強、具有廣闊產業化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需求,統籌確定後面向社會張榜發布。
3.對接揭榜。揭榜方按項目要求主動與需求方對接,細化落實相關具體內容,達成共識後雙方簽訂技術契約,並共同制定揭榜方案。市科技局(或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相關專家對揭榜方的資質條件、揭榜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滿意度等進行論證,並根據專家論證意見提出擬中榜項目名單,按程式向社會公示。
4.項目立項。市科技局對公示有異議的項目按規定進行處理;對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按規定進行資金配置並下達立項檔案,同時發布成功揭榜公告。
第十條 揭榜制項目立項後,納入德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項目實施期原則上不超過三年。
(1)由單一法人單位項目立項後,市科技局按規定與技術攻關類項目需求方或成果轉化類項目揭榜方簽訂科技計畫項目任務書。
(2)組閣制項目立項後,承擔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制定組閣制項目實施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科技局。逾期不報送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已立項項目並暫停一年承擔單位申報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資格。
組閣制項目任務書由市科技局與項目承擔單位、主管部門和首席專家共同簽訂。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研究計畫、研究經費等方面的重大調整,由項目專家組民主決策,由首席專家負責,報項目承擔單位、主管部門和市科技局備案實施。首席專家是科研經費使用的直接責任人,應當恪守誠信原則,對經費的來源和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揭榜制項目過程管理、結題驗收、績效評價等參照國家、省重點研發計畫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市科技局是全市重大科技項目揭榜制工作的組織和管理部門,負責揭榜制項目需求的徵集、梳理和論證篩選,揭榜方案的論證以及揭榜項目的立項和管理。有關具體工作可委託相應的第三方機構具體實施。
第十三條 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是揭榜制項目的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地區需求方按要求凝練提報重大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需求並進行審核推薦;負責指導本地區項目揭榜單位填寫申報材料並進行審核推薦。
第十四條 發榜方和揭榜方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技術契約中約定智慧財產權的歸屬和分配,避免產生智慧財產權糾紛。
第十五條 揭榜方在實施項目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導致任務無法按期完成的或不能完成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請市科技局審核同意,可以延期繼續實施或終止項目。項目終止的,收回已撥付的剩餘財政科技資金。
第十六條 補助資金管理實行終身責任追究機制。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騙取補助資金等行為,實行責任倒查、終身追究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追究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內容解讀

《德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背景與過程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簡稱重大工程)項目管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攻堅年”有關部署要求,深入開展科教改革攻堅行動,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在深入調研、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德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德科字〔2022〕16號,以下簡稱《辦法》),在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加快推行科技攻關“揭榜制”,同步推行首席專家“組閣制”, 實行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揭榜掛帥”,誰能幹就讓誰乾。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十七條,主要對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中的揭榜制項目、組閣制項目的定位、組織方式、實施流程等進行闡述和界定。
(一)總體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科技管理改革的要求,重大科技創新工程採取競爭立項、定向委託、組閣揭榜等方式予以支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進一步強化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以產業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突破、重大創新產品研發和重大創新成果轉化示範為重點,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和顛覆性技術取得突破,應對經濟下行壓力,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揭榜制項目
1、項目定位。揭榜制項目是指為調動全社會力量攻克我市產業發展急需解決的技術難題,加快推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通過公開徵集需求,組織社會力量揭榜的方式實施的重大工程項目。
2、項目分類。揭榜制項目分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兩大類,發榜方為市科技局。
3、實施流程。揭榜制項目流程為徵集需求、公開發榜、競爭揭榜、組織實施。
(三)組閣制項目
1、項目定位。組閣制項目是指由多個法人單位共同揭榜進行聯合攻關的項目,實行首席專家負責制。
2、資格條件。首席專家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開拓創新意識;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譽,作風民主、嚴謹;主要時間和精力用於項目的組織、協調與研究工作。
3、組閣程式。在發布榜單時明確實行首席專家組閣制的項目,立項後由承擔單位制定首席專家組閣制項目實施方案,報市科技局備案後實施。
4、過程管理。項目任務書由市科技局與承擔單位、主管部門和首席專家共同簽訂。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研究計畫、研究經費等方面的重大調整,由項目專家組民主決策,由首席專家負責,報項目承擔單位、主管部門和市科技局備案實施。
三、有效期限
《辦法》自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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