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簡介
於是,皇帝按照張孚敬的建議,在嘉靖十年(1531年)三月,才把方氏連同鄭氏、王氏、閻氏、韋氏、沈氏、盧氏、沈氏、杜氏等九人同冊封為嬪。頭冠九翟冠,身穿大彩鞠衣,冊封的圭用次一等的玉石,
谷文,冊用黃金塗,其餘用度比皇后低大概五分之一。冊封典禮上,皇帝身穿袞服和皮弁告祭
太廟,並且駕臨
華蓋殿,派大臣對九位嬪妃行
冊封禮。冊封以後,帶領皇后朝拜
奉先殿。禮節完畢以後,皇帝仍然穿皮弁,接受大臣的朝拜。
嘉靖十三年(1534年),張皇后被廢,方氏被立為皇后,沈氏封為宸妃,閻氏為
麗妃。舊的制度,
冊立皇后,就拜謁皇宮內的祖廟就行了,但是這次,皇帝特地讓
禮部的大臣商議討論冊封的禮節。於是群臣根據天子立三位皇后為了廣承子嗣的事實,按照禮經有廟見之文,並且參考大明禮集,制定了相關的禮儀程式。於是,皇帝率領皇后拜謁太廟,世廟,相關活動超過了三天,並且昭告天下。不同於一般。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宮女
楊金英等謀逆,刺殺嘉靖皇帝,嘉靖皇帝全依賴
方皇后才沒有受害。為了表示感激,把皇后的父親方泰和叔父
方銳都
進封為侯,起初,曹妃頗有姿色,皇帝很寵愛她,冊封為
端妃,日夜寵信。楊金英等因此利用機會,用繩準備勒死皇帝。結果把繩子打成死結,刺殺皇帝未遂。一同謀逆的
張金蓮害怕了,就去報告方皇后,方皇后急忙趕到,把繩子解開,皇帝才得救。皇后命令太監
張佐逮捕叛亂的宮人,說
楊金英等人是按照
王寧嬪指示進行刺殺,說
曹端妃雖然沒有參與,但是肯定也知情,當時皇帝因為受到驚嚇,不能說話,所以皇后就以皇帝的名義,把曹端妃、王寧嬪,以及楊金英等一同凌遲處死。並且誅殺這些人的親族。實際上曹端妃並不知情,皇后不過借這次機會除掉這個女人。皇帝深知曹端妃冤枉,但是也很無奈。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孝烈方皇后去世。記載皇后被火燒的是出自明末清初毛奇齡編的勝朝彤史拾遺記。明朝進士何喬遠所寫的《十三朝遺史》也記載說,方皇后死於西宮大火。
事後世宗皇帝很悲傷,說,皇后在危難時刻救過朕的性命,我深深地記在心裡不能忘記,今天皇后與朕陰陽相隔,朕悲情不能自已,要按照元配皇后的禮儀把方皇后安葬在永陵。並且追謚為
孝烈皇后。嘉靖皇帝親自製定追謚的禮節,並且等待禮儀完畢,還頒詔天下。等到出了喪期,
禮部的大臣按照制度應該把孝烈皇后的
神主安放在奉先殿的東側室,皇帝說,東側室,不是正殿,孝烈皇后應該祔太廟。於是大學士
嚴嵩等請求把
孝烈皇帝神主設位於太廟東,皇帝母親獻皇后的神位旁邊,
明憲宗邵皇太后
明世宗親祖母右冊,以從祔於祖姑之義。皇帝說祔禮是很正式隆重的事情,不可以隨隨便便,皇后不是皇帝,是陪從皇帝的,要有一定次序,哪裡有隨便祔禮在其他皇后旁邊的道理,應該按照朕的次序祔禮,不能隨便亂來。嚴嵩說,祔禮的順序,不是臣下隨隨便便說的,所以還是按照先朝慣例比較妥當。還是祔禮在明世宗母親獻皇后旁邊。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皇帝還是想把
孝烈皇后祔禮在太廟,尚書
徐階說,這不可行,
給事中楊思忠同意尚書徐階的意見,其他人都不說話。皇帝默默無語。後來大臣上疏說,孝烈皇后位居
中宮,按照禮儀制度可以祔禮太廟,但是涉及到皇帝的數位皇后次序,這樣我們臣子的意見,還是應該遵照先祖慣例,不應該破壞這樣的規定。皇帝震怒。這時徐階、楊思忠惶恐進言,周代建立天子九廟,三昭三穆,本朝的祖廟,是一個宮堂,但是不同宮室,跟
周禮不同,今天太廟九個位置都滿了,如果按照當今皇帝的輩分,明仁宗皇帝應該當祧,因為
明仁宗是陛下的五世祖,如果在太廟增加兩個位置,那么仁宗神位可不必祧,
孝烈皇后的神位也能安放。這樣陛下也就沒有為了安放孝烈皇后
神主而祧仁宗皇帝神主的嫌疑了。皇帝說,當祧當祔,臣子可以根據禮儀規定提出請求,何必猶猶豫豫呢?於是首輔大臣
徐階說,今仁宗為皇上五世祖,以聖躬論,仁宗於禮當祧,孝烈皇后於禮當祔。請祧仁宗,祔孝烈皇后於太廟第九室。
後來,涉及到
忌日祭祀的問題,皇帝依然堅持原來的建議,把
方皇后按照元配皇后對待,大臣說孝烈皇后是後續皇后,不是元配,不能按照元配皇后的規格祭祀。皇帝大怒,對
嚴嵩等人說,禮官當初按照朕的意思,把皇后祔在太廟,是很勉強的,如今他們不忍祧仁宗,就像安置皇后神主在別的宗廟,將來由臣下議處。皇后忌日,祭奠一杯酒,又能怎么樣呢?於是
禮部的大臣也不敢堅持了。後來,堅持反對意見的
楊思忠因為
賀表的事情,得罪了皇帝,被
廷杖免職。
隆慶初年,跟孝潔
陳皇后一天上尊謚
孝烈端順敏惠恭誠祗天
衛聖皇后,移主弘孝殿。
明世宗雖然不願意遵守禮制,但是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一個人正常的感情,自己的父親母親就是自己的父親母親。人的感情怎么能總被那些冰冷的規定束縛?愛是一種自然的力量。如今,經歷過生死危難的他對
孝烈皇后的款款深情,即便陰陽相隔也無法阻擋。他在自己的晚年,多次強調要求,把孝烈皇后跟自己百年以後的神位並列在一起。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百年之後孝烈皇后能夠真正伴隨他,也是可以理解的。遺憾的是,最終他的這個心愿也沒有能夠實現。
史料記載
孝烈皇后方氏,世宗第三後也,
江寧人。帝即位且十年,未有子。大學士
張孚敬言:“古者
天子立後,並建
六宮、
三夫人、
九嬪、
二十七世婦、
八十一御妻,所以廣嗣也。陛下
春秋鼎盛,宜
博求淑女,為子嗣計。”從之。十年三月,後與鄭氏、王氏、閻氏、韋氏、沈氏、盧氏、沈氏、杜氏同冊為九嬪,冠九翟冠,大采鞠衣,圭用次玉,
谷文,冊黃金塗,視皇后殺五分之一。至期,帝
袞冕告太廟,還服皮弁,御華蓋殿,傳制,遣大臣行
冊禮。既冊,從皇后朝奉先殿。
禮成,帝服皮弁,受百官賀,蓋創禮也。
張後廢,遂立為後,而封沈氏為宸妃,閻氏為
麗妃。舊制:立後,謁內廟而已。至是,
下禮臣議廟見禮。於是群臣以天子立三宮以承宗廟,《禮經》有廟見之文,乃考據《禮經》,參稽《大明集禮》,擬儀注以上。至期,帝率後謁太廟及
世廟。越三日,頒詔天下。明日,受命婦朝。
二十一年(1542年),宮婢
楊金英等謀
弒逆,帝賴
後救得免,乃進後父泰和伯銳爵為侯。初,曹妃有色,帝愛之,冊為
端妃。是夕,帝宿端妃宮。
金英等伺帝熟寢,以組縊帝項,誤為死結,得不絕。同事
張金蓮知事不就,走告後。後馳至,解組,帝蘇。後命內監
張佐等捕宮人
雜治,言金英等弒逆,
王寧嬪首謀。又曰:
曹端妃雖不與,亦知謀。時帝病悸不能言,後傳帝命收端妃、
寧嬪及金英等悉礫於市。並誅其族屬十餘人。然妃實不知也。久之,帝始知其冤。
二十六年(1547年)十一月乙未,後崩。詔曰:“皇后比救朕危,奉天濟難,其以元後禮葬。”預名葬地曰永陵,謚孝烈,親定謚禮,視昔加隆焉。
禮成,頒詔天下。及大祥,禮臣請安主奉先殿東夾室,帝曰:“奉先殿夾室,非正也,可即祔太廟。”於是大學士嚴嵩等請設位於太廟東,
皇妣獻皇后之次,後
寢藏主則設幄於憲廟
皇祖妣之右,以從祔於祖姑之義。帝曰:“祔禮至重,豈可權就。後非帝,乃
配帝者,自有一定之序,安有享從此而主藏彼之禮!其祧仁宗,祔以
新序,即朕位次,勿得亂禮。”嵩曰:“祔新序,非臣下所敢言,且陰不可當陽位。”乃命
姑藏主獻皇后側。
二十九年(1550年)十月,帝終欲祔後太廟,命再議。尚書
徐階言不可,
給事中楊思忠是階議,余無言者。帝
覘知狀。及
議疏入,謂:“後正位
中宮,禮宜祔享,但遽及廟次,則臣子之情,不唯不敢,實不忍也。宜設位奉先殿。”帝震怒。階、思忠惶恐言:“周建九廟,三昭三穆。國朝
廟制,同堂異室,與《周禮》不同。今太廟九室皆滿,若以聖躬論,仁宗當祧,固不待言,但此乃異日聖子神孫之事。臣聞夏人之廟五,商以七,周以九。禮由義起,五可七,七可九,九之外亦可加也。請於太廟及奉先殿各增二室,以祔孝烈,則仁宗可不必祧,
孝烈皇后可速正南面之位,陛下亦無預祧以俟之嫌。”帝曰:“臣子之誼,當祧當祔,力請可也。苟禮得其正,何避豫為!”於是階等復會廷臣上言:“唐、虞、夏五廟,其祀皆止四世。周九廟,三昭三穆,然而兄弟相及,亦不能盡足六世。今仁宗為皇上五世祖,以聖躬論,仁宗於禮當祧,孝烈皇后於禮當祔。請祧仁宗,祔孝烈皇后於太廟第九室。”因上祧祔儀注。
知已而請忌日祭,帝猶銜前議,報曰:“孝烈繼後,所奉者又入繼之君,忌不祭亦可。”階等請益力,帝曰:“非天子不
議禮。後當
祔廟,居朕室次,禮官顧謂今日未宜,徒
飾說以惑眾聽。”因諭
嚴嵩等曰:“禮官從朕言,勉強耳。即不忍祧仁宗,且置後主別廟,將來由臣下議處。忌日令奠一卮酒,不至傷情。”於是禮臣不敢復言,第請如敕行。乃許之。後二年,
楊思忠為
賀表觸忌,予杖削籍。
隆慶初,與
孝潔皇后同日上尊謚曰
孝烈端順敏惠恭誠祗天
衛聖皇后,移主弘孝殿。
相關詩詞
其一:
黃金冊寶玉嶙峋。
奉先殿內初成禮,
耀首爭看翟羽新。
〖
嘉靖十年(1531年),奉章聖皇太后旨,選九嬪。先是,祖制無九嬪名目。后妃下雜置諸嬪宮,而間以
婕妤、
昭儀、
貴人、美人諸位號。雖稍參漢制,要其所以為
儲嗣計,未嘗乏也。至是特用
張璁言,謂上未有子,
古者天子立後,並建六宮、
三夫人、九嬪、
二十七世婦、
八十一御妻,以廣儲嗣。陛下春秋鼎盛,宜
博求淑女為似續計。於是下慈旨為九嬪之選。三月,方氏、鄭氏、王氏、閻氏、韋氏、沈氏、盧氏、沈氏、杜氏九人,並
受冊,並冠九翟冠,大采
鞠衣。圭用次玉谷,文冊黃金塗,視皇后殺五分之一。至期,
上袞冕告太廟,還服皮弁,御華蓋,殿傳制遣大臣行
冊禮。既冊,乃從皇后
朝奉先殿。
禮成,百官入賀,上仍服皮弁受之。〗
其二:
漫說天圓與地方,
宰臣希旨自無妨。
宸眷優崇內德彰。
〖方氏冊名
德嬪。上以其行禮敬,且升降有
儀度,悅之。越二年,張皇后廢,欲立後,以問
夏言。言故逆上意,頓首曰:“臣請為陛下賀。夫天圓而地方者也。”上大喜,遂以其年立為後。上嘗上高祖及高后尊號,後捧高后主
亞獻,上稱其有禮。睿皇后
升祔及禁日,後親扶
寶幄,尚匕挾惟謹。睿皇后祥,後奉几筵,帥嬪御行享祀,皆恪恭稱上意。上嘗特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