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原始主義(Christian primitivism),也被稱為“復原主義”(Restorationism),是一種信念;相信基督教必須回歸到被指為早期使徒教會(apostolic early church)的源流上。那些“復原主義者”認為這種追求,能達致更純正、更古老的宗教形態。基本上,“這個願景是希望以初代教會作為一個規範性的模版,來糾正教會積習的錯謬和缺陷。”
“倫理復原主義”集中於恢復倫理的規範,並恢復對初期教會門徒身份的委身。重洗派教徒巴頓・史東(Barton W. Stone)和聖潔運動都是倫理復原主義的例子。這運動規定要遵守普遍的誡命,例如聖經所記的安息日,這是早在伊甸園的亞當和夏娃的時期已有的;並以希伯來年曆來訂定年、季、禮拜和日。 此外,猶太人的常規包括割禮、獻祭牲等的禮儀都是由十誡,挪亞七律和大節期分別出來的,這些誡命都是頒布給全人類的,並對全人類生效的。山上寶訓中論律法的部分,警告人不要變成反律法主義,也不要拒絕聖經有關奉行律法的教導。
根據芭芭拉‧塔奇雲(Barbara Tuchman),約在1470年開始,繼任的教皇都專注於獲得金錢,和他們在義大利政治作為教皇國的角色,和樞機團內強權的政治。當時的復原主義者的運動目的在更新教會,例如羅拉德派(Lollards),胡斯派(Hussites)和共同生活弟兄會(Brethren of the Common Life)。
第一次大覺醒期間,某些浸信會投入運動,她們被稱為“獨立浸信會”(Separate Baptists)。這運動的兩個主題是“信條的拒絕”和“靈性的自由”(freedom in the Spirit)。“獨立浸信”認為聖經是教會的“完美法則”(perfect rule)。但是,當他們轉向聖經去尋求教會的結構樣式,他們沒有堅持當中的細節要完全一致。。起源於新英格蘭,但在南方尤為強勁,他們強調聖經模式,使教會能夠壯大。在18世紀後半,它蔓延到肯塔基州西邊和田納西州,以至後來的斯通與坎貝爾運動得到紮根。南部的獨立浸信會為“復原運動”立下基礎,因為斯通與坎貝爾的成員,大部分來自獨立浸信會。獨立浸信會的復原主義也促成“地界浸信會”的發展,與斯通與坎貝爾復原運動在同一地區和在大約同一的時間。在詹姆斯・羅賓遜格雷夫斯(James Robinson Graves)的領導下,這個小組找到了原始教會精確的藍圖,並相信與這藍圖的任何偏差,會導致不能成為真正教會的一部分。
坎貝爾運動的特點是,有系統及理性地重新建構初期教會。相反,斯通運動(The Stone movement)的特徵是激進自由(radical freedom)和缺乏教義的。兩個運動儘管有分歧,它們在幾個關鍵問題上也是一致的。它們都視恢復使徒性的基督教為加速千禧年的方法,它們也視復興早期教會為追尋基督教自由的途徑。它們相信使徒性的基督教能作為基督徒合一的模範,並能使基督徒達至合一。它們在信仰上也是一致的,它們都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基督徒應該在每周的第一天領受聖餐,成年信徒浸入水中的浸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由於創辦人希望廢棄所有教派標籤,所以他們以聖經中耶穌的追隨者的名字,作為他們的名字。信徒為了恢復早期教會和聯合基督徒而委身於這兩個運動中,已足以激發兩個運動中眾多參與者的合一了。 兩者的合併得出了一個新的運動,創辦人考慮到要以出自聖經和非世俗的名字,為這新運動命名。斯通希望繼續使用「基督徒」這名稱,而亞歷山大・坎貝爾堅持要用「基督的門徒」為命,因此,兩個名稱都一拼被取用。
復原運動有幾個分支,引申出多個不同的群體。其中三個源自美國的群體,包括Churches of Christ、Christian churches and churches of Christ和Christian Church (Disciples of Christ)宣稱「斯通 - 坎貝爾運動」(The Stone-Campbell movement)是它們的根源。有些人視這些分支的出現,是由於復原主義和普世教會合一運動(ecumenism)之間的張力。Churches of Christ和Christian churches and churches of Christ藉著強調復原,而Christian Church (Disciples of Christ)則藉著強調「普世教會合一運動」來消除這張力。美國以外的教會,包括Churches of Christ in Australia和Evangelical Christian Church in Canada也加入這運動。
後期聖徒運動的追隨者相信其創辦人約瑟·斯密是神的先知,他被揀選去恢復原初耶穌所建立的使徒教會。正如一般的復原主義者群體,摩爾門教徒相信,於使徒時代末期和公元325年第一次尼西亞會議之前,耶穌建立的教會和祭司職位已從地上撤回了。改革宗信徒的運動強調建基於聖經研讀,但斯密宣稱要恢復啟示和使徒權柄。根據Allen and Hughes表示後期聖徒比其他群體更有效和始終如一地用到「恢復」這個語言,早期的摩爾門教徒似乎沉醉於恢復古老的教會。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是從復臨安息日運動中誕生出來,屬於米勒派的分支。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是第二次大覺醒,米勒派運動於19世紀40年代在紐約北部一帶,出現的數個基督復臨派群體中最大的一派。對復臨安息日運動相當重要的懷愛倫著作;宣揚「漸進啟示」的信念,教導基督徒的生活和見證,是旨在作為「預言的靈」(Spirit of Prophecy)的代表。 大部分復臨安息日會的神學,跟基督教教義如三位一體和聖經無誤等相仿。獨特的教導包括「死後無意識」和「查案審判」等教義。
這教會還以其注重飲食和健康、對全人的瞭解、推崇宗教自由,及其保守的原則和生活方式著稱。
普世神的教會
延伸閱讀:格雷斯國際交流會
普世神的教會(The Worldwide Church of God, WCG)從安息日教會體系而出。赫伯特・阿姆斯壯(Herbert W. Armstrong)的個人事奉發展為「神的教會電台」(Radio Church of God),後來成為上帝的普世神的教會。後來普世神的教會在復原運動中,經歷多次分裂,成為許多不同的教會和團體,並力圖加入成為基督新教的一支。當中有兩個最大的群體,包括神的活教會(Living Church of God)和聯合神的教會(United Church of God, UCG)繼續在傳承阿姆斯壯主義(Armstrongism)。
復臨基督教會
(英文:Advent Christian Church) 復臨基督教會並非隸屬於基督復臨安息會,而是自認為「從威廉・米勒衍生出來的六個基督教宗派當中的第二個派別。」1860年「復臨基督徒大會」(The Advent Christian General Conference )成立「首日」復臨基督徒群體,這教會的信念包括:「有條件的靈魂的不朽說」(conditional immortality)和「靈魂睡眠」(soul sleep)。
該運動全球有成千上萬的信徒和著名的教會網路,包括泰利域高(Terry Virgo)帶領的「新前線(Newfrontiers)」、巴尼庫姆斯(Barney Coombs)帶領的「鹽和光國際事工(Salt and Light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和由羅傑・福斯特(Roger Forster.)等人帶領的「伊哲薩斯基督徒團契(Ichthus Christian Fellowship)」。